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精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精选
根据组织部下发的《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_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中层干部配备选拔任用过程中,所任用干部都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按照考察、酝酿、预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是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使全体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用人方法,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用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有关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选好用好干部。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精选
20__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__年,我局今年提拔副处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1名,都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做到条件符合,程序规范,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精选
一、目的意义
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关乎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关乎改革发展稳定长远大局。区委着眼全区领导班子长远建设,决定通过大力推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着力掌握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建强党政干部后备力量;大力选拔一批满足于近期工作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科级领导班子,打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通道,加强和改善全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生机活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证。
二、选拔名额
本次拟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10名,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50名。
三、程序步骤
1.党委(党组)推荐。由各镇办和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具体资格为:(1)第一学历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获得中省市区表彰奖励的,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基础上,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获得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市有关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中央及国家部委表彰的,第一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2)年龄在32周岁以下;(3)任科员或相当职务3年以上;(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推荐人选时,要形成专题报告并附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廉政鉴定、现实表现等材料。
2.综合考试。以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推荐人选参加考试测评,侧重考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调研思考、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笔试卷面满分分值为100分。依据综合考试得分高低,将排名靠前的60名人选作为重点培养选拔对象。
3.专项调研。对前30名重点培养选拔对象,区委成立专项调研组,由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赴人选对象所在单位进行专项调研。按照突出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发布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研、集体面谈、调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人选进行专项调研,全方位掌握调研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作风和工作实绩情况。各调研组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对人选对象按照“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重点培养人选”两个类别和2:1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根据调研组提出的初步意见和拟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岗位情况,区委组织部对确定的“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干部成熟度、群众公认度、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按照拟选拔岗位1:2的比例确定集体面谈对象。
4.集体面谈。由区委常委会对“近期可提拔使用人选”对象进行面谈,增强常委会成员对人选对象的直观印象。区委常委会成员按照拟选配岗位1:1.5的比例,圈选初步人选,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差额确定拟提拔预备人选。
5.选拔任用。拟提拔预备人选确定后,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次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差额考察和区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6.重点培养。对纳入重点培养对象、没有进行专项调研的人选和对经过专项调研、集体面谈、选拔任用环节后逐层差选下来的人选,区委组织部专门建立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库,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培养措施,实行“一人一策”,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定期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培养情况。培养成熟的,严格按程序予以提拔使用。
四、组织领导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委成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正锋同志担任组长,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部内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怀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每个步骤的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力求每个步骤都能阳光操作、公平公正。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涉及有关人选确定等重要事宜,由领导小组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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