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责报告
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责报告
过去一年中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我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显著提高,同时通过群教活动中问题整改使自己的问题得到了不少的改进。结合群教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努力做到廉洁执法、廉洁从政。现进行20__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一、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1.推动责任落实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分管的安监执法大队这一块,多次与大队长进行交心谈心,对执法大队提出廉洁执法的要求,要求执法大队严格按程序、按照标准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一年来没有出现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同时在分管的干部人事工作中,严格遵守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作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干部的选拔作用。没有出现违规用人的现象。
2.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加强与分管的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今年先后与分管的科长(大队长)进行了至少一次以上的廉政谈话,对科长存在的一些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提醒式谈话。同时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所有的行政处罚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督促了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
3.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分管党群工作的分管领导,积极配合纪检组长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制度建设、党课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推进党员干部包括自身作风建设,强化了作风。
4.推进预防腐败情况。积极参加纪检组安排的各种预防腐败教育活动。特别是安排的警示片的观看,警示案例的学习,并积极撰写了心得体会。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风险点的查找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预防腐败措施到位。
二、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我市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加强十八届四中例会精神的学习,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拥护党的各项决定,特别是对周永康等的查处。
2.认真执行相关的组织纪律。作为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干部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开展推荐、考察、党组研究决定、公示、报告等程序,做到公正地选人用人。对重大事项做到请示汇报,凡涉及财务、人事及在行政执法中的重大行政处罚,都严格坚持先请示再执行的原则。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无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现象。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凡外出半天以上的工作都向主要领导报告及向办公室告之去处。对于上级和党组安排的工作均不折不扣地完成。
5.在生活中严格执行生活纪律,特别是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在节假日偶有与朋友三事聚聚餐打打牌的现象,但没有使用公款,也没有进行奢侈消费。在打麻将中没有与监管对象进行打麻将的现象,也没有进行赌博活动。
三、落实八项规定、转变作风的情况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没有配备公务用车。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办公用房情况。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约为10m2,系与人合用办公室,符合规定标准。
3.担任领导干部以来,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
4.担任领导干部以来,自己没有因公(私)出国(境)。
5.密切联系群众情况。积极开展下基层活动,本年度先后三次到白鹿水观村、敖平紫泉村、天彭镇天府中路社区等开展下基层帮扶活动。同时在群教活动中到企业和乡镇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3个。
四、廉洁自律情况
1.没有参加过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等活动的情况。
2.没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会员卡等的情况。
3.按规定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4.无住房违规情况。
5.不存在违规违纪投资情况。
6.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情况。家属子女从业情况。妻子张文霞系彭州市实验小学普通教师,儿子杜俊超现就读于浙江大学信息工程系大二。
7.无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责报告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
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亲自”,督促履行“一岗双责”。进行“两个责任”约谈,与分管领导签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要求各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就作风纪律进行约谈,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聚焦“四风”找问题、抓整改,督促班子成员定期分别带队明查暗访各科室作风纪律,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格局,今年对存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倾向问题的个人开展提醒谈话和约谈共9人次。
(三)维护群众利益情况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慢作为”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力打响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辖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12月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9天,已超去年全年优良天数(224天)。我区8个主要河道水环境质量控制监测断面,其中7个断面达Ⅲ类水质,达标率为87.5%,水质较去年同期明显好转。市上在我区设有4个水质超标资金扣缴断面,今年以来被扣缴生态补偿资金27.8万元,为五城区最少。
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狠抓群众反复投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扎实抓好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回头看”。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起,行政处罚达200余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件,移送刑事案件1件。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1918件,办结率达100%。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
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集中收看各类党风廉政教育节目,努力营造“奋发有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并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自查。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
廉政学习、警示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单位干部纪律查处决不手软。传达上级纪检监察通报,结合本局实际工作进行剖析,与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七)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开门纳谏。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
个人无配备公务用车。现办公室为合署办公,没有超标情况。未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没有以逢年过节、职务升迁、做生祝寿、婚丧嫁娶等名义借机敛财、收受红包礼金。无职务消费。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先后30余次到社区、企业,帮助指导企业抓好污染防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解决环境问题。积极听取群众及班子成员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工作和生活中不搞特殊化。
(三)廉洁自律情况
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没有借职务之便为家人、亲属等谋取私利,违规使用干部等方面的问题,也没有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自己和家人没有经商办企业,也无违规兼职等。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述责报告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履行领导责任情况。xx年以来,能始终坚持从严治党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局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的法治宣传、工青妇以及环境监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进一步厘清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能坚持每季度分析和研判分管法宣办、监测站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
(三)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能加强群众关心的环保知识宣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科普专栏开设水污染防治宣传,举办“噪音扰民以案说法”《998法治大讲堂》。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认真学习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坚持以严促深入、以严求实效,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党性分析触动灵魂,做到了以法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锤炼自己的品行,确保自己始终身心端正、思想纯洁、一尘不染,同时敬畏法纪,时刻从严自律,管住自己,自觉做一名遵守规矩,敬畏法纪的环保人。每季度坚持与分管科室领导谈心,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做好谈话提醒。
(五)深化源头治理情况。认真落实权力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学习省市区纪委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反思剖析,加强自身及分管科室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切实肩负起监管的责任,不当甩手掌柜,在细节上、风险防控点上抓好分管工作的制度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六)坚决反对腐败情况。每季度通过监管平台如实申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形成亲自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局纪检监察室工作,配合开展好常见廉政建设教育。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有较强的政治定力和“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危机感和紧迫感,不听风跟风、不信谣传谣。能够践行党的宗旨,补充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了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为了群众。
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和选人用人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开门纳谏,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廉洁律,规范使用财经权的情况,没有账外账现象。
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岗位职责,强化执行力的情况。能够积极转变观念,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认真思考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等工作,建立环境安全上下联动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保持健康生活情趣的情况。能够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用纪律筑牢思想防线,用纪律预防细微漏洞,用纪律增强个人自觉,处处用宗旨观念、实践能力、责任意识和群众观点规范约束行为,始终保持良好的作风。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作风情况。
一是没有占用专车,使用自己车辆。
二是现办公室在石人南路38号区环保局5楼,为合署办公,符合规定,没有超标情况。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消费性支出无超标准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能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规定如实申报了个人事项。自己和家人没有经商办企业,也无违规兼职。没有假借逢年过节、职务升迁、过生做寿、婚丧嫁娶等名义收受礼金、贵重礼品的行为。没有出入过私人会所,也没有相关会员卡,没有借职务之便为家人、亲属等谋取私利,违规使用干部和插手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以上述责述廉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并认真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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