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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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通用22篇)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1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_____(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摄制_____(电视剧)需要使用乙方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作为景地;甲方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使用费作为酬金,乙方同意甲方将_________当作景地加以使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景地位置

  本合同所指景地是指乙方有权处分的_________(以下简称景地),位于_________。景地内的附属设施有_________,现有状态为_________。

  第二条 景地用途

  甲方使用景地是为了摄制_____(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电视剧))。该景地将在_____(电视剧)中作为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条 使用期限

  景地的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电视剧)拍摄完毕之日止,共计_________天。甲方确认拍摄及时间后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时间为_________,结束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景地;

  3.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给乙方。本合同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

  甲方使用景地应向乙方支付的场地租金为¥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享有_____(电视剧)的著作权。

  2.甲方使用景地的过程中,有权根据与乙方的约定,按照己方的摄制计划安排导演、演员、摄影师等工作人员进入景地并在景地设置己方道具、临时布景、搭建临时摄影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景地。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进行更改或重置。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间、用途等使用景地,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受到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5.甲方保证不在乙方的场地内拍摄暴力、色情以及有损乙方形象的情节内容,以维护乙方的声誉。

  6.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场地出租、转让给第三人。

  7.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以及相关备案资料。

  8.在场地使用过程中,由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迟延水电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9.在_____(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或发行过程中,甲方及_____(电视剧)的宣传方、发行方等有权使用景地在_____(电视剧)中的影像或_____资料,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0.甲方为感谢乙方的支持,应在_____(电视剧)的片尾打上鸣谢单位及名称。乙方在_____(电视剧)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11.甲方应自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安、消防、卫生、用水、用电等内容的各项制度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无权因甲方使用景地而针对_____(电视剧)主张除场地租金或署名外的任何形式的权利。

  3.乙方有权随时检查甲方使用场地的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减少相应的租金。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场地时,应对场地内的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乙方应当安排电工、保安等人员协助甲方的拍摄工作。

  第七条 景地名称

  景地在_____(电视剧)中的名称按照下列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甲方可以在_____(电视剧)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

  2.甲方可以在_____(电视剧)中对景地采用虚拟名称;

  3.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其具有摄制_____(电视剧)的法定资格;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_____(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权益的内容。

  6._____(电视剧)的不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该景地的合法所有权人(或已获得合法所有权人的授权),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合使用且场地无法复原。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经乙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甲方将场地擅自出租、转让给第三人。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_____(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景地进行_____片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摄制电影,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片需要使用作为景地;

  2.乙方拥有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同意甲方当作景地加以使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景地是指乙方有权出租的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景地)。

  第二条 甲方使用景地是为了摄制电影片《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该景地将在电影片中作为“__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条 甲方使用景地的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时间为________,结束时间为__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景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甲方使用景地,应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回报乙方:

  1.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____元,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种方式:

  (1)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使用期限过半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场地租金于使用期限终结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乙方列为致谢单位,并在电影片片尾字幕中列明。

  乙方在电影片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3.甲方应按本条款第壹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同时应按本条款第贰种方式设置乙方署名。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在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的使用期限和时间内,乙方应将景地交付甲方使用。

  第八条 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乙方无权因甲方使用景地而针对电影片主张除场地租金或署名外的任何形式的权利。

  第九条 甲方使用景地的过程中,有权根据与乙方的约定,按照己方摄制计划安排导演、演员、摄影师等工作人员进人景地并在景地设置己方道具、临时布景等设备,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景地。

  第十条 景地在电影片中的名称按照下列第____方式确定:

  1.甲方应在电影片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

  2.甲方应在电影片中对景地采用有别于其真实名称的虚拟名称;

  3.甲方可以在电影片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亦可以在电影片中对景地采用有别于其真实名称的虚拟名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若甲方需对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进行更改或重置,须经乙方同意;在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原状并经乙方验收。

  第十二条 在电影片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或发行过程中,甲方及电影片的宣传方、发行方等有权使用景地在电影片中的影像或图片资料,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间、用途等使用景地,并确保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不受损坏。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受到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景地进行电影片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 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权益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七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或第四项原因终止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三条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六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因摄制电影(电视剧)需要使用乙方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的_________作为景地;甲方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使用费作为酬金,乙方同意甲方将_________当作景地加以使用。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景地位置

  本合同所指景地是指乙方有权处分的_________(以下简称景地),位于_________。景地内的附属设施有_________,现有状态为_________。

  第二条 景地用途

  甲方使用景地是为了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电视剧))。该景地将在电影(电视剧)中作为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条 使用期限

  景地的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影(电视剧)拍摄完毕之日止,共计_________天。甲方确认拍摄及时间后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时间为_________,结束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景地;

  3.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给乙方。本合同实际履行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租金。

  甲方使用景地应向乙方支付的场地租金为¥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

  2.甲方使用景地的过程中,有权根据与乙方的约定,按照己方的摄制计划安排导演、演员、摄影师等工作人员进入景地并在景地设置己方道具、临时布景、搭建临时摄影棚,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正常使用景地。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进行更改或重置。否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时间、用途等使用景地,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若因甲方原因使景地的原有设施或设备等受到损坏,甲方应予以赔偿。

  5.甲方保证不在乙方的场地内拍摄暴力、色情以及有损乙方形象的情节内容,以维护乙方的声誉。

  6.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场地出租、转让给第三人。

  7.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以及相关备案资料。

  8.在场地使用过程中,由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由此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迟延水电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9.在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或发行过程中,甲方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方、发行方等有权使用景地在电影(电视剧)中的影像或图片资料,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0.甲方为感谢乙方的支持,应在电影(电视剧)的片尾打上鸣谢单位及名称。乙方在电影(电视剧)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11.甲方应自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安、消防、卫生、用水、用电等内容的各项制度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甲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无权因甲方使用景地而针对电影(电视剧)主张除场地租金或署名外的任何形式的权利。

  3.乙方有权随时检查甲方使用场地的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减少相应的租金。

  5.乙方在向甲方交付场地时,应对场地内的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对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乙方应当安排电工、保安等人员协助甲方的拍摄工作。

  第七条 景地名称

  景地在电影(电视剧)中的名称按照下列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1.甲方可以在电影(电视剧)中使用景地的真实名称;

  2.甲方可以在电影(电视剧)中对景地采用虚拟名称;

  3.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景地合法权益的内容。

  6.电影(电视剧)的不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乙方保证其为该景地的合法所有权人(或已获得合法所有权人的授权),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合使用且场地无法复原。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景地供甲方使用,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场地,经乙方_________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甲方将场地擅自出租、转让给第三人。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若本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而甲方仍需继续使用景地进行电影片的拍摄或进行补拍、重拍等,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13.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14.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16.如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 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八条 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5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2.乙方为此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戏曲作品(以下简称“戏曲作品”)的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以下简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三条在电影片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四条甲方应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乙方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其余酬金于电影片停机之日起日内支付;

  3.。

  第五条甲方使用戏曲作品的期限为年。

  第六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依法拥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八条若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戏曲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戏曲作品由(乙方)提供;

  2.。

  第九条戏曲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戏曲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甲方应于电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戏曲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戏曲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电影片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戏曲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戏曲作品、戏曲作品的著作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其为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四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甲方在第十二条所做保证不真实的;

  6.。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十五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条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二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6

  收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文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协商就(商标明LOGO), 中文logo,英文logo,中文名,英文名,使用名,曾使用名授权予x公司 使用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__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使用的商标:

  (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盖骑缝章)

  许可使用的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__(章戳) 被许可人__________(章戳)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年 月 日

拍摄景地使用许可合同7

  甲方(被许可方):

  乙方(许可方):

  甲方:(被许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传真:

  乙方:(许可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 》(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1.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 地区发行(播放);

  1.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二.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2.1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元;或 。

  2.2版税:每个拷贝人民币元;或 。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

  四.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5.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5.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5.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乙方担任顾问,为甲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乙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元。乙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5.6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5.7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5.8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5.9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5.10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11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5.12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13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5.14如乙方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6.2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6.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6.4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

  6.5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

  6.6甲方应在日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7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七.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八.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

  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十.双方保证

  10.1甲方:

  10.1.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10.1.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0.1.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10.1.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0.1.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0.2.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10.2.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10.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0.2.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10.2.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11.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11.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日内依然未能交付作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报酬。

  11.4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二.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2.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提供的;

  12.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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