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精选7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情节始终是围绕侦破重大犯罪案件展开的,因此充满神秘色彩和震撼人心的力量,也最能刺激人的感官。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悟呢?下面是小编为你们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希望你们喜欢阅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1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20 世纪最令人着迷的一本现代探案小说,由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爵士编写。我在暑假里不知翻了多少次,这书实在令人百看不厌。里面最精彩的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与坏蛋头领——莫里亚蒂作殊死搏斗时的场面(福尔摩斯部分口述): “当我看到莫里亚蒂教授恐怖的身影挡住去路的时候,我确定自己的侦探生涯到头了。从他阴沉的眼神里, 我看出了歹意。所以我跟他交谈了几句,征得他的许可,写下了你之后收到的便条,并且把便条、雪茄烟盒跟我的手杖留在一起,然后走上了那条路——莫里亚蒂一直紧跟着我。走到路的尽头也就到了峡谷,我站住了。”看,福尔摩斯临危不惧、丝毫不恐慌,令我十分佩服。
“我们在瀑布边跌跌撞撞的扭打在一起。不过,我懂点摔跤,这可不止一次的帮了我。”作者把一个完美、健壮、聪明的人物表现出来了,这就是作者在写作中表现的一个完美人物呀!不仅使人物变得更加鲜活生动,还给文章增色了不少,这本书不愧为是作者一生的精华呀!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因为它实在无法用语言形容,大家还是自己看看吧《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放假前我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了一本书名为《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曲折的故事情节,让我竟然在两天内看完了全书,真是太让人不忍放下。
当你尾随作者的思路读书,你很容易走进死胡同,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一定会将你带出来,拨开迷雾,你会发现原来真相就在身边。读久了,你会很自然的跟上福尔摩斯的脚步,你会注意那些原本你不会注意的细节,你会发现事情发展真的有一定顺序。读完这本书,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古怪的案件,是因为他有敏锐的观察力、独到而严密的思维,还有过人的意志力,他相信他一定能解决那个问题,当我静下心,仔细回忆故事细节时,我又有了新的发现:福尔摩斯并非是有特异功能的人,也不是天赋异常的神童,可他最后却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这得益于他早年孜孜不倦的学习和不畏艰难险阻的探索精神。
我想,大家的智力是没有太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应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注意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2
我有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讲的是“歪唇男人”,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有一个人叫艾萨,几天前不知不觉的失踪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 妻子求援,他们了解到艾萨经常去鸦片馆,于是,他们去那里寻找,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他,此时,一个老头向华生的下摆猛拉,原来是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也在调查一个案件,也是跟这个鸦片馆有关,一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因为一次调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妆。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个有钱人。那天,他出去办事,而且还答应小儿子给他带回来一盒积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东西去取,包裹已经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赌馆的位置,突然听到她丈夫的声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楼的窗台向她招手 。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刚进烟馆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来,幸好遇到了巡宫和巡捕,当他们到楼上时,只看见一个乞丐,他们把这个乞丐抓到了牢房里。
福尔摩斯想来想去,怎么想也不通。第二天,福尔摩斯把华生叫起来说,他知道了。他们来到巡捕房找到那个乞丐,乞丐脏得让人难以容忍,他正在睡觉。福尔摩斯拿出海绵给他擦两下,他立刻变得皮肤平滑,模样俊秀。乞丐清醒过来后,被巡捕释放了,这件案子就结束了。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满了惊险。刺激。想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3
提起侦探小说,你或许会想起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或是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你绝对不会忘记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以及他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
那位住在贝克街的神探,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相比之下,我就自惭形秽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
他做事时的专注与一双发现细节的慧眼,也让我钦佩。正如他所说:“我这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极具天赋,又进行过大量的研究。”这便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无法发现的细节。生活中,我经常遇到许多难题,但我并不总是将他们完美的解决,一些细节,往往就决定了我的成败。而我,完全没有发觉,我退却了。但福尔摩斯却在他的努力之下,找到了一个个决定成败的细节。一些粗枝大叶的人,先不说他们是否有恒心,单是不善于把握细节,就注定了他的成败。
学习中,没有注意细节的人不少,它可能是一个加号;在工作中,没有抓住细节的人也屡见不鲜,它可能是电脑上的一个小数点;在生活中,因没有抓住细节而徒增烦恼的人也不在少数,它可能是一个电闸的开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不起眼的一句话,正是一个人的闪光点之所在,想要脱颖而出,就得独具慧心,从小事做起,从细处做起。
他自己也说过:“不同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的更困难,他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简单。”这不正是怎样面对细节问题的答案吗?我一定要练成一双能找出不同之处的慧眼!请期待:小小侦探初长成!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4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5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呢?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6
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
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
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
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
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智勇双全,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但我却被他那高超的逻辑推理深深地吸引住了。福尔摩斯是一个大胆的人,常常把别人推理的一堆乱七八糟,有时甚至不敢靠近自己的家人,但他却能在案件的最后用一种极其幽默的方式,让福尔摩斯的推理方式让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的推理方法。
这本书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着:“他在案前的一个回忆中,他曾经和华生说,当年我有时想把一条狗放到桌上,可是我的心已经飞到了家里,那是个没人的地方。我想,那时候我就可以把狗放到桌子上,那样它就不会吃了。我的心已经飞到家里,我的心里已经飞到天堂。”这段话表现出了福尔摩斯的冷静和机智。
从书中我还看到了福尔摩斯的细心,他常常会将一些细节放到非常复杂的地方,例如有一条蛇的眼睛已经不翼而飞,但他会把那条蛇放到桌子上,这也是很重要的一条,也是他的机智才干,我们也要向他学习。
这就是我为数不多读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00字篇7
我是一只小书虫,平时爱看侦探小说,喜欢看惊悚片,喜欢看惊悚片……可是,我最喜欢看的侦探小说还是英国著名侦探悬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经典的侦探小说。书中主要叙述了福尔摩斯与伙伴华生一同寻找失踪已久的罪犯,在他们的踪迹中不断探索侦破案件。这一个个探案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里的侦探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悬疑紧张、惊悚紧张、扣人心弦,不仅仅是惊悚片中的案件,还有惊悚片里的侦探小说,都让我感觉到福尔摩斯身上无穷的力量。
我喜欢看的侦探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他是个智勇双全的侦探,他能够在危急时刻化险为夷。而且他有一种很厉害的武功,就是能在最危险的时刻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会冷静地看待事件,沉着地思考问题。他还会用自己的智慧来解决一个个谜题,让犯罪分子都无法逃脱。
在书中我也认识了一位侦探,他会冷静地去思考案件,这让我感到无比敬佩,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问题时不能慌,要想办法去解决问题。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位沉着冷静的人,才能让自己不被困难击倒和困难吓倒。同时我也知道了一个:只有沉着冷静才能解决一个个疑难案件。
这本书里面,还有许多许多的侦探,让我们了解了福尔摩斯的足迹,我们要努力学习,学习他的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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