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通用29篇)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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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时间: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5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宗地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建设覆盖积率≤4.0
2、建设覆盖率≤35%
3、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
第一条
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
第二条
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
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6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的对 债权本息合共人民币 万元(截止 年 月 日)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甲方对XX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截至20xx年5月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万元(¥ 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价款支付的期限和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存放于甲乙双方与中国 银行 分行、 四方共同监管的账户内,由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从共管账户内支付给甲方。
2、在乙方将款项存入账户之日,甲方将债权文件交给乙方,乙方十日内去相关部门了解债权担保及其他相关情况,十日后付款给甲方。
四、债权转移
1、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项之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XX公司的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XX公司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在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前,债权文件的原件仍然由甲方持有;在乙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后,甲方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收取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款项;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7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基发(20xx)183号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非法或无效,提供该文件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同标的
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保证
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大街17号
代表人:刘
乙方: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路4号
代表人: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5日签订了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现乙方承诺收购甲乙股东的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原项目转让合作合同作如下变更和补充,以资双方共同遵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正在申报的“北京Q住宅小区”(暂定名)项目们于北京市XX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甲方承诺以高级别墅区的名义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并保证该项目不丰在兴建别墅的任何障碍。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继续以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甲方怠于履行该条义务而致该项目未获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承诺不再就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权收购并办妥工商登记前,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此项目转让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乙方不履行股权收购之承诺,不协助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9
甲方(项目方):
乙方(投资方):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着将该项目做强做大的经营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项目股权 ,计 股,每股20万人民币,共计: 万人民币。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项目定金,股份金额的 %,即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账号,待其投入股份资金时,将此定金抵做股金。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剩余部分股份资金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主账号,同时委派一名乙方会计人员(或乙方本人)进驻项目办公地进行5×7小时(周一至周五)办公,以监督甲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工资由项目公司负担。
四、红利结算: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第一次红利结算期为项目正式上线之日至18个月后,再后为每年一次。如果发展状况良好,红利结算期可由双方另行商定施行。
五、项目流动资金预留额为400万元。结算红利时,须先补足流动资金预留额,再进行利润分配。
六、项目共设立若干个收入账号(其中一个主收入账号,与支付宝挂接),和两个支出账号(支出主账号,支出副账号。副账号为小额临时存储账号,以方便关于该项目小额开销提现与花费使用),所有账号均开通网上银行,登陆账号与密码为双方共同拥有,乙方可对所有账号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随时随地的网上监督与查询。所有收入账号平时均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出(网银、缴费、消费、自动取款等),只在红利结算时(网银结算),双方均在场情形下,将所有收入账号中的钱款,按各方的股份比例的利益分成,划入各自的私立银行账号。
七、项目所有支出须以票据、合同、建议书、借据等带有收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字文件作为依据。
八、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一方损失:对方将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九、乙方可以劳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开发与推广工作,具体薪金数额可参照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双方项目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具有知情权和同等股值优先受让权。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自与乙方合作开始后,必须尽心竭力做好项目的制作、维护、推广等一切运行管理工作,以使该项目尽早赢利。
二、由于该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股份比例等原因,甲方对该项目具有一定意义的决策权,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要进行最大程度的采纳,只要对项目的发展有益,双方应尽心竭力地互相协助、鼓励,不怀对项目发展无益的私心,不做对项目发展有害的事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项目做强大。
三、甲方对股金须严格管理、谨慎开销。所有支出必须完全与本项目有关,并且按月就项目支出问题,向乙方如实、详细地通报。甲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支出有因、开销有票,杜绝一切本项目以外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款项支出行为。
四、甲方可于合作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对乙方需严格履行详细的告知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启动、协助管理、资金支出意向等项目的初期规划与发展工作。
二、乙方对项目支出的所有账目、票据、收入方证章等有绝对意义的查询、咨询、验证权,对甲方的阻挠,以及账目、票据的不实: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三、自协议生效后,甲方如果在任一个红利期内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有本项目外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资金支出情形:1、单笔资金超过1千元,2、累计超过5次,3、总共超过5千元,乙方可视为甲方项目支出违规。
四、争对甲方有上述第二、三项的项目资金支出违规行为,乙方有权将资金撤回,并且所退金额为原先所投入的股金数额,不足部分由甲方补齐,或甲方以债务形式进行立据,并限期偿还。
五、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起步与发展,自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在合作期的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除甲方项目支出违规外)向项目方提出撤资的要求。如乙方必须这样做:项目方只在第一次股份资金使用期内,向乙方退回支出账户中,经开销后其所剩股份金额的50%,并且取消乙方原来所享有的一切股东权益。
四、乙方可于合作期间的任何时期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以任意股值转让给其他人,但同等股值情形下,现有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如需变更股东身份,须向甲方申请,并重新订立股权协议书,至此,原股权协议作废。
综述:
一、本协议有效期暂定3年,自双方代表签字后至年 月 日 止,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变更事宜的,视作同意继续按此协议执行,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欲变更协议内容,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申请,由双方商定后另立新的协议,该协议自动作废。
二、如遇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以上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该协议产生冲突的事项:按补充协议执行。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0
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三、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乙方:__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年_月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 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 (详见附件一 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 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第四条 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 _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予以赔偿。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 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 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 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 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 %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2
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 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 建设覆盖积率≤4.0
2. 建设覆盖率≤35%
3. 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 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 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 、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 、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14
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 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 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宗地地块,位于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 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 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 建设覆盖积率≤4.0
2. 建设覆盖率≤35%
3. 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 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 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 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 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2-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2-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 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 ,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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