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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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增强四个意识亲自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亲自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监督重大案件。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XXX党委落实四对比ー在X期阅读班中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主题教育各项规定行动不走样。通过团队成员问题清单研讨会解决突出问题,实现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洗礼、创业责任、服务人民解决问题、诚信的具体目标,在思想、政治、风格、能力、诚信方面取得扎实成果。主持召开涉及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的党委两次,部署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努力做到责任到人到事。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工作决策机制,从自己做起,杜绝一言堂。ニ、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ー岗双责”为督促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九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1

 近年来,天津分公司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建设公司纪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坚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落实。现将一年来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1.强化领导,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了分公司两级党组织书记(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目标,落实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及时编制《天津分公司党总支工作细则》、《天津分公司党总支议事规则》,明确党总支及各委员应负的责任;每年年初结合分公司实际,经党总支会专题研究,编制《天津分公司20_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并将任务进行分解至班子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定期与所辖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体管理人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3.强化党建,发挥作用。全面贯彻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与分公司生产经营有机结合起来,近两年先后增补党总支委员组3名,并完善各下辖工程管理部党支部书记(负责人)配置,健全党组织在分公司各级行政组织中的科学设置,更好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4.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分公司两级党组织绩效考核中,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开展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层领导人员对照岗位履职、廉洁从业等方面逐一进行汇报,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反思,各单位党支部针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对照反思,查找不足,不断改进,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5、强化民主,科学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研究党内外重要事项;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党总支负责人带头开展季度综合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带班检查、组织开展中层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工作等;升版《天津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明确党总支会前置原则及应集中决策的具体事项。

  6.强化思维,加强学习。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并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等作为学习重点,定期开展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通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集中观看视频、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方式,积极各类反腐倡廉教育,不断营造出良好学习氛围;将廉洁党课教育作为各单位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的重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下基层亲授廉洁党课,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不足之处与整改方向

  近年来,分公司党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领导班子成员在深入落实“一岗双责”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基层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扎实,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突出等,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剖析原因,督促整改,促进分公司两级领导班子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做到清正廉洁履职。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员“一岗双责”制所指对象包括单位所有领导和全体职工。

  一、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对待群众热情主动,诚恳耐心,严禁冷漠蛮横、摆官腔、说官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二、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懒散懈怠、语言粗暴、态度恶劣;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低效率、完成工作没质量。

  三、要高效作为。工作要有创新,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相互掣肘、争利诿过。

  四、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禁远接远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要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理公务,不准擅离职守、延误公务、串岗闲侃、干私活、办私事、占用工作电话私聊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吃早点、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观球赛、听音乐、网上炒股购物、传递私人信息、下载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到洗浴场所洗浴。

  六、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为政规定,自觉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参加高消费娱乐。严禁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报”、接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

  七、要遵规守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参会无故缺席;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通讯不畅。

  八、要整洁有序。工作时间衣着庄重简洁、大方得体,严禁衣冠不正,邋遢散漫;办公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室保持简洁卫生、明亮清新。严禁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保持办公楼内卫生清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公共卫生。

  九、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随时抽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责任人:x精选范文网

  日期:20_年XX月XX日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3

  一、履行领导责任

  1.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1)制定20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

  6月

  (2) 做好迎接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相关工作。

  及时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

  (1)召开局务会传达各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贯彻落实。

  及时

  (2)召开局务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及时

  二、推进责任落实

  3. 发挥示范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亲自督促、主动落实。

  (1) 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

  4月

  (2) 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月

  4. 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督促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解决存在的问题。

  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月、12月

  5.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1)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4月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20_年全区责任制分工。

  12月

  (3)针对上级党委、纪委巡视(察)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牵头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

  12月

  6.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按照全区《领导包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实施办法》,确保区领导对今年所包的信访问题承担“五包”责任。

  12月

  (2)认真执行我区《20_年度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人民群众日程安排表》,及时联系区领导到区群众接待中心接访来访群众。

  12月

  (3)按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全年到对口联系点调研不少于90天,帮扶2户、联系6户普通党员群众,及时搜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2月

  三、加强教育监管

  7.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 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全年约谈班子其他成员不少于1次。

  (2)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交心谈心,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2月

  8. 每年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9. 发现、提醒、纠正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0. 每年为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

  每半年为全局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6月、11月

  四、保持清正廉洁

  11. 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表率。

  (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月底前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12月

  (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2月

  12.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带头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2月

  (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完善我局“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12月

  13.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

  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2月

  14.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按时填报成都市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将个人责任清单在我局子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12月

  (2)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2月

  (3)根据安排,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现场质询和测评。

  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4

 做为中心班子成员,本人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配合中心、支部全面推进市政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履职情况 

  1、团结班子成员,服务大局。作为班子成员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业务工作首要来抓。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2、带好队伍,抓好落实。一是抓职工理论学习,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在做好职工日常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督促职工做好学习笔记、普法笔记,多写心得。经常与一线职工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对单位在管理上的意见建议。通过学习、谈心,化解他们的“难”,更好的带领导职工把工作落实好,把任务完成好。二是配合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在今年进行的多次检查、验收中,以身作则,动员青镇所职工,上下齐心协力,深入一线,严格把关,不出漏洞,加班、加点、加量地履行职责,使各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咬住“安全”不放松。安全是一切工作的保证,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麻痹和大意。一方面采用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进行安全工作经验的交流;另一方面经常开展安全检查,防微杜渐,现场发现现场整改,做到“露头”就打,不留“余地”。

  二、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责任。坚持对分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了解和解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根据班子分工,对我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中心的要求,紧抓在手不放松。

  2、坚持学习,提高素质。本人平时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学习笔记。坚持每日抽出一定时间看阅党报、党刊,学习有关文件、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基层工作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3、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以《党章》和《廉政准则》、《处分条例》、《监督条例》要求约束自己、规范自己,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小事做起,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

  三、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从理论到理论,没有真正落实到工作中;二是履行“一岗双责”创新不够,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与工作结合不够;三是对分管部门的管理还不够到位,到一线抓落实还不够。

  四、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管好自己,抓好队伍,以身作责,作出成效。

  二是把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作好表率。

  三是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5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1.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2.对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3.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严格审核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总结,强化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 

  5.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6.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重点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及“两个责任”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严格日常监管。每年至少2次对分管部门成员进行约谈,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及时提醒和批评。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 

  8.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9.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10.管好“身边人”。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xx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xx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xxxx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xxxx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市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xx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xx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全市xx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XX]16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内容如下: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

  (二)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的原则;

  (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下属(科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下属(股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认真履行职能,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及桂林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的一系列文件,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党风廉政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工商局和自治区工商局制定的廉洁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加强对所属科(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领导、组织本单位(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坚持执行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支持执纪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措施为其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原则、程序和纪律。实行干部考核责任制,对由于干部考核失实,造成用人失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行为,惩治用人上的腐败现象。

  (七)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全,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模范遵守党的纪委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自觉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8

  1、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6、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9

  为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洁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党组副书记: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维稳、文明创建、纪检监察、工青妇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及县(市、区)联系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财务审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劳资人事、机关建设等业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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