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信访和信访隐患总量居高不下,越级访、集体访、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信多不信少”、“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以及“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观念和认识还不同程度存在,信访工作形势严峻。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关于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深入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县信访稳定工作不出问题,经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4月12日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县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要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逐案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坚决避免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的发生。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涉法涉诉问题;二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等突出信访问题;三是省、市交办的信访事项;四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博野县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县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体活动统筹指挥,协调调度。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2日至4月13日)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发动、认真部署。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于4月14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
在博办字[20xx]8号、18号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无一遗漏、一清二楚的标准,将本单位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上报后再出现新发问题随时上报。信访局对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汇总,根据问题的性质、解决的程度、发展的趋势,分清级别,逐一进行 “四明确”,对县级领导分包的信访案件,还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包案的各级领导对所分包的信访案件要全程负责,直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化解整治阶段(4月20日至7月15日)
工作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进京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县级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县级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对分包的案件,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要再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申诉(要形成谈话记录),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事实、原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坚持的理由、当前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形成文字材料,分析症结,查找原因,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及其他客观原因。
在案件的调处化解过程中,要解决和稳控并重,两手抓,两手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监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绝不能失控,绝不能出现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在调处化解期间出现问题,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和调处化解责任单位要共同承担责任;稳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信访人所属部门、乡镇负责。
结案标准: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每个案件文字材料齐全,应用程序完备合法。除涉法涉诉案件严格按法律规定办理外,其他案件结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内容:一是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调查情况、责任单位处理意见或复查意见;二是除加盖公章外,要有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办理责任人的签字;三是要有信访人签字的回访意见,信访人签署“不同意”和拒签的,回访人要注明原因。凡不具备上述要件的,不能结案。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5至7月底)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县里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影响全县稳定大局的,落实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攻坚。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攻坚克难。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对涉及全县、全局的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时刻一起上,确保全县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宣讲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
3、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各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县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督导,根据每个阶段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处理情况、集体访越级访情况、包案和处理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群众信访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妥善化解信访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群众重复信访事项存量,根据青岛市信访局“六个清单”工作要求,决定从6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市开展重复信访事项专项治理活动,力争年内越级重复信访事项明显下降,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青岛市信访局的部署要求,强化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推动“事要解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复信访事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复信访事项,努力提高群众来信来访办理质量和效率,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梳理、集中交办、攻坚化解,通过开展重复信访事项专项治理,减少重复信访事项的存量,力争使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到90%,妥善解决一批长期累积的重复来信反映问题。
三、治理范围
20_年以来国家、省、市信访局重复登记3次以上,目前仍没有息诉息访的;超过规定办理期限未办结的;按规定已办理完毕而信访人不服的。其中,以下信访事项不作重复信访事项统计:
(一)已三级终结并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登记备案的重复来信。
(二)信访事项内容语无伦次、无明确具体诉求,无法有效办理。
(三)来信人姓名、通信地址、通讯方式不详的重复来信。
四、方法步骤
1.排查交办(6月下旬至月底)。对治理范围内的重复信访事项事项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市排查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各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认真排查和梳理本单位自行掌握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台账,一并化解。
2.领导包案(7月上旬)。对市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事项,要确定领导包案,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约谈、亲自研究、亲自答复、亲自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3.主动约谈(7月中旬至月底)。责任单位包案领导同志要亲自约谈信访人,认真听取信访人反映问题,了解相关情况。约谈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由约谈人和信访人签字。
4.调度化解(8月上旬—9月上旬)。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要根据约谈情况、信访事项的前期处理情况及重新调查了解的情况,适时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研究调度,明确化解意见,明确完成时限。调度会议情况要形成会议纪要。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社会等多种手段,动员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对重复信访事项事项综合施策,采取一案一策、一案一法、真情感化、灵活变通、三级终结和终结认定等方法,力争使信访人息诉息访,促进重复来信事项的化解。
5.办结反馈(9月中旬)。对交办的重复信访事项事项,各责任单位形成办理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同志签字后反馈市信访局。案件随结随报,办理报告要附包案领导研究调度的会议纪要、信访人签字的答复意见书。
6.总结上报(9月下旬)。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复信访事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运用重复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成果,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制度化,同时对典型结服案例及时提炼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市信访局办信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重复信访事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强化措施。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调度,推动重复来信事项的妥善化解。
2.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包案处理,亲自跟踪落实,发挥示范带动和表率作用。要严格落实一个信访事项、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竿子插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按照“不限原调查结论、不限原处理意见、不限原领导表态”和“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处理”的“三不限三重新”原则,逐案研究制定化解措施,确保重复信访事项治理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3.分类管理、妥善化解。对群众重复来信事项中合理合法的诉求要抓紧依法按政策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要求合理但无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要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从困难帮扶、法律援助、重点救助等方面做好工作;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靠上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其不切实际的想法;对已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仍坚持写信或无理取闹的,要依法做好终结备案工作,跟进做好后续工作,以终结促化解;对既写信又上访的信访老户,已纳入信访积案化解的要按信访积案化解的部署要求,力争妥善化解。
4.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将“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作为重复信访事项治理的目的和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市信访局将定期督查重复信访事项治理工作,对重复率较高的镇、街道、单位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推动疑难、复杂重复信访事项的有效解决,适时通报活动进展和案件结服情况。同时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阳光信访”等工作模式,把好信访事项办理关口,力求把群众初次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群众来信一次性办理率和满意率,从源头上减少重复信访事项的增量,本次重复信访事项整治活动成效将纳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纪委的文件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军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在我镇信访举报稳定工作不出问题。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6月20日至8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查隐患、清积案、净环境”信访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我镇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这次活动要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采取逐案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坚决避免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的发生。重点解决四类问题:一是涉军涉法涉诉问题;二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访老户等突出信访问题;三是省、市、区交办的信访事项;四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信访举报专项整治督办领导组,镇党委书记张平安任组长,镇长陈聃、纪委书记肖衍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负责对整体活动统筹指挥,协调调度。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小组和十七个息访工作小组。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肖衍兼任办公室主任,全体纪委委员、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经管站、综治办等人员为成员;信访案件查处小组由镇纪委书记肖衍任组长,全体纪委委员为组员,负责对所有案件的查处工作;息访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行政责任包片领导任组长,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为组员,负责处置责任村(社区)的信访举报的解释和息访工作。
四、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
各村(社区)、各驻镇部门单位要组织召开本单位的专门会议,要高度重视,亲自发动、认真部署。要打破常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二)排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各村(社区)、各驻镇部门单位将本单位的苗头隐患、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信访问题彻底摸排,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遗不漏,将所有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野,牢牢掌握起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交镇信访办,逐案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稳控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7月10日前上报镇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后再出现新发问题随时上报。
(三)化解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15日)
工作原则:各村(社区)、各驻镇部门单位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在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的基础上,集中人力、精力、物力、财力,加大化解力度。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要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非正常越级上访的案件做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重大问题,要向包案领导汇报,组织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合力攻坚;对要求不合理不应解决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违法上访人员,要充分固定证据,依法严肃处理,端正信访导向。包案领导要加大协调督导力度,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对分包的案件,不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都要认真听取一次信访人的申诉(要形成谈话记录),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彻底搞清信访人反映的所有问题及事实、原处理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信访人坚持的理由、当前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形成文字材料,分析症结,查找原因,决不能笼统、简单地把责任归咎于信访人及其他客观原因。
在案件的调处化解过程中,要解决和稳控并重,两手抓,两手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监控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绝不能失控,绝不能出现越级集体访和非正常进京访。在调处化解期间出现问题。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镇督办领导组办公室。总结材料既要总结经验,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又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能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镇里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出现问题、影响全镇稳定大局的,落实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1.要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攻坚。各村(社区)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攻坚克难。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更要协调联动,特别是对涉及全镇、全局的重大疑难问题,关键时刻一起上,确保全镇上下步伐一致、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要强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各单位要结合《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信访群众自觉依法信访的思想意识。要把惩处违法上访行为的法律、法规内容及典型案例做为宣讲重点,警示上访人员,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
3.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各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镇督办领导组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督导,根据每个阶段的要求,对重点问题处理情况、集体访越级访情况、包案和处理情况及时调度、通报。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使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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