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犯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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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终了的未遂、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1)实行终了的未遂:犯罪人已将其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人未能将他认为达到既遂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
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1)能犯未遂:有既遂的可能性,只是由于遇到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2)不能犯未遂:由于行为人对有关犯罪事实的认识错误,而使该犯罪行为在当时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情况。
对象不能犯。由于行为人的错误认识,使得其犯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在行为当时不存在。——将稻草人作为仇人开枪手段(工具)不能犯。行为人具有实现犯罪的意思,但使用的手段方法根本不可能导致结果的发生。——误将白糖当作毒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分方法:如果换其他的犯罪人,相同的情形能够既遂的,属于能犯未遂,否则为不能犯未遂。或者说,在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如果不出现其他的因素,犯罪行为是可以达到犯罪既遂的;但是在不能犯未遂的情形下,就按照现在的犯罪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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