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主体
由 会员上传 分享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加入收藏
点赞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推荐阅读: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docx
将本信息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x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