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经理劳动合同书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5篇
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当然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20_经理劳动合同书,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篇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年龄: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七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工作规范。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被除名或被开除、劳动教养判行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约定
第二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1、新进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2、试用期满后,服务良好,方为本甲方正式雇员。
3、员工自动离职,一律不发工资。
4、雇员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待甲方有时间作出适当安排,否则甲方有权扣回七天工资作为补偿。
5、若甲方同意,在辞工期间内亦可提早给雇员离职,工资则计算至当天为止,甲方不须作其他补偿。
6、辞工期间,如发现员工故意惰工、搞事或不正常工作及加班等,甲方有权即时解雇。
7、员工若违反甲方规定,将依规定予以罚款、警告(扣薪一天),记小过(扣薪三天),记大过(扣薪七天),开除(扣薪十天)等处分。
8、请假必须先填妥请假卡,经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9、凡无故缺勤三天,而事前未获批准假期者,一律作自离处理,不发工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篇2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第三条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_______市______镇街(区)_________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项明确:
(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甲方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_____(周/月/季/年)为计算周期,综合总工时符合国家规定。
第七条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时工资:岗位工种标准为_________元/时,来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3)计件工资:甲方按公布的本单位制定计件单价制度,来确定乙方的计件工价及计付乙方的月工资。
(4)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_______元/月。
第十条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____日如期支付
_____(当月/上月)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执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比例分别缴交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四条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六条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一条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竞业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经济补偿的金额、违约金等事项。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离职15天后或1年旷工屡计超过30天的,甲方可单方即时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处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纪责任。
第二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供职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胁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5)甲方连续2个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资的;
(6)经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条(1)~(2)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按本条(3)~(7)项解除合同的,除乙方离职出境定居按规定需支付一次性离职费外,甲方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属本条(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辞退: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3)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甲方又无法调剂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及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允许甲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辞职:
(1)乙方因结婚或照顾家庭等原因而要离职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期终结而本人要求离职的;
(3)其他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允许乙方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
本条中属甲方辞退(1)~(3)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负伤而辞退的,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属本条乙方辞职(1)~(2)项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2)项须按规定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属本条甲方辞退(4)和乙方辞职(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严重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已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节日、各种假期及补休中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如下法定终止条件之一出现,即终止:
(1)本合同期已满,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内;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本条(3)(4)项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条经济补偿金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平月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按该社平月工资3倍限额支付,并且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第三十一条确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给乙方,并在15天内办结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终止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手续,甲方不得无理扣压乙方的工资、个人证件及拒办相应的养老、失业救济等社会保险和乙方档案转移手续。
九、违反合同责任
第三十二条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三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应先到所属地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如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监督履行。
第三十六条下列甲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不够写可加附件)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篇3
甲方: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
经营地:_________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居住证号码:_________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____号____室
紧急状态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劳动
第一条合同类型及期限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的类型:
1.1.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个月。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或对其进行培训而未收取培训费,并因此与乙方约定服务期限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
1.1.2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条件出现时或双方协商一致时
1.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
1.2乙方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个月。
在乙方试用期期间,甲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录用条件以及法律规定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前/时,经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转正;如经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则有权解除本合同。
1.3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岗工作。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
1.4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续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在甲方处从事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职责及权限在甲方颁布的“工作描述”或“岗位职责”中列明,双方同时也可签订具体的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岗位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____ 。乙方的临时、不固定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临时(一般在____个月之内)在以上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对此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2.3甲方因实际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2.3.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等指标而不能胜任工作,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3.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因此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劳动报酬的,乙方应予接受。
2.4对乙方的工作职务、职责范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进行的调整,乙方自愿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门提出,在甲方作出答复前,乙方自愿同意甲方的调整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岗位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
3.1.1定时工作制
3.1.2不定时工作制
3.1.3综合工时工作制
具体工作时间以甲方的规章、制度为准。
3.2因经营需要等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时制,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对此乙方自愿予以接受。
3.3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报酬。经批准的加班甲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丧假、产假等待遇,具体假期待遇执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
3.5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请假等规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如存在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 。
4.2甲、乙协商一致,(试用期满转正后)乙方劳动报酬执行下列第____种计发形式:
4.2.1计时形式:乙方岗位工资为____元/月
4.2.2计件形式:乙方月工资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
4.2.3 “计时+计件”形式:____ 。
4.2.4其他形式:____ 。
4.3甲方应当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则相应顺延到节假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4.4甲方支付给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岗位工资数额。
4.5为了充分调动乙方积极性,甲方根据公司规定,视乙方的工作表现、业绩为乙方发放激励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公司规章、办法为准。
4.6甲方可将下列费用和款项从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减或扣除:
4.6.1根据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须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等;
4.6.2根据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双方协议等规定应由乙方付给甲方的损害赔偿;
4.6.3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甲方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扣除的费用;
4.7如乙方对于收到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酬后10日内向单位书面提出。
第五条社会保险
5.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若因乙方无法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的必要手续资料等乙方原因导致未能办理社会保险的,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死亡等费用及待遇,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6.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职业技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3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除奖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4乙方应当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岗位责任,严格遵行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者甲方书面文件明文规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级部门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保证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项。
6.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劳动报酬信息,也不能就此询问其他员工,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劳动纪律。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7.2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安全、纪律等培训。
7.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经营制度;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7.4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了乙方;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如实履行上述有关的告知义务,并承诺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7.5对于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7.6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在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可安排乙方进行离岗前相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8.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实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劳动合同:
8.3.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
8.3.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8.3.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8.4甲、乙双方中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达另一方。对于需要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变更,另一方应当在五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8.5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9.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3.1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9.3.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3.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9.3.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任何补偿:
9.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4.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9.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9.4.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收容教育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住所迁移、被兼并、甲方资产转移,甲方业务的出售,以及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的组织结构、经营条件、或发展战略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9.6.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9.6.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9.6.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6.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9.6.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9.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9.7.1本合同期满的;
9.7.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9.7.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9.7.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9.7.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9.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
10.1不论何种形式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乙方必须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具体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办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10.2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3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
10.4乙方在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时,应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关文件、证件;归还占有甲方的财产,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电话、数据、资料、钥匙、其他设备等;结清账务账目,包括归还借款、清偿客户欠款和租赁物品等。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而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则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的生产和经营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竞业限制
11.1乙方应当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避免与其工作职责或甲方利益相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除法律允许、甲方另有规定或者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外,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11.1.1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
11.1.2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竞争的服务、产品、业务;
11.1.3非甲方安排私自从事与本岗位职责相同或类似的其他业务;
11.1.4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同业竞争者提供服务或信息而没有事先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1.1.5引导、劝诱甲方员工到竞争企业工作;
11.1.6以本人或配偶近亲属名义开办或持有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与商业秘密
12.1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为此双方订立《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没有另行订立《培训协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训结束后继续服务年计算服务期。
12.2如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具体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
12.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有关客户名单、价格及定价政策、营业额、营销计划、员工薪酬、进货渠道以及与甲方有关联的其他企业信息等不为公众熟知、能为甲方带来利益的一切信息,无论是口头、书面的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公司的均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2.4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将按照本合同、相关保密协议的规定处罚或履行相关违约义务。如乙方的泄密行为涉及到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5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之外,甲方可根据乙方知晓甲方秘密的程度,与乙方订立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同时约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数额。
12.6乙方在职期间的一切职务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并尽快、尽全力帮助甲方取得该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并同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间接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向外使用、传播,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职务作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经济补偿金
13.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所涉及的经济补偿,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13.2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乙方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完毕后下一个发薪日。
第十四条特别告知与承诺
14.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工作状况、劳动报酬、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认可甲方已经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承诺已对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有关一切事宜均无任何疑问或意见。
14.2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个人资料或信息均真实、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隐瞒、欺骗、作假等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则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
14.3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及本合同有效期内,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且与原单位或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竞业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协议或条款,甲方雇佣乙方不会违反乙方的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
14.4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均已经仔细、全面地阅读、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含义,并仔细考虑了该条款和本合同为双方设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均承认并承诺,任何一方均是基于另一方所作的将遵守并接受任何上述陈述的限制约束而签署本合同,双方进一步承认并声明任何上述条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愿、合理的。
第十五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由于适用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而被认定为无效或不生效的,无效或不生效的条款应当进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双方最初的约定,这些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余条款存续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幸存条款
如果本合同届满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保密、竞业禁止和劝诱禁止条款仍然有效,乙方应继续受相关条款及条件约束直至相关期限届满。
第十七条不弃权
甲方迟延、放弃、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承诺而产生的权利或权力,不构成甲方放弃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主张任何随之引发的违约的权利。
第十八条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全部赔偿。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工会协商解决或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其他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双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20.2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与本合同有关的职务描述、岗位职责、行为准则以及任何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则、制度属于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如有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以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且实际到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时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劳动部门备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其中试用期天(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注意试用期:合同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人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需再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加奖金制。按现任岗位,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保密费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因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等原因被调换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新任岗位调整乙方工资标准。其工资标准与调整后同岗位的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相同。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各项假期和待遇。
4、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专长安排乙方工作,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甲方制订的相关岗位职责确定。
2、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制度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法律规定安排。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不逾越权限的原则做好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诚信原则,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严重玩忽职守、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违法违纪给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4、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被辞退或开除)三年内,不得泄露、使用、许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和劳动关系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山东和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市范围内自营、合营、或在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任职。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公司配发的办公设备和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合同、通信设施、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违反道德规范,影响生产、工作和工厂秩序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能完成本课题组或研发组的工作任务致使甲方用人目的无法实现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5、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1)不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或对调整后的工资不满意,甲方同意辞职的。(法律无此规定,是否保留?)
(2)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采用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注:法律没有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甲方引进或出资培训,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2)在甲方生产、科研、技术、营销、分支机构等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专项任务没有完成的。
7、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待六个月后再辞职。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乙方本人月工资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4、5(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
3、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2)、(3)项,第六条第3、5(1)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给以经济补偿。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计算;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或中层以上干部擅自离职,应按本人月工资的二十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不能返还财产或财产损坏的,按购买价的双倍赔偿损失;不能交还商业技术等资料的,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财产返还、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经理劳动合同书篇5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电话:
手机:
合同起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 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 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 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 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 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
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 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
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 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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