粮食储备体系与宏观调控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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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食储备体系与宏观调控考察报告

日本位于亚洲东部,土地面积37.8万平方公里,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近70%,山丘占总面积的80%,耕地面积469.2万公顷(7038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10。20_年总人口1.28亿,其中农业人口832.5万(粮农人口300万),占总人口的6.5%。
粮食供需等基本情况。
1.粮食生产和消费。
近几年日本谷物产量约950万吨,消费量约3600万吨。其中水稻产量约850万吨,消费量约900万吨,基本自给;小麦产量约80万吨,消费量约600万吨,大部分需要进口解决;玉米产量很少,消费量约1600万吨,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此外,大豆产量约为25万吨,消费量约为500万吨,大部分需要进口解决。例如,20_年日本谷物产量为981万吨,其中大米873万吨,小麦86万吨,大麦18万吨。进口谷物2643万吨,其中大米73万吨,玉米1625万吨,小麦548万吨;出口19万吨(大米)。
二、食品消费结构的变化。
据农林水产省综合食品局介绍,由于经济增长和生活节奏加快,日本人的饮食消费习惯和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饮食消费结构趋于欧美。受此影响,日本的食品生产和消费普遍下降。食品生产(按金额评价)的自给率从1965年的86%下降到20_年的70%,其中主食用谷物(大米、小麦)的自给率从80%下降到60%;食品热量消费(按热量评价)的自给率从1965年的73%下降到20_年的40%,其中谷物(包括饲料)的自给率从62%下降到27%。在日本人的饮食消费结构中,大米的卡路里消费(按热量评价)逐年下降,1960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291大卡,其中大米为1106大卡,占热量消费的47%;1980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562大卡,其中大米为770大卡,占热量消费的37%;20_年人均每日热量消费为2562大卡。
大米为600大卡,占热量消费的23%,即从1960年到20_年人均每日大米的消费量减少了一半。与此同时畜产品、油脂类的卡路里消费则大幅上升,20_年人均每日畜产品和油脂类的消费量分别是1960年的3.5倍和4.7倍。由于日本人饮食消费结构的变化,造成本国饲料和油脂需求的90%依赖进口,这对日本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造成很大的打击,对此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了20_年到20_年食物生产自给率的目标计划,同时还在农业生产和饮食结构消费指导方面提出了对策:一是多扶持大型农户;二是尽可能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加强农户与食品加工业的联系;四是号召公民重新审视饮食习惯,宣传大米是日本人民的传统食粮,吃米饭符合日本民族的生活习惯,从健康出发,扩大大米的消费量,谋求供求的平衡;五是呼吁农户多做宣传争取得到消费者的信赖,选择本国的产品。
3.20_年至20_年大米供给、消费及库存情况
据北海道农政事务所提供的'资料显示:20_年6月日本全社会大米库存为260万吨,其中:政府储备米77万吨、农户储存58万吨、批发商库存94万吨、零售商库存31万吨。20_年当年大米产量为833万吨,其中:政府收购40万吨用于储备大米轮换。20_年大米总供给量为1093万吨,当年消费总量为844万吨。预计20_年6月末全社会大米库存为249万吨,其中政府储备大米77万吨。
4.大米流通渠道
近年日本的大米销售已经逐步放开,其流通主要有以下三种渠道:
一是农户→基层农协→集粮集团(国家规定的为数不多的大企业)→大米价格中心(买卖双方投标形成价格)→批发商→商店→消费者→[集粮集团→也可出售给政府→作为储备]
二是农户直接卖给→消费者
三是农户卖给→基层农协卖给→消费者
消费者购粮主要渠道是:超市占33%、农户直销占21%、生活协同会占14%、米店占6%、农协占4%、亲属间转让占14%。
(二)粮食流通政策的演变
日本的粮食流通体制自战后以来经历了由政府直接管理到间接管理的演变,并形成了较完善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1.从自由交易到国家统购统销(上世纪20~60年代)
上世纪20年代以前,日本粮食流通实行自由买卖,政府不加干涉。明治年间各地设有大米市场,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易。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到60年代,由于战争的影响,日本国内经济崩溃,临近战争结束时,日本的农业生产比战前下降了40%,人均谷物量由228公斤减少到130公斤,粮食危机严重。为了保证城市供应,稳定大米市场,政府不得不干预粮食市场,改粮食自由流通制度为政府直接统制。1942年日本政府出台了《粮食管理法》使粮食统制更趋法制化,该法不仅将大米列为统制物资,还将包括麦类、薯类、水产品、加工食品在内的一切食物都列为统制物资,实行配给。战后,随着日本经济逐渐恢复,统制经济也有所调整,1952年修改了《粮食管理法》。相继撤消了对各项农产品的统制,即放开了小麦和大麦的国内市场;废除了饲料配给和价格管制制度,实行玉米贸易自由化;但仍将大米置于国家直接统制之下,坚持大米自给,对大米进口实行严格控制。粮食进出口由政府统一管理。1961年,日本政府出台了《农业基本法》,通过生产政策、价格和流通政策以及结构政策缩小了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在生产力和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如引进二重米价制,成立了反映各界意向的米价审议会;把大米收购价格的核定方法由均衡法改为收入均衡法;由于米面价格倒挂,政府采取价格补贴和费用补贴方式进行粮价补贴等。这样,以对主要口粮大米的直接统制为核心的粮食流通管理制度,更加趋于完善。
2.引进市场机制(二十世纪70~80年代)
上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由于生产的发展,大米产量迅速增长,连续几年产量超过1000万吨,1967年总产量达到1440万吨的历史最高水平,结束了长期以来困扰日本的大米不能自给的局面,甚至出现了大米过剩,政府大米库存激增,财政负担相应加重,以及优质大米暗中流通、黑市交易增多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了平衡供需,减轻财政负担,在粮食流通中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一是自1969年起实行了自主流通米制度,即把农民出售的大米分为政府管制米和自主流通米两种。自主流通米的数量由政府确定,在价格形成上间接干预,但政府不负责购销。二是实行生产调整,限制产量。即由政府根据大米的供需预测,确定减种转产的目标面积,逐级分配下达,直到农户。向农户收购大米也改按全部数量收购为预约限量收购。三是取消粮食配给制,废止《物价同治令》对大米销售价格的制约。四是放宽了指定集货业者、批发业者、零售业者的必要条件,扩大业务范围。五是设立自主流通米价格形成机构。自主流通米通过招投标,公开、公平地形成大米批发的全国指标价格,成为各地进行批发交易时的价格基础。通过上述改革,日本形成了政府收购与自主米流通的双轨制。
3.实施部分管理间接统制(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后至今)
1993年日本大米大幅度减产,当年产量只有783万吨,比上年减产26%,导致了供给紧张。由于日本政府没能有效地稳定市场供给,发生了“平成米骚乱”、“黑市交易”。乌拉圭回合之后,日本政府在保持国内大米供求基本平衡的同时,每年又不得不进口一定数量的大米(日本承诺每年要进口77万吨大米)。面对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方面出现的问题,1995年,日本粮食流通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并开始实施《关于主要粮食需求及价格稳定之法律》(简称《新粮食法》),政府开始逐步退出收购,限定政府米数量,并增加计划外流通米,允许农民自主销售生产的大米。以政府米及进口米设立专项储备,废止农户向政府交售粮食的义务,确保计划流通米的稳定流通,建立价格形成中心使价格真实反映供需状况。到1999年4月,以大米贸易完全自由化为标志,日本粮食流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国家只管大米储备并对粮食市场实行间接调控。在粮食流通体制随供求关系变化而不断调整的同时,日本政府通过补贴等多种措施引导农民减少水稻种植,转种其他作物,以缓解大米过剩带来的压力。
近年,日本政府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主要做法:一是对粮食生产及流通进行计划指导。每年由农林水产省制定、公布粮食供需及稳定的基本计划,提供粮食生产、流通量、品质、价格等信息给农民、流通业者和消费者;二是市场结构的管理。对市场实行登录制,流通业者只要符合条件,进行登记,都可以参与流通经营。三是稳定价格。日本除按基本计划推进生产调整外,还根据大米生产丰歉灵活吞吐专项储备,从总量上维持大米的供需平衡以稳定米价。在流通环节,设立1个全国性的大米价格形成中心(农林水产省属下的财团法人),通过招投标形成合理的价格,成为各地交易的标杆价格,并在价格形成过程中对价格波动的范围进行限制,以维持米价的相对稳定。
(三)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及粮食补贴政策
1.粮食价格形成机制
1972年以前,按照《物价统制令》的规定,大米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都由政府统一规定。1972年废止了对销售价格的统制。目前,大米的价格形成是由买卖双方通过大米价格形成中心以招投标方式竞价交易形成。大米价格形成中心于每年7月下旬开市到次年7月下旬结束,每月组织一次交易。交易方式有传真交易、网上交易、现场交易、邮递交易四种。大米价格形成中心对进场交易买卖双方的资格有各种限定:即卖方为县级(相当于中国的省级)以上农协(集粮集团),必须有8000吨以上的大米收购量,收购量的三分之一必须进入价格中心交易,每次交易量在200吨以上,全国有40家左右;买方为政府备案的批发商,全国有300家左右。买卖双方交易时,中心对卖方提出最高限价,即以上年度最后三笔交易的平均数为最高限价,对买方没有限制。交易结果交中心监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执行。大米价格形成中心的费用开支由国家负担50%、交易双方负担50%。
2.粮食补贴政策
日本的粮食补贴形式已从过去的流通、生产环节为主,转向以支持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主,大大增加了“绿箱”政策的补贴支出,并保持了较高水平的“黄箱”政策的补贴资金。目前日本对粮食的补贴主要有:一是为了稳定粮食生产者收入而建立的稳定基金,基金由政府和生产者按大约3:1的比例共同建立,当生产者收入低于正常收入的80%时,由稳定基金进行补偿。二是对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进行补贴,农户购买农业机械设备可获得一定补贴。我们在大阪经济大学观看《日本农业经济发展》录像时看到:北海道农户山内先生购置了5架农用直升飞机用于施肥和施药,共计花费5千万日元,其中40%就是政府补贴。三是对进行生产结构调整的农户,例如水稻改种大豆,按调整的面积给予补贴。四是对生产条件较差的地区,政府给予农户直接补贴。五是通过控制进口,利用国际市场价格与国内市场价格很大的差价,将其中大部分利润用来支持国内较高的收购价格。六是对政府米储备费用进行补贴。七是对生产者在年度末未能卖出的粮食进行部分储存费用补贴。
(四)粮食储备制度及仓储管理
1.粮食储备规模及库存
《新粮食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需设立专项储备。储备规模相当于居民2~3个月的消费量。粮食储备建立之初规模为150万吨,并规定可上下浮动50万吨。品种为大米(主要为糙米,也有少量进口的成品米)。目前政府粮食储备规模调整为100万吨,以周转方式定期吐故纳新,粮源主要来自于政府直接收购和进口的粮食。近几年日本的政府储备米库存变动情况如下:20_年190万吨,20_年166万吨,20_年163万吨,20_年60万吨,20_年84万吨,20_年77万吨。
2.储备粮食管理及运作机制
日本农林水产省下设的食粮厅是国家粮食流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粮食供求预测,制定生产调整指标和库存调整指标;负责管理粮食进出口和政府米。食粮厅在地方设食粮事务所。政府粮食储备由农林水产省食粮厅进行垂直管理,政府粮食储备的轮换由农林水产省直接制定计划,其轮出的销售价格和购进价格是由大米价格形成中心通过招投标决定的。
储备粮的储存由政府与民间共同负责。政府粮食储备有15万吨储存在全国的10个政府仓库中。如我们参观东京深川政府仓库的库容为5.95万吨、近畿农政局大阪茨木政府仓库的库容为2.52万吨、福冈政府仓库1.02万吨。其余的85万吨则通过招标方式交由社会力量代储,主要是农协或专业的储存公司。对于委托民间储存的粮食,由农林水产省负责与代储企业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对违约将如何赔偿。据北海道农政事物所介绍,到目前为止,代储企业没有发生过违约行为。
粮食储备费用由政府进行补贴。政府仓库的保管费用,由政府按照每年每吨大米1.2万日元(约合0.40元人民币/斤米·年)的标准(据了解政府仓库是按仓容量补贴的)进行补贴,民间代储的保管费用与此大体相当。政府除了支付储备费用补贴外,储备粮轮换销售的价差损失也由政府负责,政府储备粮的收购资金是由财政资金拨付。政府仓库的建设维修改造、设备购置等费用也由财政部门核实后列入财政预算后下拨。
3.储备粮食的仓储管理
日本的仓储管理设施先进,现代化程度高。其政府储备的大米多为糙米,糙米水分为15%,仓库都是低温储存,仓温不超过15℃、相对湿度为70%~75%。仓内湿度在不影响储存粮食品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调节,因此,糙米在储存中,基本没有丢失水分的情况。糙米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持低温的设备,多为布袋或纸袋包装,叉车装卸。储备糙米在一年以后就开始进行轮换,糙米一般储存2~3年,特殊情况下也有储存期较长的。如:日本深川政府仓库储存的一部分糙米已有10年。
据介绍,日本之所以采取低温储存方式,主要在于以前通过常温保管,容易发生虫害,需要进行熏蒸处理,要花费很多的人力和代价,而且储存的米将不能食用,因此经过多次试验后,才确定了这种低温储存方式,以保证储备米的品质。低温储存的大米储存2-3年品质与新米差别不大,储存时间更长的虽然仍可食用,但日本人一般不愿吃陈米。对储存时间过长的或受污染的,用于饲料或工业用粮。另外,日本政府对一部分轮出的储备米也用于对外援助。
政府仓库的工作人员均是政府公务员,工资由财政负担,不与政府仓库的经营业绩挂钩。政府仓库的正式工作人员很少,如东京深川政府仓库仅有10人,福冈政府仓库仅有3人。其职能是按储存要求负责保管粮食,主要是控制仓内的温湿度。晚间警卫工作委托给民间保安公司,清洁工作委托给民间清扫公司,粮食的进出运输委托给社会运输公司,粮食品质的检测由专门的检测单位的质检人员来定期进行检查测定。
4.粮食储备与供给保证体制
据了解,由于日本是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日本政府对公众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演习、危机管理和应急物质储备非常重视,如在日本福冈政府仓库,我们看到储备的救灾米饭,在佐竹株式会社的展览厅中看到展示的各种防灾用方便食品。日本政府将粮食供求分为正常、紧张和发生意外时三种情况,并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对策。
(1)在供求正常情况下,一是对国内和国际粮食供求有关情况和价格情况进行整理分析;二是对民众普及危机管理时的应急知识。
(2)在供求紧张时,政府储备米投放市场可以保证供给,但政府储备量将大幅度下降。假设的是1980~1983年大米连续收获很差或1993年大米大幅度减产的情况。据介绍,1993年的“平成米骚乱”,其实并不是因为没有粮源,主要是因为储存的米为糙米,来不及加工成精米,消费者在米店前排长队购买不到大米而发生的骚乱。对上述情况制定的对策:一是政府向公众发布信息,让消费者了解真实情况;二是运用政府储备米投放市场等手段,保证供给;三是政府通过行政命令防止囤积和惜售。
(3)在发生不测时,政府储备米投放市场后,仍无法满足需求。制定的对策:一是制定供给计划;二是行政命令批发和零售业者必须将存粮卖出;三是命令生产者将大米卖给政府;四是实行大米配给制。另外还有紧急进口等。

  粮食储备体系与宏观调控考察报告

主任会议: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6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率市人大农工委部分同志,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和农业发展银行安庆分行负责同志陪同下,对我市粮食储备与流通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怀宁县粮食储备库、太湖县粮食储备库、太湖县刘羊粮食收购站、安庆市粮食储备库和安庆市粮食物流园,听取了两县政府和市粮食局的工作汇报,召开了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粮食生产与加工情况:20_年全市粮食总产247.61万吨,实现八连增。全市从生产者购进粮食128.49万吨,同比增长29%,创历史新高,其中国有粮食企业累计收购34.65万吨,粮油收购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有效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全市粮食总销售145.03万吨。全市粮油工业总产值132亿元,利税4.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9%和16.4%。粮油订单面积达372.25万亩,订单收购量达78.38万吨。农村服务社和城市连锁店同比分别增加33个和40个,销售额增加4849万元。怀宁县为农业大县,耕地面积48万亩,年粮油总产40.5万吨、年粮油商品量达20万吨,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现有省级以上粮食产业化大米加工企业3 个、油脂加工企业2个。稼仙米业集团注册的“稼仙”商标于去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太湖县是全省产粮大县,常年粮食播种面积57万亩,总产21万吨,年粮食商品流通量达10万吨以上。目前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户32家,固定粮油收储网点43个,总仓容12.5万吨。至今年5月底全县粮食库存5.8万吨。最低收购价粮库存4.16万吨,社会商品粮库存0.44万吨。库存数量创近十年来历史最高值。
2、粮食储备情况: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要求,财政、粮食、农发行通力协作,在全省率先落实市、县两级粮食储备规模,其中市本级储备粮3万吨(稻谷2.6万吨、大米2600吨)、菜籽油储备1200吨,县级储备粮4.3万吨。另外,代储省级储备粮6万吨、储备油3500吨。怀宁县高度重视粮食储备工作,一是对全县八个粮食购销企业划拨仓储用地一次性变为出让仓储用地,批准建设安徽怀宁省级粮食储备库,先后建成2.5万吨高大平房仓;二是20_年县政府批准以省级储备库为龙头,在产粮大镇和高速公路出口处保留十个粮站作为省级储备库下辖分站,总仓容7万吨。按照“十二五”粮食规划,拟在洪铺镇、小市镇、腊树镇所在地分站基础上扩建高大平房仓4.5万吨,使仓储能力达到11.5万吨,确保粮食安全。太湖县在承担省级储备任务0.8万吨的同时,于20_年采取贷款利息由县财政支付,保管费用由省财政全额补贴的办法,建立了县级储备0.4万吨,使储备能力达到1.2万吨,两级储备粮均达到了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的标准。粮食收储工作多次获上级表彰。
3、粮食流通情况:20_年,怀宁县成立了粮食监督检查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仅20_年全县共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33次,出动人员达111人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获省、市表彰。该县在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中,始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品牌为基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市场化运作,构建放心粮油经营网络。20_年,稼仙金佳粮米业再次被认定为第一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20_年,七里河米业、润香油脂、金鑫油脂3个企业被认定为第四批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佳禾米业公司为省级粮食行业协会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目前,怀宁县获得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个数位居全市首位。在粮食流通工作中,太湖县为保证储备调控能力,狠抓粮食收购,稳定粮源,以优质优价敞开收购引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以积极开展国家政策最低收购价收购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粮食收储工作多次获上级表彰。始终把粮食质量安全、“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摆在首位来抓,该县严格执行粮油购销台帐制度、原粮质量检验卫生管理制度、不合格粮油商品退市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军供配送与经营网点建设,将挂牌粮油应急供应网点纳入“放心粮油”工程体系,进一步探讨从原粮到成品粮、从生食制品向熟食制品、从“放心粮油”向“主食厨房”延伸转型、督促落实粮油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管理,不断推动粮油产业化发展。
4、安庆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已初步建成。安庆现代粮食物流园目前已完成投资10817万元,已建成6万吨高大平房仓和2万吨储油罐。正在建设的有园区道路、消防和地下管网工程。铁路专用线正在协调铁路部门修复开通。即将开工建设4万吨浅圆仓,概算投资2800万元。园区建设已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支持项目。
二、存在的困难
1、粮食储备危仓老库问题严重。我市各地的危仓老库约60万吨,大部分都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分布在偏远地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营企业仓容为20万吨,大部分是简易仓容,无法满足安全存储需要。由于有效仓容不足,给粮食收购带来困难,极有可能出现老百姓“卖粮难”,也会给粮食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粮食储备执法队伍不足,流通执法主体缺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队伍,且工作设备、工作经费等均存在严重不足。粮食流通领域的执法监督主体不明确,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效果不佳。
3、国有粮食企业困难多、包袱重。目前我市粮食企业改制还未完成,企业普遍存在债务多、贷款难的问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履维艰;国有粮食网点布局不合理、分布广而零散、规模小;仓库设施陈旧落后、年久失修,新建仓库筹资困难,这些已严重制约了现代储粮技术的应用和粮食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4、我市粮食储备规模过小。按照 “产区3个月消费量、销区6个月消费量”,我市市本级粮食储备规模要达到67500吨,市级油脂储备规模要达到13500吨,目前市本级储备粮只有3万吨(稻谷2.6万吨、大米2600吨)、菜籽油储备只有1200吨,规模过小,不能保证市本级应急时的粮食需求。
三、 建议
“抓紧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是治国理政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
1、加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首要载体,做好流通保障是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的重要抓手,两者都具有公益属性。各级政府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项目资金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地方政府要给予配套支持,并落实产粮大县专项资金用于改善粮食储备、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使全市60%的危仓老库得到修缮,力所能及再新建一批高标准仓库,促进我市粮食储备和流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同时,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市粮食物流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快园区道路和管网建设,使其尽快在北粮南运中发挥作用。
2、适时适当提高粮食储备规模。为确保市区粮食安全,保证在应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粮油储备保障,建议按照分期实施,逐步到位的思路,适当增加全市粮食储备规模,每年市级粮食储备规模再增加5000吨,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粮食储备达到标准。另外,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对粮食储备成本进行广泛调研测算,对收储粮和转换粮形成的差价,建议谁储备谁承担,努力为收储企业减轻负担。
3、要盘活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建议政府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评估,对粮食储备仓库和流通网点布局进行科学规划。从关心民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注重政策连续性,科学有序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企业体制机制,使众多的粮食购销企业边缘资产变为核心资产,促进粮食企业轻装前行,再创辉煌。
4、加强粮食执法装备、队伍建设。为全面履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职权,建议逐步充实各级粮食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并将执法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对粮食流通市场的执法检查,要明确主体,建立健全联席制度,协调好工商、质检、食品卫生监督等相关部门,使其形成合力,确保流通秩序。
5、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和教育。针对粮食的公益属性和粮农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一是粮食管理部门要坚决贯彻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的原则,切实增强首要意识和守责意识,肩负起保障粮食安全的职责和使命。二是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保障粮食安全的压力层层传递,在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中发挥好管理和调控作用。三是广泛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爱粮节粮进学校、进军营、进家庭和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及爱粮先进单位和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带动全社会和全体国民身体力行节粮爱粮、永保“粮心”。

  粮食储备体系与宏观调控考察报告

一、简要基本情况
自20_年粮食管理体制改革后,XX县粮食系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系统现有在职在岗人员共123人,其中从事粮食行政监督管理服务的粮食局机关和下属的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人员28人,身份编制性多样,报酬待遇来源于多种渠道,在县粮油收储公司企业岗位从事粮食储备管理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员工95人。现县粮油收储公司下辖1个粮食收储直属储备库和9个粮管所共20个收储库点,分布在全县每个乡镇。
根据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XX县每年稻谷播种面积稳定在27万亩左右,稻谷总产达12万吨,每年提供的社会商品稻谷达8.4万吨。
二、粮食储备和储备体系建设情况
(一)粮食储备数量、结构和轮换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20_年8月19日止,全县粮食储备总量69980吨,其中今年收购的早籼稻5513吨。
我县中央储备粮储备规模6530吨,现有中央储备粮库存3692吨,今年5月完成轮换出库计划2838吨。
最低收购价粮(托市粮)50291吨(其中今年收购早籼稻5513吨)。
代瑞金中心库保管的中央储备粮10705吨。
我县省级储备粮储备规模3000吨,省级储备粮现有库存3000吨。赣粮调[20_]2号文件下达我县轮换计划1745920公斤,轮换工作正在进行中。
我县县级储备粮储备规模5000吨,其中早籼稻1500吨,中晚籼稻3500吨。县级储备粮现有库存2202吨。今年下达轮换计划3078980公斤,现已轮出2798吨。
企业自营商品粮90吨,企业视经营情况自主确定轮换。
(二)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情况
1、粮食仓容储备能力及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下属1个中心粮库(甘竹粮管所),1个直属库,8个收纳库(其他粮管所),储粮库点20个,拥有有效仓库89座,仓容82500吨。
为维修改造危仓老库,提升仓容条件,收储公司正在对甘竹粮管所进行库区道路、排水设施维修和仓库门窗升级改造。同时将苦竹、赤水、杨溪、塘坊部分仓库进行屋面改造。驿前粮管所高虎脑库点正在争取搬迁重建仓容1000吨。
2、粮食储备管理体系情况
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代储粮的粮权属中央,执行主体是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以上储备粮的承储业务,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由中央储备粮瑞金中心库监管。
各级地方储备粮的粮权属地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执行主体为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级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业务,按照各级地方储备粮管理规范和办法进行管理,省储备粮由省级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监管,县储备粮由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农发行XX县支行共同监管。
企业自营商品粮的粮权属企业,收购、储备、销售业务由企业自行操作。
在各级储备粮具体仓储管理上,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并落实了《XX县粮油仓储管理考核办法》。按考核结果核算发放保管费用。财务管理采取费用报账制,对储粮单位各项费用收支按标准、按规定结算,堵塞不合理费用入账。人员管理是通过返聘考试,择优上岗,目前收储公司干部员工95人,相对稳定了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粮食管理队伍。粮食购销管理做到收购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把好入库质量把关,销售按国家下达的计划通过粮食交易市场拍卖,规范操作。长期以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确保了各级储备粮储存安全,质量良好。
三、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1、XX县应急加工企业为江西李氏米业有限公司,日加工量220吨。
2、20_年7月成立了XX县粮油应急保障配送中心,每个乡镇均设有一个粮油销售配送网点,县城设5个配送网点。
3、XX县军粮供应站主要供应消防队、武警中队以及保障拉练路过部队、抗洪救灾等,年供应120_公斤。
四、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情况
1、每年按照省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结合本县粮食生产特点及种植环境、天气变化和农药施用等情况,开展样品采样送检。
2、在粮食收购期间,根据本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结果,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安全关,加强对收购企业执行国家标准和质价政策的指导和检查。
3、对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储备粮、军供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
4、、加强粮食销售出库把关,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检验制度,按规定出具检验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仓储物质基础条件方面
1、总的有效仓容量仍显不足,历经20_年至20_年两个年度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收储,现有的仓容已基本全部利用,今年中晚稻如果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无仓容可利用。
2、仓容量在全县的分布不均衡,布局不合理。头陂镇作为XX县的产粮大镇,在今年的早稻最低价收购时就已仓容不足,售粮农户跨乡镇交售到新安粮管所和县直属库,增加了售粮农民的销售成本。
3、除县直属库外,全县其他的收储库点均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难以适应现代智能化储粮技术的要求,并且多年的使用运行,老式仓房破损严重,仓储设备陈旧,库区交通、排水、用电、消防设施老化,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承储企业有限的资金投入显得杯水车薪。
4、20_年启动的甘竹粮库改扩建项目工程虽已竣工投入运行两年,仍有180余万元的工程款无法兑付。
建议国家切实加大对改善粮食仓储设施条件的资金投放。
(二)各级政策性储备粮轮换经营方面
1、近几年,由于受东南亚进口大米的冲击和国内粮食市场“稻强米弱”、“米稻倒挂”形势影响,中储粮、省储粮、县储粮轮换困难,稻谷销售不畅,执行各级政策性储备粮轮换计划造成的亏损由承储企业承担,致使收储企业效益下滑,严重影响企业员工的收入和情绪。建议各级政府尽快设立各级政策性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落实20_年8月6日公布的《XX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政策。
2、由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提升,承储企业人力、物质耗材等保管费用投入成本的增加,各级政策性储备粮保管费等各项补贴仍执行前五年的标准,造成承储企业管理政策性储备粮费用紧张,增加企业压力负担。建议建立政策性储备粮各项补贴增加的长效机制。
(三)粮食管理体制方面
1、每当执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时,XX县承储企业,需要跨区域接受中储粮瑞金中心库的业务指导、资金结算、政策监管,带来政策执行、资金拨付、业务开展和信息共享等诸多协调沟通方面的困难。建议应按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由所在地的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指导监督管理。
2、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长期未能正常开展,原因是人员编制、设施装备、经费保障无法到位。建议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给予政策上的关心支持,配备到位。
3、历史的贯性作用,解决粮食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的后续遗留问题,既困难又迫切。仍有16名从事粮食行政监督管理、技术服务的事业人员经费自收自支,强行摊派给下属企业,增加国有企业负担,造成政企不分,事企不分。建议此类人员应由政府财政给予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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