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延期提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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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延期提交申请书(精选3篇)

招标文件延期提交申请书1

  至北京管理委员会:

  xx有限公司因前期,请致未能在厂________年____月底完成招标文件提交。我公司请申请延期。请予批准。

  xx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文件延期提交申请书2

  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l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2.0.1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秤标的组织工作。

  2.0.3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每个组设组长l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开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技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l.l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示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澄清

  3.1.2.1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初步评价3.1.3.1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详细评价

  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综合评标

  (见6款)

  3.1.6编写评标报告

  (见7款)

  3.1.7定标

  (见8款)

  3.2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评标因素

  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技术评分

  4.2.1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锯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象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经济计算

  4.3.1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经济性能

  4.3.3.1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综合排序

  6.1.1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综合排序原则

  6.1.3.1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

  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贝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招标文件延期提交申请书3

  设备(材料)名称:

  招标单位(章)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1.1说明

  1.2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1.3投标费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4投标有效期

  3.5投标保证金

  3.6招标答疑会

  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9投标截止期

  3.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6定标方法

  4.7中标通知书

  4.8授予合同

  4.9履约担保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设备清单、技术规范、图纸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章 招标文件附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建设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2

  招标设备名称: 到货地点:

  3

  投标有效期为 天(日历天)

  4

  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为 份

  6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二楼 第 会议室

  7

  开标会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二楼 第 会议室

  8

  1.总 则

  1.1说明

  部门项目审批审批,获批准文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现已落实。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供应设备(材料)单位。

  1.2投标单位的资格和资质要求

  1.2.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非本国注册的投标单位应按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1.2.2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_ 。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等级证书及非本国注册的投标单位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的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4)投标单位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2年内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资料;

  (6)与投标设备相关的生产技术能力及设备状况说明;

  (7)产品鉴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

  (8)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获奖的证明。

  (9)产品生产许可证;

  (10)生产企业给设备(材料)经销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设备(材料)清单、技术规范、图纸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2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_____天之内,以书面方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______天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该书面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2.3.2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单位予以确认。

  2.3.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3.1投标报价说明

  3.1.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设备(材料)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设备(材料)成本、运输费、包装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1.3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

  3.1.4投标单位对所投设备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1.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所有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投标文件的语言

  3.2.1所有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写。

  3.2.2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招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3投标文件的组成

  3.3.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件1-设备(材料)清单与报价表

  投标书附件2-交货一览表

  投标书附件3-售后服务表

  3.3.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3.3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安装方案、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前售后服务等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退出投标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3.5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依照前附表第4项的规定。

  3.5.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后,于定标后7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3.5.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予以退还(无息)。

  3.5.4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中途退出投标活动;

  (3)在定标后,中标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同建设单位签署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招标文件答疑

  3.6.1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

  3.6.2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

  3.6.3招标答疑纪要应包括所有投标单位的问题和答复。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2.2和2.3条款的规定,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7.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3.3条款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5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7.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或加盖印鉴,并加盖按照3.7.3条款规定的单位公章。

  3.7.3投标单位如果是法人单位,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如果是法人单位驻宁并在宁领有营业执照的分机构,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该分机构的单位公章。

  3.7.4全套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名或加盖印鉴。

  3.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8.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裝并在封袋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3.8.2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设备(材料)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公章要与投标文件上的公章相同。

  3.8.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3.9投标截止期

  3.9.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单位。

  3.9.2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2.3条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期。

  3.9.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3.1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0.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需要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3.9.1条款递交修改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3.10.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根据本须知3.5条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开标、评标、定标及授予合同

  4.1开标

  4.1.1招标单位将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4.1.3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推选的代表或招标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1.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4) 投标

  (5) 文件中的投标

  (6) 函未加盖投标

  (7) 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8) 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9) 投标

  (10) 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2评标内容的保密

  4.2.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评标小组(委员会)成员都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保密。

  4.2.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委员会)及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4.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4.4.1在评标时,评标小组(委员会)将首先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4.4.2就本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设备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

  4.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5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4.5.1评标小组(委员会)将仅对按照4.4条款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4.5.2将根据以下评标原则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1)投标设备(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得到保证;

  (2)投标设备(材料)按时交货,价格合理;

  (3)投标单位能提供售前售后服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定标方法

  按照下列方法来定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中标通知书

  4.7.1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4.7.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7.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4.9条款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8授予合同

  4.8.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执行4.7条款要求的投标单位。

  4.8.2建设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中标单位签订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4.8.3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4.9条款或4.8.2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9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10%;也可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为合同价格的15%(中标单位可任选一种)。中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1.技术规范

  供货设备(材料)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2.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供方应将有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安装工艺图、电气原理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免费提供给需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

  3.包装

  3.1设备(材料)包装应按国家标准或部(专业)标准规定执行。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3包装箱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和起吊部位标志,组装件应有明显的组对标志。

  4.交货

  4.1合同交货期应以招标文件中的交货期为准,实际交货时间,以最后一批货物到达指定到货地点为准。

  4.2供货方安排运输。

  4.3供方发货后24小时内,应将该设备(材料)合同号、设备名称、件数、总重量、总体积(立方米)、运单号、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需方,以便做好接货工作。

  5.检验

  5.1设备(材料)运达到货地点后,需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设备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供方承担质量责任。如运输部门造成的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供方为主出面协调处理,需方协助解决。

  5.2设备(材料)全部到达现场后,供方应按需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进行开箱检验。如供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需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情况做出记录,供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

  6.保险

  货物装运后由供方办理保险,其费用由______方支付。

  7.价格与支付

  7.1设备(材料)合同价格应按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单价和总价)执行;

  7.2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需方向供方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设备抵达到货地点被需方检验后,再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货款;

  联动调试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货款;

  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个月内将余款付清。

  8.质量

  8.1供方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复核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保证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8.2供方保证设备(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8.3对设备(材料)质量应按国家和部(专业)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设备(材料)安装后,供方负责调试工作,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工作。

  8.4在设备(材料)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因需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供方应配合解决,但费用由需方负担。

  9.现场服务

  9.1设备(材料)在安装调试阶段,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有关设备(材料)质量问题。

  9.2需方应给予供方现场服务人员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供方自理。

  10.索赔

  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______日内(以电报日期为准)给予答复,如果供方对需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供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1.违约责任

  11.1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供方应向需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_______元计收,但最高限度为_______%。

  11.3设备错发到货地点时,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由于需方填错到货地点或临时改变运输方案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12.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2.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若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

  12.2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

  13.2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出现问题应按照《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办理。

  13.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方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14.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4.1招标文件;

  14.3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书封面:见附页3-1。

  2.投标书:见附页3-2。

  3.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和履约担保书格式:见附页3-3。

  4.投标书附件1-设备清单与报价表:见附表3-1。

  5.投标书附件2-交货一览表:见附表3-2。

  6.投标书附件3-售后服务表:见附表3-3。

  设备(材料)采购

  投标文件

  设备(材料)名称:

  投标单位

  投 标 书

  1.我们收到贵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招标文件。经研究,愿以人民币(大写) _______ 元的总价,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材料),并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 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印鉴):

  投标单位(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页3-2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销售单位”)保证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并且履行自己的承诺;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销售单位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销售单位履行双方签订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销售单位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销售单位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的责任,销售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销售单位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销售单位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等设备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从开具之日到建设单位书面认可设备调试合格时有效。

  银行(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履约担保书格式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销售单位”)保证按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并且履行自己的承诺;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销售单位提交下述金额企业开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销售单位履行双方签订合同责任的保证金;销售单位作为债务人和_________________作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建设单位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责任,债权人和担保人均受本履约担保书的约束。

  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销售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当建设单位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担保人将迅速予以支付。

  本担保书从开具之日到建设单位书面认可设备调试合格时有效。

  担保单位(章): 债务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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