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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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经营合同(通用24篇)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运输货车挂靠甲方名下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挂靠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的下列型号的运输货车_____台挂靠到甲方名下经营,甲方同意乙方挂靠要求。车辆型号:(略)

  2.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第二条 车辆产权

  1.乙方同意以上述自有运输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为:__。

  2.甲乙双方确认:车辆上户登记仅是为了顺利实现挂靠经营而进行的产权登记,该车辆实际产权仍属乙方。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挂靠管理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元。此挂靠管理费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等共计______元,应及时交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办理;

  3.管理费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代手代付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日前;

  4.甲方收款账号:

  账号:________,户名:________,开户行:_______。

  第五条 牌、证押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各种牌、证押金______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以及各种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实际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_____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1)不按时交清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2)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3)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计算滞纳金。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车辆挂靠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_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吨位: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年月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元;全年共计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不计息)。

  五、 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 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 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车辆运行

  1、 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 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 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②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拥有所有权的运输货车挂靠甲方名下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挂靠内容

  1.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的下列型号的运输货车_____台挂靠到甲方名下经营,甲方同意乙方挂靠要求。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第二条 车辆产权

  1.乙方同意以上述自有运输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确认:车辆上户登记仅是为了顺利实现挂靠经营而进行的产权登记,该车辆实际产权仍属乙方。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挂靠管理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元。此挂靠管理费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等共计______元,应及时交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办理;

  3.管理费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代手代付费用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月_____日前;

  4.甲方收款账号: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牌、证押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交纳车辆各种牌、证押金______元。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无息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费以及各种油、胎、料消耗、车辆维修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3.乙方以及受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车辆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车辆产权实际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

  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_____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__________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应缴款;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__________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计算滞纳金。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车辆挂靠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_

  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4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________ 吨位:______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_____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_____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_____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计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______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_________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_____牌、证押金________元(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_____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_____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_____维修费、__________费、_____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_____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_____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_____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_____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_____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_____的_____及其他项目_____,必须由甲方统一到_____公司代为办理_____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_____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_____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__________手续前,乙方_____不得营运。

  3._____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_____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_____牌、证。经甲方同意的_____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_____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_____运行

  1.乙方_____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_____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其他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挂靠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交清挂靠期间的全部费用,则乙方将牌证退还甲方,并将其挂靠的_____转户,转户费用乙方自理,甲方则退还牌、证押金,双方终止本合同。

  3.挂靠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挂靠,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挂靠合同。

  4.挂靠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5.乙方应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协助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项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负责。

  7.挂靠期间,_____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在挂靠营运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① 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②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_____、转让牌、证;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_____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运政部门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甲方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权委托代理机构与乙方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认真审查,协商一致后再予签字。

  甲方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车辆规范管理,建立有序的营运秩序,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乙方自愿将号牌为皖F___________和__________-车籍入户到甲方名下,该车辆详情如下:车辆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该车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如乙方为贷款购买车辆,在贷款未还清前,甲方保留车辆户籍,但不参与车辆所有人的一切经营活动。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向银行还款,如发生逾期,甲方有权协助银行实现债权,并根据逾期次数扣罚相应保证金。乙方没有任何异议并同意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所有款项。为便于甲方查询乙方每月是否及时足额还款,银行签发给乙方的还贷关联账户的存折由甲方保管,卡由乙方携带以便还款。贷款还清后,存折交还乙方。

  三、挂户经营期间甲方有权强制乙方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应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及乘员险、自燃损失险、货物险及前述险种的不计免赔率。乙方可另增加基他险种,车辆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办理,如不参保或到期不续保或私自办理保险,所产生的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四、挂户经营期间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该车的经营收益。该车辆所造成的交通、商务事故责任及乙方营运期间雇员自身(雇员与本公司没有雇佣关系)损害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方应主动竭诚优质地服务于乙方,使乙方享有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所体现的利益。如遇到政府征用车辆,乙方车辆必须听从甲方调度的统一指挥。乙方在挂户经营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持车况良好,不得私自将车辆改型、改造,如有发生,乙方应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六、乙方如需将车辆转让、转户、报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交纳转户费用。不通过公司私自买卖,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七、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八、如双方因上述协议产生纠纷,提交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经营等事宜,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经营车辆: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并办理有关挂靠手续。挂靠车辆颜色、外表广告需遵守甲方统一规定,不得私自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收回该车辆所有营运手续。

  同一实际车主向甲方挂靠车辆不得少于三辆(含三辆)。每辆车分别签订合同。挂靠车型是:,车辆牌照为:

  发动机号:底牌号:吨位:数量:辆,外廓尺寸:

  第二条:挂靠经营期限:

  期限:共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第三条挂靠费用付款方式:

  1、挂靠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年,在挂靠期间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交纳挂靠费壹仟元(不包括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管理费),税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除向主管部门交纳费用外,剩余部分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

  2、合同签订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乙方违反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留,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每第六个月中旬15号左右,

  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挂靠费,同时领取次月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凭证。逾期乙方将承担逾期应交款项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挂靠合同,并停止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属于甲方为乙方代交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交款时间向甲方交纳,逾期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车辆挂牌:

  挂靠车辆的营运手续,海关监管手续(包括集装箱准运证)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车辆所有权:

  本合同项下车辆所有权属于乙方,车辆的营运手续(包括集装箱准运证)及相关手续属于甲方所有。

  第六条车辆保险:

  1、挂靠车辆必须以甲方的名义按保险合同的要求足额参加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额不少于50万元,车上货物保险金额不少于30万元(集装箱车辆、货各十五万元),从事运输大型设备,进口设备需事先追加办理短期货物运输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货值的80%。

  2、保险公司的选择及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保险费,并在上次保险合同到期十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保险费,办理续保。

  3、如乙方自行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应经甲方同意。相关保险内容符合本条1、2款的要求,并将保险单送甲方留存,续保手续应在上次保险合同到期十日前办理完毕,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甲方。

  4、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伍仟元整。

  第七条车辆经营管理

  1、挂靠车辆由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甲方的挂靠仅是一种经营资质的挂靠。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费用,还有经营中发生货损,货差,伤亡事故产生的赔偿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及使用车辆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挂靠关系连带甲方,并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付出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伤亡及意外事故的处理:

  1、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工等有关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关系,发生事故致上述人员死亡、伤残等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证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以及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1、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及时通知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并由此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垫付款项。因保险理赔的拒赔或差额赔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2、对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人身伤害赔偿责任,乙方独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车辆的年度审验

  甲方必须在审验之日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由甲方统一组织安排年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临时检验或其他问题,由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准时参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年审或其他审验,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付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违约金、罚金、利息等,乙方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外,其他一切损失也一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逾期付款十五日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三日内,不及时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营运等手续,并可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乙方的挂靠车辆,从拍卖或变卖款中优先受偿,由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如甲方违约,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

  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集装箱车辆的营运等手续由甲方收回,因乙方在甲方挂靠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如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其车辆挂靠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所挂靠之车辆,连续三个月(含三个月)或累计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没有向甲方交足挂靠费(包括养路费,货运基金,运管费,管理费等),甲方可以直接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该挂靠车辆的报废手续,并将车辆送交回收部门,也可将挂靠车辆单方转让给第三人经营,或收回归甲方自用。

  2、挂靠车辆报废、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或者收回自用,其价值不足以清偿欠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欠付甲方的各种费用,以及因乙方责任而导致甲方支出的各种款项等)的,余款甲方继续向乙方追偿,其价值超过欠款的,超过部分不予退还。

  3、乙方挂靠之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经营,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更不得转让给他人。乙方违反本款规定的,应该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直接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经营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在挂靠期间,运输发票由甲方提供,但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税款。

  3、在挂靠期间,乙方到甲方领取凭证或办理其他事务的人员,须经乙方书面委托手续,否则甲方不予接待。

  4、本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运输政策变动,按国家政策办理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①挂靠人身份证经双方到户籍管理部门验证后,其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乙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留存;②挂靠车辆行车证经双方到车辆管理所验证后,乙方在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由甲方留存;③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验原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及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甲方按照乙方下列地址通知乙方,具有法律效力:

  乙方地址:邮编:266555

  3、其他约定:保证人(身份证号)以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车辆等财产)对上述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承担该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 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上户后车辆信息祥见附表)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gps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整(不记利息)。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为 元整/月,税金 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等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含工资、差旅费等)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 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 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 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车辆产权属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

  二、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四、甲乙双方应尽事务如下:

  1.代收代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险、等费用,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2.代办手续:经甲方同意代办的车辆费、税减免手续等,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整。

  4.乙方在挂靠期间,车辆挂靠费用  元整/月,税金元整/月,乙方每月应及时交付甲方。

  5.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四自道路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过路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车辆运营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经营所需要的聘请、雇用的驾驶员、相关工作人员等的工资、经营资金、福利费、医疗费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雇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如在行驶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8.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它费用。

  五、乙方应切实做好安全机务管理,并做好以下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养护、按规定进行正常车辆检验;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甲方车辆机务、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行驶的,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遇公安、环保、城管等各类有关的车容车貌、尾气排放等投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指定修理厂强制进行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如有损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应及时将各项由甲方代付代办的费用及时交给甲方,如交款不及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发生营运纠纷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处理的,甲方参加处理人员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处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乙方在挂靠运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税收、物价政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一、违约责任及处理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

  ①违反甲方相关机务、安全规定,拒不整改的;

  ②挂靠期间,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

  ③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④不按规定交纳管理挂靠费用

  2.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应文明、优质、诚信服务,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信誉,服从甲方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检查、监督和处理。

  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

  第一条 乙方自购车辆入籍挂靠甲方,独立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条 车辆名称、型号及相关证件号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 架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载重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 单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运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则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经营权。

  第四条 合同期内,甲方代为乙方办理规费缴付车辆检审、投保(乙方须先交保险费)、理赔,协助处理行车交通事故,办理法定营运手续,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挂靠经营费用的缴付标准及方式

  第五条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选择按第 项方式缴纳车辆挂靠服务费: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挂靠服务费,合计 元整(大写 )。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于挂靠车辆年审时缴纳。

  2、按季向甲方缴纳挂靠服务费,大写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每季度20日前缴纳。

  注:未按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加收欠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向甲方缴纳年度风险防范金大写 元整,牌证手续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凭合同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费机关依法调整有关规费征收标准时,乙方应于调整规费的当月补缴调增部分的规费,不得拖欠。

  三、特别约定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与风险,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及手续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定车辆营运证照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险费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即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10万元;大于等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20万元;大于等于6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30万元,10吨以上50万元。

  第十四条 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知情后应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合理赔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办理事故损失理赔手续。保险赔款收回清算时,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与甲方办理到期续保手续和缴付全部保险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的相关证明和票据以及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协助乙方对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或签署有关事故处理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同意全权委托和授权,且事故的最终经济赔偿责任和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如下要求服从甲方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法定证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经甲方验证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员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任意转包、转租或转让。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必须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时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审验和相关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状况不符合营运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运,并强制维护和保养,否则甲方停发一切营运证件,直至乙方将车辆技术状况恢复到合格标准为止。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其他交通运输法规,不得超载超速运输或从事各种违法运输活动。凡经有关部门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办理一切证件手续,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车辆年度审验,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审,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800元的罚款。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因抢险救灾活动,需要临时征用乙方所驾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紧急运输任务。

  7、合同期内,如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时,乙方必须将车辆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由甲方报废处理。车辆的残值收入归乙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延时报废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驾驶执照吊销或因故致残,无法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时,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以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车辆转让手续,并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所需的一切代办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即按项目每次收取服务费 元。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扣留、变卖车辆和解除合同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给付违约金8000-12000元。

  1、拖欠挂靠费、规费及其他款项超过一个月。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车辆及相关证件转租、转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他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投保“商业三责险“。

  4、乙方违反国家规定,不按时参加车辆、证件的年检年审。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且不服从甲方教育和规劝。

  7、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严重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诉讼确认条款

  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提请 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确认,确认请求内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满,合同若未续签,视原合同终止,(如乙方继续挂靠,原合同有效)车籍未转户前,乙方须继续缴纳挂靠费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参加国家规定的每年车辆年审年检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车辆转籍和终止经营权手续,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

  5、合同终止后,乙方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6、本合同经 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人一方可直接申请 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六、车辆年检

  第二十二条 乙方每年必须参加车辆年检,从车辆初登日期到第十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车辆年检周期,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三个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检时间,乙方故意拖延车辆年检时间,超期年检的车辆和未年检的车辆,车管所有权注销车辆户籍。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辆,年检超期罚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 车辆挂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协议确认。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一 年 月 日 二0一 年 月 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0

  服务者: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者: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车辆挂靠经营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 ________年。

  二、联营车主基本情况

  车主: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宅电: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__

  紧急情况通知人详细住址: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 住宅电话:__________

  三、联营车辆基本情况

  车号:__________ 上岗资格证号: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 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 行车证号:__________

  吨位:__________ 车辆技术等级:__________ 操作证号:__________

  司机:__________ 移 动 电 话:__________ 住宅电话:__________

  四、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和服务费用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车辆参加必要的保险,若乙方不参加保险,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车辆保险费用:交强险 ________元,车损险________元,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_元,座位险________元,货物险________元,不计免赔________元,盗抢险________元,玻璃险________元,自然损失险________元,无过失责任险________元,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货物险) ________元(第三者) ________元。

  3、上述费用乙方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交付,甲方办理上述费用的缴纳时,乙方须给甲方付________元的代办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一年的风险保障基金________元。

  5、各项费用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按时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要求乙方服从运管、交通部门的管理,保证安全行车。

  3、有权要求乙方的车辆按交通、运管部门的规定,安装GPS,承担其费用。

  4、若遇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时,乙方车辆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乙方代办营运手续和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等事宜,代收代缴保险费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甲方为乙方提供配货服务,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

  7、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偿的修理、仓储、信息服务,但给予优先和优惠。

  8、乙方的车辆只是在甲方的名下经营,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办理各种代办的手续和事宜。

  2、有权要求甲方按期结算各项费用。

  3、在甲方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配货权。

  4、乙方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5、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丢失、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将有关证件私自转让或出借他人,如发生此类情况,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

  8、乙方车辆必须完全听从甲方的调配、管理和为甲方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对外承担业务,乙方一旦违约,甲方享有制约权和解除权。

  9、乙方必须保证驾驶员和押运员具有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上岗证件,不得让无证照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驾驶和押运车辆,一定要持证上岗,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10、车辆在经营或道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违章和违法等行为,均属乙方个体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约论处。

  1、因国家运输费用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制订书面费用增减协议,一方随意增减的,按违约论处。

  2、乙方不能按期如数缴纳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从超过支付期限的第10日起,每天按欠款________%的比例缴纳滞纳金。

  3、双方未经协商,其中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所造成的责任和后果一律由违约方承担。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有效。

  2、合同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违法乱纪,损害国家、企业利益,触犯刑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或因乙方本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续订新的合同。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加快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购置的车辆挂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权属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为车架号为的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须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保险单等有效单据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异)

  4、合同期间,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的做记录,每次还车后核算结清租金。(车主租车费每月8号结清)

  5、乙方负责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保养时间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个月做一次,甲方不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甲方可参与车辆的正常维修和保养,需乙方授权,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车辆在租赁期发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乙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其它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费,10%是停车及清洗费用)收取,如经营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租金、修理费、违章罚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担责任10%的损失,其余90%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盗、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股价的10%。

  8、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如乙方自行购买,甲方不参与任何出租及理赔)

  9、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次用车,需提前通知车行,在车行进行安排后,方可用车。(乙方:连续三个月每月使用超过5天,自行终止合同。)

  10、如出现欠费、欠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骗,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不处理车辆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车价格,甲方必须执行乙方自定租车价格。

  12、车辆GPS监控系统由甲方统一安装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统,查询请到甲方处查询。(每年须交500元的服务费)

  13、乙方挂靠车辆内外室卫生必须达到甲方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卫生达不到标准,车辆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须在读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条款后,并确无非议,方可签字。合同为一式二份(涂改无效),作为法律依据。自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如需解除合同,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条款,出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合杰汽车租赁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单位名称组织代码: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车型:________车号: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吨位:________吨的货运车辆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车辆落户

  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车辆落户后,车牌号为:_____。

  二、挂靠期限及责任

  2.1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乙方自愿落户或离户,如乙方离户甲方随时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2.2 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车辆货物安全、货运货源、车辆收入、各项费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3 车辆过户挂靠过程中不需移动;次年挂靠车辆年检由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出据委托年检书,挂靠车辆凭委托书在车辆运行所在地就地年检。年检完成后,把乙方车管所车辆年检回执单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户所在地车管所存档即可。

  三、挂靠费用

  3.1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收费标准:养路费每吨/月________元,运管费每吨/月________元,管理费每吨/月________元,营业税每车每年________元,落户费每车________元其中含换证费________元落户时需一次性交纳车主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交纳。车船使用税________元吨/年,工商管理费________元车/年,二级维护费每年交纳两次,每次________元。

  3.2 养路费、运管费、管理费、营业税、落户费、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二级维护费、交纳期限:每次养路费运管费交纳必需提前  天把款汇到甲方指定的养路费征稽所帐户内;管理费汇到甲方帐户内,营业税;落户费在落户完成后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级维护费每半年交纳一次,车船使用税;工商管理费;在车辆年检时交纳。

  四、车辆保险

  4.1 必须购买的保险: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必须购买,投保金额最低为¥________万元,乙方在给甲方邮寄各种档案时必需将第三者责任保单原件交付于甲方。

  4.2 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到期一个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险公司为乙方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纳甲方有权________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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