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范文(通用6篇)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范文(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准确地了解社会公众关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布真实、权威信息,及时回应、解答互联网上有关的言论、热点和疑虑,积极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人社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切实提升应对网络新媒体的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关于全市人社系统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或微信、微博、论坛、贴吧转帖,可能对人社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人社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应对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1.网络舆情领导机构。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组长兼任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分析梳理我局有可能成为网上舆论热点的话题,及时监控网络上与我局相关的舆情,及时报相关领导做好应对处置,并向市委网信办报送舆情。各职能科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涉及本职能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监控员,及时向局信息员报送有关情况,同时作为网评员,及时回应网络评论,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真相、最大限度压缩不良信息传播空间、引导主流舆论。
三、舆情响应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捕获相关信息,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承办科室监控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处置。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网信办。舆情上报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正面回复。新闻发言人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根据通稿,通过媒体渠道进行正面回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承办科室根据通稿撰写网络评论文章对舆情正面回复,回复评论文章要做到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预见性。
第五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网评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合理方案加以回复,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四、分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极高,境外媒体高度关注,传播速度非常快,影响扩大到了整个社会,舆情即将化为行为舆论。根据需要,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二)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指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高,境外媒体开始关注,传播速度快,影响扩散到了很大范围,舆情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三)一般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较高,传播速度中等,舆情影响局限在一定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同时报告市委网信办备案。
(四)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国内网民对该舆情关注度低,传播速度慢,舆情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内,没有转化为行为舆论的可能。经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五、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监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实时搜集应急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分析预判其对人社工作的潜在影响和风险,确定舆情的等级和影响程度,筛选出相关舆情并按一般网络舆情、较大网络舆情、重大网络舆情、特别重大网络舆情分类报送和处置。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职能科室监控员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网安办等部门对接,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人社系统各种类型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科室(单位)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市委、市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六、事后跟踪及总结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科室负责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本预案自20xx年4月13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为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管控,及时、准确的发布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国资国企形象,根据市委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要求,特制定市国资委机关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林廷株
成员:张显卿罗接林谢
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挂靠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管理日常工作;各科室指定1名同志为舆情监测员。
1.对国资委内部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相关媒体的有关事宜。
2.负责网络舆情引导与监控管理,研究舆情处置措施。
3.网络舆情监测员每日进行网上收集相关信息,主要浏览市内各网站、论坛、贴吧、博客、e三明、12345投诉平台、qq群等。对发现的有关三明市国资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及市属企业的负面舆情(失实报道、不良言论、错误信息、违法图片等),及时进行分析、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组报告,根据工作组的处理意见对舆情进行举报或者删除处理,重大舆情上报市委宣传部,坚决防止舆情升级。
4.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把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5.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1.快速反应、明确态度。网络舆情管理工作组对有关市国资委及市属国企的舆情,要及时关注和重视,重大舆情要迅速上报市国资委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时间表明态度、讲清事实,不得回避、敷衍问题。
2.正面回应、提高效率。对于负面舆情,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工作组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解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一般舆情,要组织安排舆情检测员,及时查清掌握舆情出处,通过跟帖回复、网络投诉、书面回复等形式,对于舆情的失实之处进行澄清,及时快速的引导舆情正面发展。对于重大舆情,工作组要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以“舆情专报”的形式上报市有关部门,积极和网络主管单位或者媒体及媒体工作人员联系及时处理涉及人身攻击、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造谣诬陷等有损国资国企形象、声誉的不良违法信息。
3.把握尺度、妥善处理。对于重大或特别重大舆情,要把握好尺度,及时准确予以回应;如果对于一时不能拿出准确调查结论的舆情,要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不断的发布阶段性信息,以便掌握舆论主动权。
1.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作为全市国资系统宣传的窗口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资委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泄漏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办公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失实扭曲报道国资系统发生的事情(包括上传图片)等。
2.工作组要加强对国资委门户网站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加强所属企业网站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凡涉及国家及国资国企秘密的信息严禁上传。
3.加强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的影响,自觉抵制有害信息。
第3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环保舆情监控,掌握舆论主动权,按照“加强管理、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控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为提高新形势下环保工作人员处理舆情的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日常常见舆情来源及舆情监控工作流程
(一)舆情来源
根据舆情处理方式的不同将舆情分为网媒舆情、督办舆情和现场舆情。网媒舆情是指通过网上回复、报纸媒体回应解决的舆情;督办舆情是指青岛市、平度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督办件反映的舆情;现场舆情是指各科室站所接到媒体记者来电的舆情。
网媒舆情的来源有:平面媒体(报纸);网络媒体(官方微博、网络论坛);电视报道。
现场舆情的来源有:媒体记者直接拨打各部门电话投诉。
(二)工作流程
1、网媒舆情处理:监控到平面媒体、电视、网络媒体的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宣教科根据监控到的舆情信息生成《网络舆情处理单》以下简称《舆情处理单》(见附件一),宣教科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阅示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转交相关科室及时对舆情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准确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研判舆情可能发展的趋势,形成初步的回复内容,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宣教科,由宣教科进行网上回复。并将舆情研判结果和处理情况详细填写回复意见,由处置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宣教科,由宣教科负责归档。
2、督办舆情流程:各科室根据领导批示要求进行办理,并做好督办舆情的入档汇总工作。
3、现场舆情流程:各科室接到媒体记者来电舆情处理流程:礼貌的询问媒体联系电话及媒体所属单位和要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宣教科,由宣教科与媒体进行沟通,了解媒体采访需求并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汇报,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办理并回复媒体。宣教科负责与媒体沟通回复问题满意度,若有不满意的地方及时化解,若有需要进行补充完善的,宣教科与业务科室沟通后进行补充回复,确保媒体满意。
对特别紧急、重要的舆情要边查边回复,严格遵循舆情的“时效性”原则。各科室的舆情现场处置工作建立AB角,确保接到舆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根据领导指示接受现场采访。重要舆情回复由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审议后指定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办公室负责重大舆情事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记录、汇总、上报。
二、媒体应对工作
各科室站所在应对媒体时,要准确及时地传达党和政府环境保护的权威信息,及时正确地通报环境保护的.工作动态信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争取环境新闻传播的主动权,引导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
1、对一般新闻媒体的采访和调查,各科室站所要热情接待,客观介绍新闻事实,积极配合,要从树立政府和环保部门良好形象出发,采访过程中要注重对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的普及宣传。
2、对环境突发事件的报道以“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为原则,注重社会反响,有利于大局、有利于群众利益、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部门应按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程序,做好舆情监控及新闻报道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建立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网络,形成局领导统一指挥,各科室站所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宣教科为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组织牵头部门,各科室站所负责对相关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工作负责。
2、合力联动。各科室站所对环保舆情监控及媒体应对要积极联动,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共同会商,及早对舆情趋势、影响范围做出研判并及时处置。
3、外联协调。宣教科负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局宣教中心的联系,其他科室加强与市局对口处室(单位)的联系,经局领导同意后及时汇报,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支持。
4、资料归档。舆情处置整个过程的材料要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主要包括舆情件、回复材料和媒体的相关报道等。
第4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互联网目前已经成为了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及时监测和应对负面舆情,弘扬政法工作精神,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要把关于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把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为全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网络舆论保障。
做好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不断增强网络宣传思想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加强和改进对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的有效管理,提供理论指导、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专题研究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以及可能引起网络舆论影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
(三)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将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内容。
(四)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所属网站、微信等传播媒介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干部职工网络活动的管理。
(五)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超前做好网络舆情风险防控,加强网络评论员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六)规范网络传播活动工作,选优配强网信干部,确保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七)落实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其他相关工作。
(一)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局党组对抓好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分管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要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局党支部要按照局党组安排,抓好支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委员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推动好本支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对本部门网络舆情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包括个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网络舆情进行核实甄别,加强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日常监测和处置。
(二)完善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建立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要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党支部要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督查由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开展,要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调查、谈心谈话、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局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
2.建立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局党组、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一次,研究优化和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动态感知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并以书面形式专题汇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党内通报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中报告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支部委员在组织生活会中报告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党支部书记向局党组述职述廉报告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
3.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机制。局党组、党支部要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形态信息研判工作,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和相关舆情动向,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重大网络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要边处置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避免延误。各股室、中心、处、所要加强对相关网络舆情影响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每季度末向局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存在问题及处置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办公室牵头,其他各部门配合,落实关于重大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和危机应对管理等文件的要求,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制。
(三)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局党组、党支部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统筹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出台可能引发网络舆情热点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政策或发生涉及全局的重大网络舆情事件时,应当评估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积极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制定相关预案,及时化解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网络舆情风险。
(四)加大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力度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存在失职失责情形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需予以组织处理的,由党组织按照规定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保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完善机制体制。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各股室、中心、处、所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测和舆情上报机制,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监督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把政治要求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力度,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
第5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一、突发舆情事件应对的基本方法
1.快速及时的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明确回应责任,通过线上(官微、官博、官网)与线下(发布会)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回应,双管齐下,消解舆情热度。
2.利用网络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在第一时间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后,还应该加强与网络媒体的合作,有助于提升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威和说服力。
3.把握舆情关注重点:主要目的在于发布的信息要尽可能的满足网民的关注点,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利用一些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进行实时的跟踪监测,把握舆情态势
4.尊重网络舆情传播规律:舆情删除是不现实的,要善于利用网络传播规律然后积极的引导舆情,如引导网络舆论转移关注点、发布与传递一些正面的声音等。
5.积极寻找网络意见领袖:这种网民引导网民,用网民自己的声音进行引导、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的方式,在舆情引导的过程中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突发舆情事件处置办法
由于网络舆情传播速度快,传播载体众多,在应对突发舆情的过程中,时效性很重要。为此,通过采购舆情监测公司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加强网上舆情监控,以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已成为突发舆情事件处置的主要解决办法。
以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为例,可对全网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监测舆情的发展趋势,负面舆情自动识别第一时间告警通知,挖掘舆情传播演化过程中的传播网站、传播媒体、关键传播节点以及传播溯源、网民情感分析等,自动生成舆情分析统计图表简报,供突发舆情事件应对工作决策参考。
第6篇: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市民族宗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六、责任追究
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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