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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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_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_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_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_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_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_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_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财政局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_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_-20_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_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_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_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_年11月起至20_年年底止。从20_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_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_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_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_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_〕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_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二、主要经验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队伍建设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二)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_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我局正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局内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_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_〕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_〕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_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_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_-20_)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_-20_)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_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_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_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_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_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_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四、20_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方向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_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财政局20_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xx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xx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党的***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xx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xx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 因纲施政,严格落实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xxxx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xxxx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xx县财政局 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xx日在xx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 xx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xx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xxxx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xxxx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x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x%。x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x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xxxx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xx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x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xx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xxxx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xx月xx日已对本单位xx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三、履职履责,提升能力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xxxx年x月xx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xxxx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xxxx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xxxx年x月xx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xxxx年x月xx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xx.x”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xxxx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xx县财政局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四、存在问题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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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