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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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精选26篇)

劳动合同书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 业 类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街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户口种类: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及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XX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2

  00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家庭住址:

  注册地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电话:

  邮政编码:                                    常用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起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甲方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及能力,可在与乙方商定后,依法变更乙方在工作内容和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并按照甲方制定的职位责任、工作规范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且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小时。

  2.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与乙方协商同意,非甲方安排或批准的不计加班。

  3.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按国家法规支付加班费。其余时间加班,公司原则上安排同等时间调休,若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则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甲方规定,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每月 20 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

  2.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月薪制:每月为   元。试用期乙方的待遇为   元/月。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使用期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乙方的业绩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考核确定。

  (3)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超过标准的劳动定额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完成的,按加班工资计算计件工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劳动任务不满的,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当月工资。因乙方个人原因或能力不能完成劳动定额的,按当月实际完成量发放计件工资。

  (4)年薪制:每年   元,每月预付工资   元,其余部分年终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结算。

  3.在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支付乙方住房补贴   元/月(实行住房公积金后取消该补贴),交通补贴   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岗位补贴   元/月,其他补贴  。在试用期间甲方仅支付乙方住房补贴  元/月,交通补贴  元/月(连续半月以上未在岗工作的当月取消该补贴)。

  4.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根据业绩考核情况上下浮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额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5.奖金分红的发放按甲方相关规定和乙方业绩考核执行。

  6.每年年终根据全年度考核情况甲方可调整乙方工资和补贴。

  7.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8.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同期间调整乙方的工资和补贴。

  9.因不能胜任原岗位进行再培训的,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种特殊保护的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在工作场所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工资发放按国家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入职时接受甲方《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培训,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服从公司的管理,《员工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服务期未满前因乙方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需按尚未履行的服务期赔偿甲方所支出的培训费用。

  3.保密和竞业禁止: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从事技术、销售、中层管理以上人员及其他原因为工作原因有可能接触到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应同时签订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入职前及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件、从业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虚假资料的,甲方有权在发现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乙方任何补偿金、赔偿金,并有权参照乙方所在部门的最低人员工资发放乙方劳动报酬,已经支付的补偿金、赔偿金及多发放的工资有权要求返还。

  5.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派驻乙方到甲方的关联企业工作,由甲方或者甲方的关联企业履行甲方的合同义务。

  6.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变化,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单位继续履行。

  2.涉及劳动者切身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3.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后支付,如未履行完,甲方可暂不支付。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1)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2)在入职时使用虚假个人资料,有欺骗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的失职、收受贿赂,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泄露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进行与公司无关的活动,或在其他同行业公司兼职的。

  (7)其他符合《员工手册》中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如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相悖的,按照本合同法律法规执行。如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发生争执无法协商的,应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3

  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书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住所地: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居住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期     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4、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遵守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度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乙方上岗前应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且乙方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其身体状况。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       元/月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的工作为   月/元。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经营和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其工作地点、岗位、职务,乙方工作岗位及职务变更后其薪金也将同时变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乙双方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由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个人缴费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并参照考核结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职务及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服从甲方管理,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在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第十五条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效力一致。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4

  

  方:                              

  法定代表人:                              

  址:                              

  方:                                

  身份证号: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试用期及录用

  第二条 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应经过两个月的试用期,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正式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延长一个月试用期,如再不达标则不予录用;

  第五条 在约定的试用期内,乙方提出离职需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待工作交接完毕后,经甲方审核无误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情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如遇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甲方会根据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期限,顺延的天数不再通知乙方,以甲方记录的考勤为准;

  第七条 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三、合同期限

  第八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止;

  (三)合同期限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九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十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根据乙方的专长、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乙方的工资为每月      元,甲方每月5日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资,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第十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表现、岗位变化情况等调整乙方劳动报酬,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调整。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 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十七条 乙方需休病假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诊断证明,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病假两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起止时间,在保证员工合理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参与企业一般业务的权利;

  (二)乙方有按付出的劳动享有报酬的权利;

  (三)乙方有每周休息一天和享受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利;

  (四)乙方有接受企业培训教育的权利;

  (五)乙方有按企业规定程序辞职的权利。

  第二十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有保守企业和客户所有机密信息的义务,如泄露机密将赔偿相关损失;

  (二)乙方有维护企业声誉及信誉的义务,不得作出有损企业名誉的言行,不得向客户诋毁公司形象;

  (三)乙方有维护企业利益的义务,不得利用企业平台及资源私自盈利,不得串通其他部门危害企业利益;

  (四)乙方有在本岗位尽职尽责的义务,不得向其他岗位人员探寻企业信息,不得随意议论非本职范围内的公司事务;

  (五)乙方有积极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岗位调整的;

  (四)拒不执行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达1000元以上的;

  (六)因乙方个人行为直接或间接给甲方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经查实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资料证明或相关证件的;

  (八)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从事第二职业的;

  (十)违反甲方保密规定的;

  (十一)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给予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的;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的;

  (三)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四)乙方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判刑、管制的,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五)乙方因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的;

  (六)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二)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的;

  (三)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应当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导致需要裁员的,对于符合裁减人员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触犯法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第二十八条 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等,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私自与甲方合作客户或者意向客户签订合同,员工假期内不得到本行业竞争性企业从事工作,违者追回假期工资并处双倍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分,并且公司不再支付乙方任何未支付的工资、奖金、提成以及补偿金。

  十、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六、合同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5

  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与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试用期

  (一)本合同的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录用条件为: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

  采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

  五、工资待遇

  (一)甲方给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

  (二)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月底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八、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飞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九、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十、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一方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 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现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报司法行政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誉基事业有限公司(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为_个月(天),自 _年_月_日起至 _年_月_日止。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和地点

  1.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3.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地点。

  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有职业危害的岗位,甲方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职业危害防护。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条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

  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

  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3.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大写:)。

  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大写:),休息日为元(大写:),平日为元(大写:);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大写:);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大写:)至元(大写:)。

  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大写:),作为基本生活费用。

  4.甲方每月号定期发放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

  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

  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

  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时间依法确定。

  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依法发给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大写:)。

  4.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元(大写:),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元(大写:)。

  5.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

  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

  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4.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第八条保密义务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

  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

  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

  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九条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7.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赔偿。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一方或双方要求仲裁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

  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 签订日期: _年_月_日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鉴证人:(鉴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鉴证日期: _年_月_日

劳动合同书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劳动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1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该期限与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不一致,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到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为止。

  (2) 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的完成时止,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作为终止劳动合同的标志。

  1.2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 无试用期。

  (2) 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个人资料,应当保证真实准确。

  1.5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当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1.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不得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服务或建立劳动关系。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隐瞒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甲方安排乙方担任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中的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体地点: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 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3) 不定时工作制度: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实行第(2)、(3)项工作制的,应当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3.2 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支付加班费用或安排乙方补休。

  3.4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确定工资分配方式。

  4.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期满,工资报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执行:

  (1) 基本工资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工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3) 计件工资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按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4.4 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中的工资分配制度,调整工资标准和相关福利待遇。

  4.5 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当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甲方违反国家规定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用造成乙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7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8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节育手术期间的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9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5.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2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劳动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但是,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3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5.4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事故、职业病、工伤的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有职业禁忌、职业病、工伤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征求工会和乙方的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的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乙方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甲方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应当将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给予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7.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等,由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7.2 劳动合同期满,甲方与乙方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应当及时办理续延手续。

  7.3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约定的8.4条款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8.4条款第(4)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订立、续订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本合同8.3条款第(1)至第(5)项的约定情形之一的,续订劳动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为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8.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2 在试用期中,除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本合同8.3条款第(1)至第(7)项约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3 试用期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1) 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2)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8.3条款第(1)至第(5)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根据本合同8.3条款第(6)至第(12)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1)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4) 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甲方纠正。甲方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甲方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书面送达乙方。

  8.6 甲方根据本合同8.3条款第(6)至第(8)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8.7 甲方根据本合同8.3条款第(9)至第(12)项的约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甲方根据本条款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据本合同9.2条款第(1)至第(4)项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据9.2条款第(5)至第(8)项的约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11 劳动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九、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9.1 甲方根据本合同8.3条款第(6)至第(13)项的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的;

  (3)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乙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8) 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据本合同8.10条款第(4)至第(6)项约定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本合同8.10条款第(1)项约定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9.4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5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除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形之外,应当依照本合同9.4条款约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甲方依照本条款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9.6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 争议处理

  10.1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向工会组织、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 其他

  11.1 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二: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规范手册等)

  附件三:专项协议(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书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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