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范文(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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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实际上是简单地写下你读过的书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下你自己的观点或感受。换句话说,就是用你自己的话,把你读到的浓缩成简单的话,然后批评它。最重要的是提出自己的观点或意见。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文章17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全体党员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学习需要长期坚持,要把学习贯穿始终,只有经过长期反复、深入仔细的学习研讨,才能对所学内容深刻领会,入脑入心。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要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党内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提高个人党性修养和对廉洁从政的认识都有很大帮助。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要从我做起,严格遵守党纪,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会议指出,共产党员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要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的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对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的党性修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二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一、填空题(共30空,每空1分,共计30分。)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和。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4、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处分。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处分。

  5、党组织在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处分。

  6、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

  7、在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

  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8、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者。

  9、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1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1、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处分。

  12、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3、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14、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

  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

  二、单选题(共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A.一年B.二年C.三年D.半年

  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A.一年B.二年C.三年D.五年

  3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A.主动交代B.被迫交代C.谎报虚报D.隐报瞒报

  4、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

  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C.组织处理D.司法仲裁

  5、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

  6、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

  7、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处分。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8、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9、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处分。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10、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

第三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20_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的对象是所有党员。(×)第五条3、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一是改组,二是解散。(√)第八条

  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第十条

  5、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第十一条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十年内不得重新入党。(×)第十二条

  7、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地(市)级以上纪委可以批准对违纪党员予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第十七条

  8、对违纪党员免予党纪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第十八条

  9、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十九条

  10、党员一人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可按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给予处分。(×)第二十三条

  11、经济方面共同违纪,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第二十五条

  12、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九条

  13、对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三条

  14、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应当开除党籍。(×)第三十三条

  15、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第三十八条16、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条

  17、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第四十一条

  18、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第四十三条19、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四十六条

  20、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五条

  21、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第八十五条

  22、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三条

  23、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三条

  24、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六条25、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九条

  26、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五条

  27、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

  28、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五条

  29、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

  30、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九十五条

  31、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九十七条

  32、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九十九条

  33、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将受到党纪处分。(√)第九十八条

  34、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对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一百零一条

  35、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一百零一条

  36、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八条

  37、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将受到党纪处分(√)第一百零五条

  38、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第十条

  39、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第十一条

  40、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第十六条

  41、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第十四条

  42、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第十五条

  43、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第二十四条

  44、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应当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对其批评教育。(×)第三十五条

  45、本条例施行前,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第133条

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我读了《条例》相关新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贪污腐败、拉帮结派等危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案件。作为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我从该学科的角度简单谈论对《新条例》的感悟。

  社会学家涂尔干一生关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社会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种类型。具体来讲,机械团结以同质性人群组成,他们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信仰,用涂尔干的话说,整合机械团结的力量是集体意识;而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联系方式,有机团结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所以社会出现了多种多样的职业,也导致了不同人群的出现。

  为何贪污腐败、拉帮结派等事件屡禁不止?为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像幽灵干扰于生活之中?为何纪律条例像雨后春笋一般“茁壮成长”?产生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就在于此。对于“山头主义、拉帮结派”,这一类人群首先有着共同的不同于甚至是有悖于社会主流的价值理念,他们的利益是建立在损害别人或者是国家利益基础之上得到的,在社会看来,这类人群可能是潜在危害社会安定的异端分子,如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拉票贿选、纵容黑恶势力等,这样的例子自古有之而且还延续至今,想得到永久根除,还需全体党员同志和社会有志之士共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同打击危害他人利益、社会团结、国家安定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严惩贪腐、扫黑除恶,我们义不容辞,永远在路上。

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大家一致表示龚组长的党课政治站位高,定位准确、界限把握清楚,理解深刻,党课内容信息量大,结合民政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的权威宣讲,对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大家表示收获很大,是最近这些年来最生动、最受教育的一堂党课。通过本次集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我所党员干部对新《条例》修订背景、内容和重大意义的理解,深刻认识到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对加强我所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我所党员干部廉洁守纪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大家表示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坚定“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增强行动自觉,学好新条例的内容,真正把遵规守纪做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把自己摆进去,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做新《条例》的拥护者和践行者,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

  下一步,一零一研究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将龚组长的党课与新《条例》作为近段时期的主要学习内容,两委委员、各支部、各部门要立刻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让学习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近期党委书记袁德同志将结合六大纪律就加强基层支部建设讲授专题党课。三是各支部将通过专题研讨、制作板报等形式,宣传好、落实好、执行好新《条例》和龚组长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新《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习惯在纪律规矩约束下工作生活。四是纪检监察人员要做熟知新《条例》各项内容的表率,加强监督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五是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不触底线,不踩红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两个维护”,进一步打造我所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好各项工作。

第六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20_年1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再一次修订无疑将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2月7日,机关一支部组织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浅谈几点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中明确,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等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照规定必须严肃处理。

  《条例》鲜明指出了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等方面均做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

  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深感责任重大。来到后勤工作有3年多的时间了,虽然后勤工作种类繁多、琐碎,但在保障测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一边学习着,一边成长着,但深知需要努力的方面还有很多,因此,我也不断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以修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学习政治理论,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青年党员,我要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以用权——以制度建设为标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青年工作者,我想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在办公室文秘岗位上工作已有3年的时间了,每天要处理各种事情,我深知制度的作用与意义。岗位就是我的一种责任,所以我只有将制度放在首位,坚持按规则、按制度办事,才能把每件事情做好,才能保证正确的方向,才能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以律己——以条例为做人戒尺,不断总结自身不足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要一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多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时刻以条例中的规定不断提醒自己,从内心深处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视其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以法之严、纪之肃敲打思想和灵魂,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为营造和保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做青年党员中的模范。

  四、谋事创业要实——切实转变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工作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本质,虚心听取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办公室文秘工作。

  一是加强督办工作。督办工作是办公室一项重要职责,是确保中心各项计划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实的基本手段。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开展督查,领导批阅的文件及时督查并汇报,力求各种保障工作按时按质按量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工作前瞻性和敏锐性。当前,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只有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敏锐性,深入基层去了解、调研,才能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运用办公室上下贯通的信息报送体系,切实抓好中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搜集和报送工作,善于从下面报送的各种原始信息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听取各方意见,提高综合看待问题的水平,提出合理方案,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强大合力,保证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当好“吸收器”、参谋部、信息部,直接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是社会、单位发展的动力源泉,青年作为未来,必须要跟上历史发展的脚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创新。日常工作中要敢于打破旧框框,革除陈规陋习,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思考,敢于探索,大胆推进工作创新。坚持和发扬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学会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视线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例如:如何提升公文流转速度?遇到急事如何处理?如何改进接待工作等。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转变思想观念,在作风建设上争当表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埋头苦干、自觉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鼓实劲、求实效,苦干实干。我想,只有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加强自身创新能力的建设,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和完善自我上,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升工作实效。

  五、做人要实——脚踏实地,实现自我价值

  始终坚持把诚实、务实作为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自觉加强素质修养,克服私心杂念,真正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知行统一。对党、对组织、对领导、对同事真诚团结有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以实的作风投入到工作与生活中。后勤是一个大家庭,作为中心集体中的一员,我时刻认识到,只有真诚待人、团结大家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使后勤整体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局职工家属提供优质服务,真正实现自我价值。

  随着时代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我们这一代人要珍惜时代、珍惜机遇、珍惜岗位,有责任也有义务担起时代的重任,自觉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不论自己在什么地方在什么岗位,都要像桌子一样脚踏实地,像粉笔一样有自我牺牲精神,像尺子一样一生正直,像墨水一样留下清秀的字迹,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做一名时代发展的践行者。

第八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了形势的发展,体现了时代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落到实处,体现了中央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总体推进,在新时代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我们党取得成绩的法宝。

  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根据新的形势的要求,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释放出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新标尺。现将自己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肤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一、突出党章地位,体现出从严治党要求。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而制定的规范。党章是党的最根本的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从多处体现出来,比如:(1)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2)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3)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二、纪律分类类别有所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三、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体现如下:(1)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2)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四、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坚决。

  通过学习,我认为要把学习和本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勇于拼搏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守规矩,讲奉献,做到不越界线、不乱章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中去;要讲担当,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奋勇争先的闯劲,做到任务在肩、干就干好;要增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线意识”和“火线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宽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严格落实“提前介入”、“一次告知”、“首办负责制”、“办理限时制”等有关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满意率,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环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自觉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把践行群众路线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不变,以心换心,赢得群众尊重。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关注群众的所思所盼,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总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划出了新禁区,标出了新底线,每一处修改都体现着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凝结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新成果,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第九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过程中,我触动颇多。《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违法乱纪的”零容忍”态度,也是对全体党员“加油充电”的高要求。古人常言“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两面人”“阴阳人”都是知行不一产生的、知行不一是毒,爽一时,毒很久。所以,要解此毒,就需要长期吃药,药就是,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味良剂,知不弃行,行不离思,慎思之,笃行之。

  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守住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条例》中所列纪律的“底线,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要全面系统学习《条例》规定,要深入掌握《条例》精神实质,要树牢“四个意识”,要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个人的日常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即将面临社会的洗礼和考验,也许有人会从政,也许有人会进企事业单位,但无论我们从事何种行业,都应该以廉洁自律为准绳,以系好“廉洁安全带”为“踩油门“的必备前提,坚守“心中有‘初心’,人生有‘使命’”的担当。

  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反腐倡廉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表达了我党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对人民、对历史负责任的郑重承诺。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做到正心、正身、正行,坚决不碰“高压线”,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做一名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十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第十一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_年7月12日,工程处支部下发了《关于安排部署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在网上下载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并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不仅要学好,更要在工作及生活中做好表率,学以致用,自觉地履行职责。

  一、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并对照检查,学以致用,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自己的一种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谨言慎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持良好的心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提高认真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一位组工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本身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准则》,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作好每一项工作。

  三、20_年4月手抄《党章》100天,本人深刻领会了党章的内涵,做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学习,要把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从而更好的遵守和维护《党章》。组织人事部门是重要职能部门,要学习贯彻好《准则》、《条例》,要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学习好执行好,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四、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学习,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件》,严格按照两项法律法规规范言行举止,自觉接受监督,做模范践行者,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要做讲党性、讲原则的组工干部。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把困难和危险留给自己,把方便与安全留给群众。人事工作本身任务繁忙,经常加班加点工作,所以组工干部要有吃苦的精神。

  五、20_年8月30日上午9:30分,工程处召开了办公会议,会上就单位今后的保密制度、_工作、文件得处理作出了相关的处理、布置。成立了_工作小组,明确了专人、专机、专柜管理的原则。做为人事部门,要加强_工作的管理,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对涉密计算机不能让人随便乱用,要有保密意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要做讲党性、讲原则的组工干部。

  六、为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单位职工职业修养,20_年9月22日上午9:30分,兴义公路管理局工程处在顶效办公室五楼会议室,开展了以“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精髓”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

  通过此次道德讲堂的学习,让我们感触到:道德是发展先进文化、构成人类礼貌、个性精神礼貌的重要资料。今后要从自己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每个人的举手投足之间都传递着丰富的信息,让我们从此刻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第十二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劝其退党B、勒令退党C、党内除名D、开除党籍

  答案:D

  2、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A、三个月三个月B、六个月六个月C、九个月九个月D、一年一年

  答案:B

  3、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A、反对B、避免C、应当反对D、尽量避免

  答案:A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及其配偶、子女B、及其配偶、亲属C、和其他关系人D、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答案:D

  5、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B、汽车、房产C、电脑、汽车、房产D、有价证券、债券、其他金融产品

  答案:A

  6、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汽车、房产B、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C、电脑、汽车、房产D、有价证券、债券

  答案:B

  7、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一年

  答案:C

  8、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B、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D、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

  答案:C

  9、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严重警告B、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C、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D、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

  答案:A

  10、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处分。

  A、从轻或者减轻B、从重或者加重C、酌情给予D、免除

  答案:B

  11、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处分。

  A、从重B、加重C、从重或加重D、从轻或减轻

  答案:C

  12、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提供线索B、进行举报C、打听案情D、违规送礼

  答案:C

  13、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①干部选拔任用②纪律审查③巡视巡察

  A、①③B、②③C、①②D、①②③

  答案:D

  14、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B、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答案:C

  15、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

  A、警告直至开除党籍B、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C、警告直至留党察看D、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

  答案:A

  16、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答案:B

  17、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答案:A

  18、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起施行。

  A、20_年11月1日B、20_年12月1日C、20_年10月1日D、20_年1月1日

  答案:C

  19、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B、严重警告C、警告D、诫勉谈话

  答案:A

  20、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条。

  A、121B、132C、142D、156

  答案:C

  2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①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②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③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④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②③④

  答案:A

  2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撤销党内职务④留党察看⑤开除党籍

  A、①②③④B、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⑤

  答案:D

  23、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A、半年内一年内B、一年内一年半内C、一年内两年内D、半年内两年内

  答案:B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①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②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③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④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⑤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⑥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A、①②③④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⑥D、①②③④⑤⑥

  答案:D

  25、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可以B、必须C、应当D、建议

  答案:C

  26、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A、两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答案:D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①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②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③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④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⑤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A、①②③④B、①②③④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

  答案:B

  28、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A、拘留B、留置C、传唤D、讯问

  答案:B

  29、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A、行政处罚 B、政纪处分C、组织处理D、党纪处分

  答案:D

  30、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A、前;期间B、期间;前C、后;期间D、期间;后

  答案:A

  31、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A、一周内B、半个月内C、一个月内D、两个月内

  答案:C

  32、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D、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答案:D

  33、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答案:D

  34、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处分。

  A、警告B、严重警告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答案:D

  35、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开除党籍B、留党察看C、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答案:C

  36、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答案:D

  37、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严重警告B、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D、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答案:D

  38、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B、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答案:C

  39、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党;劝而不退的,予以();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劝其退党;勒令退党B、劝其退党;除名C、勒令退党;除名D、除名;开除党籍

  答案:B

  40、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B、严重警告或留党察看C、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D、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

  答案:C

第十三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这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问题、新需要、新形势,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行为,为党员干部划出的'红线“,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能够坚定不移走'直线“。

  走直线就要做到对党忠诚、知行合一。作为党员干部应当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对党忠诚,对群众忠诚,时刻谨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群众谋福利,而不能言行不一,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十九大报告鲜明地提出'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查两面人,就是要及时把这些修身不真修、信仰不真信,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的党内害群之马辨别出来、清除出去。

  走直线就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求真务实,崇尚实干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而当下,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目标,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穿上了'隐身外衣“,出现了新的变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

   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体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庸政懒政,不作为;

   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出现了滑坡,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

  走直线就要始终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更加巩固。然而,胜利只是阶段性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次《条例》的修订对'山头主义“、'干扰巡视“、'拉票贿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新增的'负面清单“,给党员干部划出了清晰的红线。面对新形势,作为党员干部,应该认清新形势,顺应新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办事,不越红线,不触底线,不碰党纪高压线。

第十四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持续深入地学习《条例》,我体会颇多。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我的心上,让我更加明确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要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如果说《准则》如同灯塔,为我们指明方向;《条例》则好比警报,提醒我们避开风险。不仅为我们指出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还明确了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新《条例》较之原《条例》有很多修订之处,令人警醒深思。比如: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使得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新《条例》政治纪律列六大纪律之首,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情形被明令禁止”,这些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结合“打虎”“拍蝇”的实践所丰富的内容。新《条例》将八项规定写进《条例》,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增加到了“廉洁纪律”一章中,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实践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上升到了党内法规保障的层面上,对下一步继续遏制“四风”问题蔓延起到了“有规可依”的作用。新《条例》首次提出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这个说法。这些内容和语言的改变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成果,是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做到:一是学习党章,做忠诚的好干部。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总规矩。要认真学习贯彻,吃透精神、把握实质,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心,就更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成为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捍卫者、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二是严于律己,做干净的好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遵守《条例》“六大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廉洁自律、清白干净的好干部。三是履职尽责,做担当的好干部。要勤于自省,严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时时刻刻不忘记自己的身份,给自己敲警钟,自重自励,摒弃“关起门来无人知晓”的侥幸思想,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同时,要坚持出于公心干事、客观公正待人,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咬咬耳朵、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猛击一拳”,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规定的认真负责地向党揭发、检举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做敢于担当、责任过顶的好干部。

第十五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我们把学习《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通过党员大会、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这段时间,我个人也在学习过程中收获很多,深感作为一名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政治生态。下面结合近期学习《条例》情况,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做一个政治坚定的人。政治坚定、服从上级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党性修养,也是中央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模范践行上级党委意图不走样,坚决服从上级指示、部署、要求,严格在纪律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降格以求,出“线”而为。要构筑拒腐防线,严格自律一刻不能松懈,特别是在结交朋友和与之交往中,一定要处理好遵纪守法与亲情友情的关系,再亲密也不失分寸,防一念之差而误入歧途;防一时冲动而失去理智;防一步不稳而跌落泥坑;防一蚁之穴而毁掉千里长堤。

  二是要遵守党纪党规,做一个纪律严明的人。从近年来各地方和环保系统查处的案件来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有的人党纪意识淡薄,有的人无视党纪的威力,还有的人存在侥幸心理,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对于雷池、红线,《条例》的规定再清楚不过,局党组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做到“三个坚决”:坚决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上级党委的决策指示,坚决听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把遵守组织纪律作为重点,凡干部选拔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请示汇报,对违反程序操作、搞个人说了算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把遵守廉洁从政纪律作为保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确保从政行为始终置于监督之下。

  三是要严守生活小节,做一个情趣健康的人。《条例》中对共产党员在个人情趣方面容易违犯的事项也做出了明确提示。正所谓:小节之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循着近年来许多腐败分子的堕落轨迹,我们不难发现,正是小节缺口,导致大节不保。严守生活小节,培养健康情趣,关键是要守住三道关:一是守住欲望关,克制住欲望,顶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二是守住爱好关,既要防止玩物丧志,又要防止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更不能为满足自己的爱好不讲原则、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三是守住亲情关,要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处理违法违纪问题方面,对上级不开“口子”,对同级不破“例子”,对亲友不讲“面子”,对身边人不留“空子”。

  四是要崇尚艰苦奋斗,做一个勤俭节约的人。“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树立“三个第一”思想,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发扬光大,体现在生活细节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学习《条例》,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牢记一个“俭”字,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也请大家认真监督,凡是作出与《条例》和承诺相悖之事,请大家批评我、揭发我、检举我,我也一定虚心接受,以一颗纯洁、诚恳之心面对大家,面对党和组织。

  五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做一个干事创业的人。求真务实是我们事业成功的可靠保证和根本途径。实现党的事业新跨越,创造新辉煌,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到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具体的讲:一方面,思想要更解放,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事业的大发展。另一方面,工作要更扎实,坚决克服事业心、责任感不强的消极思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于生态环保事业当中,为美丽中国、宜居荣昌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十六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_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是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出的党要管党的重要信号。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6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后,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与《条例》印发的同时,中共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加之原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各《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更易于操作。

  应该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迅速组织开展对《准则》与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并准备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配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不实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以完成,责任充分到位。

  《准则》与各《条例》的印发,必将把党的十八后开展的反腐倡廉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带来新的气象,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党员的形象,重塑中国共产党的形象。

第十七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根据局新提升职务局管干部党风党纪培训班要求,我认真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三份材料,通过学习,我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一、对《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

  《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具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

  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理解

  《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以法规的高度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要求,为公务员认识到何谓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机关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国家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形成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勤为民所积、利为民所谋健康权力观,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为行为主体而制定的。《规定》从十个方面阐明了严格禁止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三、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体会

  通过对以上三份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随之产生的不良风气,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已成为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分别从党、政府、纪委三个层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规范和明确规定,是十分具有指导性和警示性的行为规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学习活动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其作为修身、明德、养性、治家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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