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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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劳务合同(通用5篇)

中介劳务合同1

  甲方: (劳务用工单位)

  乙方: (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及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书

  一,各方法律地位:

  1、甲方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乙方派遣来的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守则)》或《员工规章制度》,并明确告知其使用其中的条款及有关权利、义务。

  2、乙方是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与乙方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劳动合同的义务。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正当权益,同时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协议书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贰年,自日起至年 日止。如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未满,本协议继续延后履行,直至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为止。

  本协议书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务。

  三、劳务派遣约定

  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人数,按甲方实际需要确定。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以增加或减少派遣劳务的人数。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有权制定用工标准,根据标准选择、使用或退还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2、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

  3、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4、有义务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告知企业的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及违规处理办法。

  5、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并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安排派遣劳务人员加班,及加班调休或年休假的休息,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相应的调休。

  6、按月结算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社保费及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所缴社保人数,以甲方提供的缴纳社保人员明细为准。

  7、协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的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劳务人员,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6)影响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现的、工作态度不好的,甲方认为需要更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应给予劳动人员经济补偿的,由乙方给予补偿,甲方作为用工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 )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含女工三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4)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劳务人员以供其选择使用。

  2、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对派遣的劳务人员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办理用工登记。

  4、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劳务人员正常时间外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处理。

  5、作为用人单位参加调解劳动纠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伤纠纷及赔偿,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法律责任。

  6、乙方派遣劳务人员若发生工伤,由乙方处理解决。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撤回派遣的劳务人员:

  (1)甲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结算支付社会保险和管理服务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务人员权益的;

  (5)以上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乙方负责支付及赔偿。

  8、负责派遣劳务人员离职后岗位所需人员的及时派员补充。

  9、负责对甲方退回的派遣劳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进入甲方公司的员工如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乙方承担人事方面一切事务。

  1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发放。

  12、在试用期内因未交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及支付。

  13、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理赔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会保险费,而未给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险公司应赔付给派遣员工的赔付部分转由给乙方赔付。

  14、乙方每月必须开具劳务费、管理费及社保费的发票。

  15、如出现所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并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劳动纪律和工作岗位

  1、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有违章违纪或工作失职等行为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积极配合。

  七、劳务报酬与福利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报酬,按甲方分配方案执行。劳务人员在提供正常劳务的情况下,甲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1.6%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3、如乙方最终未及时按月将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至社会保险机构, 乙方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律责任外

  八、费用支付办法

  1.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及劳务人员的工资,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每人每月70元。

  2.、费用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上岗的当月起计算,甲方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结算给乙方。因处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包含但不限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等),需要垫付费用的,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额外垫付的部分,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后3日内无条件支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予以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或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超出经营范围的。

  (2)乙方未按时按月为所有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遗漏人员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现乙方未为其缴纳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乙方未垫付医疗费或者未参加因而引发的仲裁、法院诉讼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与被派遣人员产生劳动争议后,甲方有权暂定支付所有应付乙方的费用,直至被派遣员工工伤或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完毕为止。所有暂扣费用甲方有权决定用来代乙方垫付工伤赔偿费用,乙方同意。

  十、争议处理

  1、协议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甲、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2、经三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请相关的劳动部门来调解。

  3、在相关的劳动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就向松江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按仲裁内容执行。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派遣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满一个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并自行离职的,无须赔偿一个月工资。

  2、甲方无理由辞退乙方派遣员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要增加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对退工的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派遣员工离职,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员工离职和解除劳动签字手续,手续不全所造成日后的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到期时如甲方继续选择劳务派遣模式,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因履行本协议书(包括设计派遣员工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选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关部门提起仲裁、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劳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自身信贷业务的需要,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关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为不确定期限劳务合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约定劳务事项完成。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熟识银行信贷流程及相关手续,双方所确定本劳务合同内容主要为甲方申请贷款相关工作。

  2、方根据自身需要,委托乙方具体办理在 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担保、授信及其他合法性贷款的相关事宜。

  3、工作时间根据商业银行相关工作制度由乙方自行安排。

  4、在该笔申贷工作中,甲方应当按照银行贷款细则的规定,客观真实提供相应申贷资料,如有虚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在本合同申贷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在申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性支出经乙方提出甲方核准后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本次劳动工作为专项业务,待乙方完成甲方的申贷工作后,以实际放贷金额的5%作为乙方的劳务报酬即时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待该笔贷款完成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如在申贷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可以补充协议终止。

  2、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劳务合同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居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中介劳务居间人(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量:

  一、居间人应协助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供相关信息。

  二、居间人促成承诺人(委托单位)与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在向发包方交保证金的同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自愿无条件的分为两次支付中介劳务居间人的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万元整。

  三、第一次在支付徐树叶陆拾万元的同时支付乙方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发包方向施工方第一月拔款退保证金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四、(另外补充)其中有1.6亿元的房建工程,中介劳务居间人提取1%的问题等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支付。每次必须以现金支付,打在乙方的帐户上。

  五、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的中介劳务费,乙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或采取其他方式收取此款。但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

  六、委托单位或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解除此合同。本协议中介劳务居间费支付完毕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甲方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劳务合同4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 话:

  地 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中介劳务合同5

  甲方: (劳务用工单位)

  乙方: (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规章的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及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书

  一,各方法律地位:

  1、甲方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乙方派遣来的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守则)》或《员工规章制度》,并明确告知其使用其中的条款及有关权利、义务。

  2、乙方是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应当与乙方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有关劳动合同的义务。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正当权益,同时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协议书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贰年,自日起至年 日止。如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期未满,本协议继续延后履行,直至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到期为止。

  本协议书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务。

  三、劳务派遣约定

  乙方派遣劳务人员人数,按甲方实际需要确定。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可以增加或减少派遣劳务的人数。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有权制定用工标准,根据标准选择、使用或退还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2、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或减少劳务派遣人员。

  3、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4、有义务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告知企业的规章制度、 《员工手册》、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及违规处理办法。

  5、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并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安排派遣劳务人员加班,及加班调休或年休假的休息,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相应的调休。

  6、按月结算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社保费及管理服务费。派遣人员所缴社保人数,以甲方提供的缴纳社保人员明细为准。

  7、协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的劳务人员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治安管理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提出退回劳务人员,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6)影响他人工作或有任何怠工表现的、工作态度不好的,甲方认为需要更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30天通知派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应给予劳动人员经济补偿的,由乙方给予补偿,甲方作为用工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 )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含女工三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等原因,确需裁减人员的;

  (4)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协议达成协议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合格派遣劳务人员以供其选择使用。

  2、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3、对派遣的劳务人员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办理用工登记。

  4、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劳务人员正常时间外相关事项的管理和处理。

  5、作为用人单位参加调解劳动纠纷,参加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伤纠纷及赔偿,承担劳务派遣人员法律责任。

  6、乙方派遣劳务人员若发生工伤,由乙方处理解决。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撤回派遣的劳务人员:

  (1)甲方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结算支付社会保险和管理服务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务人员权益的;

  (5)以上涉及经济补偿和赔偿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由乙方负责支付及赔偿。

  8、负责派遣劳务人员离职后岗位所需人员的及时派员补充。

  9、负责对甲方退回的派遣劳务人员,根据不同情况或重新安排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进入甲方公司的员工如属于劳务派遣员工,乙方承担人事方面一切事务。

  11、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发放。

  12、在试用期内因未交社会保险,员工发生工伤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及支付。

  13、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及时处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理赔事宜。乙方收到甲方的社会保险费,而未给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保中心或保险公司应赔付给派遣员工的赔付部分转由给乙方赔付。

  14、乙方每月必须开具劳务费、管理费及社保费的发票。

  15、如出现所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盗窃行为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并负相应的连带责任。

  六、劳动纪律和工作岗位

  1、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文明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派出的劳务人员有违章违纪或工作失职等行为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积极配合。

  七、劳务报酬与福利

  1、乙方派遣劳务人员劳务报酬,按甲方分配方案执行。劳务人员在提供正常劳务的情况下,甲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工资总额的1.6%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

  3、如乙方最终未及时按月将被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至社会保险机构, 乙方承担作为用人单位的全部法律责任外

  八、费用支付办法

  1.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及劳务人员的工资,以及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每人每月70元。

  2.、费用从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上岗的当月起计算,甲方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工资、社保费、管理费)结算给乙方。因处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争议(包含但不限于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等),需要垫付费用的,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费用中支付,如乙方同意。甲方额外垫付的部分,乙方应于甲方支付后3日内无条件支付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1、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予以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5日通知乙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或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超出经营范围的。

  (2)乙方未按时按月为所有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有遗漏人员的:(不是刻意造成)

  (3)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现乙方未为其缴纳社保的。(不是刻意造成)

  (4)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后,乙方未垫付医疗费或者未参加因而引发的仲裁、法院诉讼的情形之一的。

  (5)因乙方与被派遣人员产生劳动争议后,甲方有权暂定支付所有应付乙方的费用,直至被派遣员工工伤或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完毕为止。所有暂扣费用甲方有权决定用来代乙方垫付工伤赔偿费用,乙方同意。

  十、争议处理

  1、协议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由甲、乙方和派遣员工三方协商解决。

  2、经三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请相关的劳动部门来调解。

  3、在相关的劳动部门调解后,仍未达成协议的,就向松江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按仲裁内容执行。

  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1、派遣员工本人提出辞职的,要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不满一个月因提前3天提出),不提前通知并自行离职的,无须赔偿一个月工资。

  2、甲方无理由辞退乙方派遣员工,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否则要增加补偿一个月工资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对退工的员工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派遣员工离职,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做好员工离职和解除劳动签字手续,手续不全所造成日后的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到期时如甲方继续选择劳务派遣模式,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优先权。因履行本协议书(包括设计派遣员工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选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松江相关部门提起仲裁、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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