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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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注意:
1、适用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是
a.暴力犯罪(如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实施上述前提犯罪,则不行)。
b.这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例如,采用轻微的胁迫方式实施的抢劫行为,对此便不宜认为可以成立特殊防卫,只能适用一般防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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