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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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用28篇)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同志们:

  刚才,各单位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20xx年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就如何发挥好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促进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在同志们交流发言的基础上,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重视干部监督工作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一贯传统,党的xx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按照县委**届**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与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要以《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为依据,加大治本力度,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始终,突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和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要以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载体,做到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以创新为动力,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xx大报告中“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的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找准工作难点,在“三个重要”(重要岗位、重要决策、重要时间)的监督上狠下功夫,抓好落实,确保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在“重要岗位”的监督上狠下功夫。各成员单位要重点加强对“三管”(管人、管钱、管物)岗位的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落到实处,“一把手”是一个乡镇、一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对“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会导致权力失衡、决策失误和行为失控,将会给工作带来损失,给乐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过去也曾有过个别领导干部,身居要位,却基本上听不进干部群众的不同意见,独断专行,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并最终一步步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的反而典型案例和惨痛教训。所以,我希望在座的各位一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就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有效防止“一把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人说”、决策“一手拍”等问题,制定出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办法或意见;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干部监督工作。

  (二)要在“重要决策”的监督上狠下功夫。就干部监督的历史经验来看,哪些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往往就是在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人事任免当中搞一些权钱交易,为搞经营买卖的人说情,为某些心术不正的干部说话。各成员单位要密切注意这些容易出现腐败行为的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的工程项目、重要的公务活动、重要的人事安排的监督工作力度;要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诫勉谈话、民主评议、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把监督置于领导干部行使决策权力的整个过程之中,真正发挥干部监督“打招呼”、“扯袖子”的预防点醒作用和正向引导作用。

  (三)要在“重要时间”的监督上狠下功夫。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不断出现的“59岁现象”、“49岁现象”,就是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候不能保持气节,以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典型案例,这足以引起我们的警觉,这就要求各联席成员单位在充分信任我们的干部的同时,也要密切注意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关键时候、关键年龄段的表现,县纪委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要注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工作;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对涉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来信来访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快转、快办、快结;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司法监督,要通过加强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做到慎始、慎终、慎独。

  三、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开创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干部监督涉及内容多、工作难度大,同样需要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解决目前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才能确保干部监督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一)更新观念,使干部监督更有“内涵”。有些同志认为干部监督就是监督干部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八小时以外应该是干部自由支配的时问,对干部工作岗位以外的表现进行监督,有侵犯人权之嫌,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一些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往往出在业余时间,出在节假日,出在生活圈、社交圈,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干部监督的部门和干部要更新自己的工作理念,摈弃只监督“八小时以内”不监督“八小时以外”,只监督“工作圈”不监督“生活圈”、“社交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树立起对领导干部实行全方位监督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要通过“四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一是看其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是否坚定;二是看其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决策前是否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是否做到了集思广益,决策时是否敢于发表意见,坚持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决策后是否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三是看其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是否按规定程序选拨任用干部,是否自觉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四是看其是否敢抓敢管,是否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健全机制,使干部监督更有实效。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干部工作的主要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同时,建立领导干部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那些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重点谈话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抽调人员积极参与、指导各单位各乡镇的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做到会前指导、会中参与、会后督查,努力提高各单位各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民主氛围,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独断专行和个人说了算。三是要逐步建立干部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在一如既往地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群众团体监督作用的同时,要通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测评”、“班子运行情况考察”等办法,动员和鼓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要大力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民主监督。四是进一步完善横向联动监督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力求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监督,产生叠加效应。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抓好联合考察干部的工作,要注重运用考察成果,搞好选拔任用;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违犯党纪国法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该处理的处理、该法办的法办,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完善网络,使干部监督范围更广。一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今年,我们将在巩固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监督网络建设,要在部分乡镇、县级部门中进行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改变以往干部监督工作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局面。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党员和干部参与干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将干部监督工作扩展到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信息,是干部监督工作基础。各成员单位要把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拓宽信息渠道,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要通过信函通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努力建立一个覆盖面广、资源丰富、渠道畅通、利用方便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系统;要通过交流,尽早、尽快发现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和纠正;同时,也要通过交流,发现和推荐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发挥干部监督在用人上的正面导向作用。

  四、加强领导,紧密配合,不断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一项十分严肃、慎重、细致的工作,各联席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由分管领导来参加会议的单位,在干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争取党组及单位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会后,各联席单位要抽调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踏实、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干部监督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会议相关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为联络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允许联络员列席本单位有关违法违纪事件处理的党委(组)会;要允许联络员调阅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相关材料等。同时,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及时听取联络员的汇报,支持联络员履行职责,帮助联络员做好有关干部重要问题及情况的通报联系工作。联络员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收集、通报信息的质量,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第二,要加强联系,搞好协调配合。组织部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加强日常的工作联系,要切实做到“三个配合”,即:在沟通监督信息上互相配合,在考察和查处干部上互相配合,在研究监督对策上互相配合。对来信来访或举报中反映的有确凿证据的比较严重的问题,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于反映干部一般性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的或涉及面比较广的案件,可临时动议召开联系工作会议,由成员单位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形成既有明确分工,各有侧重,又有强大合力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

  同志们,新的时期、新的形势对我们的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希望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委的布署和联席会议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大胆实践,开拓创新,共同来做好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谢谢大家!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同志们:

  这次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去年底召开的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 近几年我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刚才,卧龙、邓州、市审计局等7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 ,他们介绍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今天会议上还印发了市委组织部制定的三个(办法)(讨论稿),提请大家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近几年我市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成绩 和经验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上级部署,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紧迫任务和重要环节来抓,积极探索有效方法,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对领导 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先后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层次抓好警示教育去年以来又认真组织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提高了领导 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坚持实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的同时,重视加强日常考察,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及工作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提醒、个别谈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整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 、回复组织函询、谈话诫勉等制度,20xx年以来先后对新提拔的527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35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或要求回复组织函询,促进了监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完善。坚持实行批量调整乡科级干部备案审批制度,加强对选用干部的宏观管理。从1996年即(暂行条例)颁布的第二年起,坚持每年或每两年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贯彻执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现已组织大型集中检查7次,及时发现并纠正了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20xx年以来,在(条例)检查中又引入了“百分制考评”,将<条例)的主要内容、重要程序、规定要求分别设定分值,据实打分,从而统一了检查标准,量化了检查内容,增强了检查效果。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专题介绍了这一做法。

  三是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不断规范。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逐步把拟提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内容确定为干部身份、年龄、学历、任职岗位、计划 生育等10个方面,采取审查档案资料与提请专业部门认定、找当事人核对、实地调查等相结合的方法,核准弄清干部的真实情况,严格任职资格把关。20xx年以来,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先后取消了5名拟提副处级人员的提拔资格,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这项工作在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四是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查核工作不断加强。制定了全市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规程和举报受理办法。市、县两级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委组织部自去年3月设立“12380'’专用举报电话以来,坚持24小时值班接听制度,确保了举报电话随时畅通。20xx年以来,共受理电话、来信、来访、举报1024件,均按规定作了妥善处理,其中通过对一批问题严重、线索清楚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取消了12名拟提县处级干部的提拔资格。此项工作在全省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五是干部监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不断深化。市委组织部经过对近20xx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落实干部监督制度过程中保存的有关资料的广泛收集和分类别、分年度整理,现已初步建起了拥有2600多份信息资料的干部监督档案,涉及县处级及其后备干部、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1714名,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教育、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我市建立干部监督档案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创,得到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

  同时,在落实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制度、拟提拔干部征求意见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效能。 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得出了以下几条经验和体会 :

  第一,必须立足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干部监督属于党内监督的范畴,是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监督检查作为一个反馈环节,同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一起,共同构成了干部工作完整稳定的闭环系统。当前,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的职能重点就是从教育、预防、关爱、保护干部和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出发,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第二,必须规范运行机制,把各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监督的有效性藉赖于完善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由各项具体的监督制度构成。每一项监督制度都是适应于需要、来源于实践、立足于当前、贯彻于长远。“法贵在行”,制度的生命就在于它的实施性。有了好的制度,就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做到按制度办事,这样才能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第三,必须增强创新意识,不断为干部监督工作增添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干部监督工作既要继承传统和经验,又要创新思路和方法,积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实现新突破。近几年,我市组织部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创出了<条例)检查“百分制考评”、任职资格审查、建立干部监督档案等富有特色的做法,很好地适应了工作实际的需要,增强了干部监督的活力。

  第四,必须坚持融为一体,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程。干部监督工作贯通、渗透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与干部工作的其他环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必须紧密结合,同步进行。只有这样,干部监督才能及时、到位、有效。这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一大优势和显著特点。

  第五,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干部监督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客观上需要各有关方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整体观念,既要加强组织部门内部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组织部门与人大、政协、执纪执法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内、外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合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在肯定近几年干部监督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干部选用、轻监督管理的倾向,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指导 、支持不够。二是有的工作棚架,抓落实不力,措施不具体,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够。三是干部监督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任务和重点

  前面讲到的干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从根本上说与有些同志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有很大关系。有的对新形势下少数领导干部腐败的严重危害缺乏深刻的认识和警觉,往往是“多有危机言,少有危机感”,没有把监督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有的认为监督是法纪部门的事,组织部门无能为力;有的对监督工作有畏难情绪,潜意识里总感到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影响关系,监督下级又怕得罪人,等等。如果这些认识问题不解决,那么即使制度定得再多、要求提得再高,也都是枉然。因此,必须首先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增强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xx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越是改革开放,就越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正反事实反复表明,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就能确保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从而为人民办好事实事,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放松或舍弃了对权力的监督,就会导致权力被私化、被滥用,从而产生腐败,造成社会不公。近几年揭露出的腐败分子在忏悔自己的罪恶时,共同谈到的一条就是疏于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强干部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的执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帮助。我们南阳作为一个人口大市、地域大市,省委对我们的发展寄予厚望。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进程中,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要把各项部署和决策变为现实,关键要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因此,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全市组织部门一定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恪尽职责,加大力度,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党内监督条例)、<干部任用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促进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要切实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干部监督工作新突破:

  1、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监督,关键和重点都是领导干部。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点问题,究其原因,“难”就难在少数领导干部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同级之间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下级怕“穿小鞋”,不敢监督;群众知情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有些监督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监督,等等。对此,我们要在总结 实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

  第一,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自我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根本要靠领导干部的严格自律。要运用理论灌输、正面激励、反面警示、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权力观和从政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严以律己、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当前尤其要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正确行使权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二,加强日常管理,强化上级监督。在现行干部制度下,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责任,重点是监督其政治表现、勤政廉政、选人用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等情况。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年度思想工作汇报 制度、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做到防范于初始,防患于未然。同时,还要实行惩戒制度,对那些有一定问题的干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班子内部监督。要督促各级班子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并认真考察其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要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这“三重一大”方面加强监督,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和决策失误。“一把手”既要带头接受监督,又要主动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班子成员对“一把手”既要自觉维护、尊重和支持,又要以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进行监督。在班子内部,既要反对闹无原则的纠纷,又要反对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加强监督,增强团结。在评价班子和干部时,既不能把坚持原则的争论和正常的监督视为不团结,也不能把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好人主义简单地视为维护团结。

  第四,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强化财经纪律监督。从近年来揭露出的大案要案看,大量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在经济领域,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通过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有效预防经济犯罪。去年以来,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10名县市区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现正在对27名正副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改进审计方式,坚持离任审计与任期内审计并重,实行组织、监督、审计人员联合进点,并试行审计结果公示制,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性。

  第五,积极拓宽渠道,强化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健全群众对干部监督的参与机制,坚持推行政务公开,定期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尤其要注意利用“n380”专用举报电话这个平台,保护和引导好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可采取聘请监督联络员、发放监督卡等措施,发挥好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的2、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选准用好干部,是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加强对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则是选贤任能的重要保障。要以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一,继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几年市里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检查已形成了制度,各地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条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要在全面深入上下功夫,不仅要看学习、宣传(条例)情况,还要看执行、落实规定情况;不仅要看是否履行了程序,还要看是否坚持了原则、纪律;不仅要看选用的过程,更要看选用的结果。在以前的(条例)检查中,市里曾发现个别地方蒙混造假,搞干部选用情况“两本帐”,糊弄检查,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必须坚决杜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限期纠正。要加大对违反(条例)的惩处力度,建立违反(条例)否决机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凡违反<条例)选人用人的,两年内不得评先,主要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

  第二,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要把监督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酝酿、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备案审批、讨论决定的各个环节,确保干部选用过程按照规定、符合要求、不出偏差,确保选用结果的准确性。在今年的全市组织部长会议上,森林同志提出,要探索建立干部选用过程各个环节的责任档案,每个步骤的工作有谁参加了、是谁负责,都署上名字,做好记实,存档备查,这样就为实施监督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这个办法很好,全市组织部门要在这方面积极实践,尽快建立完善。前几年市委组织部实行了派员参加县市区委研究批量调整干部的会议制度,对选用干部的议决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收到了很好效果,今后要继续坚持和总结完善。

  第三,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这次会上印发的关于任职资格审查、举报问题受理、建立干部监督档案三个(办法)(讨论稿),是市委组织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这三项工作分别制定的规范性意见和措施,对于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在三个文件讨论修改、正式下发后,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形成科学的操作方法,扎实开展好这几项工作。

  3、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根本是要靠完善的制度。在多年的干部监督工作中,全市组织部门已经建立和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述职 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 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制度、<条例)检查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为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这些已有的成熟制度,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新的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当前要重点建立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制度。贯彻省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职数管理的意见),严格班子职数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照机构编制“三定”方案 的规定,就所属领导班子职数配备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澄清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底数。存在超职数配备的,要抓紧制定计划 ,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消化解决。下半年,市里将组织对乡科级班子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超职数配备的,责令限期消化。今后,决不允许再出现新的超职数配备问题,如发现有违反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拟提拔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制度。

  任职资格审查,是按照(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的事前审查把关,是监督关口前移的实际步骤,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今后,凡拟新提拔的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进行严格认真的任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一般应与考核工作同时进行,也可在考核之后、会研究之前完成,通过查阅档案、收集资料、调查核实、甄别审定的办法,科学准确地确定干部的真实情况。参加审查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确保审查结论扎实无误,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干部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制度。收集整理干部监督信息,是我市开发、利用干部监督资源的一项创新工程。市里已基本建成了干部监督档案,各县市区和市直大的委局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按照<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实施办法),抓紧开展工作,力争今年底完成信息资料收集,明年上半年建成使用,届时市里将进行检查验收。初始档案建立后,要注意搞好后续资料的整理续档,搞好档案管理与档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干部教育、考察、选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信访举报问题受理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受理办法,规范接待(接听)、登记、摘报、批示、查办、反馈等程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访举报问题的受理,对反映重要问题的,主要领导要作出批示;线索比较具体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对批转查办并要求上报结果的案件,要及时催办,努力形成便利、安全、高效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

  4、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

  新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一要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充分认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观念,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要经常过问干部监督工作,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任务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一些难点工作和重要案件,还要亲自抓。

  二要建好工作队伍。与干部监督的繁重任务相比,目前一些地方的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要着力从统一机构、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改进方法入手,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省里有关精神,市里巳将干部调查审理机构改建为干部监督机构。为便于统一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的干审科也要更名为干部监督科。在人员保证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必须至少有1人专职从事干部监督工作,市直单位也都要有专兼职人员。要抓好干

  部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同时,鉴于他们工作任务重,困难比较多,也容易得罪人,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进步。按照规定,干部监督机构的负责同志要参加研究干部工作的部长办公会议,干部监督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有关档案、资料。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得力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务求取得新的成效。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落实各项干部监督制度和措施情况进行“回头看”,找出长短,改进工作;市里在适当时候要派出巡查组、督查组,就单项或整体工作进行检查,以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相信,只要大家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恪尽职责,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我市的干部工作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的保证!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干部监督 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下面,我把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向同志们作一个简要的传达,对落实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需要认真抓的几项工作讲一些意见。

  一、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最近,中组部分别在河北石家庄、山东青岛召开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 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 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同志出席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并作了重要 讲话 。

  8月2日,省委组织部又在成都召开了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各市(州)委组织部部长、分管地方干部工作副部长、有关干部处(科)负责人、干部监督处(科)负责人,省委组织部各处(室)处长(主任)等80多人参加了会议。我部张林祥部长和高慧岗、何杰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蒋先继主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毅作了重要 讲话 ,副部长韩凯明、刘云夏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三项:

  第一,传达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和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这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1、 总结 和交流了干部监督工作在20xx年“郑州会议”以来形成的基本 经验,可以概括为“六个必须”:即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干部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的大局,服从服务于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必须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个目标,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的培养 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 管理的全过程;必须从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必须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必须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2、提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要切实加强对 领导 干部特别是 领导 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注意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同纪检机关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落实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重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继续抓好《监督检查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三是要努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四是要继续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五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3、强调了信访举报的主要工作。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化解矛盾、维护 社会稳定;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督办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办结率。

  第二, 总结 了20xx年以来全省干部监督工作。基本估价是:一是深化了对《干部任用条例》和《监督检查办法》的学习贯彻,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强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大了对干部选拔任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了 经济责任 审计;四是先后制定了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初步构建了干部监督的制度体系,为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加强了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 联系和合作,基本形成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方向;深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继承与创新结合,着力构建干部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

  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省委、组织部部长魏宏同志在全省干部选拔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会议上还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持用制度化的方法解决组织工作的现实问题。一是要在创新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下一步,省委组织部在省这个层面的制度建设上,将围绕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下功夫,抓程序制度、程序法则的建设,抓制度体系的建设,抓干部选拔工作一些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二是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上下功夫。强调要特别把好“提名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等关键环节,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三是在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上下功夫。明确要求,要把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为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好。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突出抓好的几项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的有力领导和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视下,我市干部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在工作中狠抓了《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学习宣传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纪律等广为知晓,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加大了对干部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坚持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工作检查,对存在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部分县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作出了纠正和处理;积极构建干部监督的体系,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诫勉以及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 报告 等制度,推进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了干部监督渠道,通过开设专用举报电话“12380”,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等方式,扩大了信息源,整合了工作力量。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有的县区和部门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干部监督工作人员的力量、素质与所担负的任务还有较大的差距;工作中,一些具体的措施办法还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等等。

  按照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我市干部监督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条主线和市委工作大局,以《干部任用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依据,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为重点,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为实现泸州 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继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是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力武器。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和群众要了解的要求,分层次抓好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特别是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和培训,使领导干部树立刚性执行的法规意识,自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各县(区)委党校要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列入主体班学习的内容。同时,对近年来,省、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坚持建设开放的组织工作系统的理念,坚持干部工作“群众公认”的价值取向,对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要一并抓好学习贯彻。

  二是继续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区)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办法》要求,每年底对本县区、本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报送 专题 报告 。通过检查,认真总结 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最近,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委和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对20xx年7月至今年7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委组织部将对县区委和部分市级部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抽查。

  三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既要注意监督全过程,也要突出重点,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着重把好提名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重点看是否落实了群众公认原则,是否全面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是否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使用上要慎重,对在考察和受理举报中有问题反映的干部,在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能急于作出任用决定;在重要岗位的干部,发现有严重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要先调整下来,对拟提拔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既要征求纪委的意见,又要在考察前听取干部监督机构或专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同志的意见。在考察、公示期间对拟提拔对象经济方面的问题反映,需要通过审计弄清问题的,要请审计部门进行专项调查,依据审计结论提出是否任用的建议。

  四是坚持问责追究,加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今后,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的,要从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查找原因,认真总结教训,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未按规定程序提拔的干部一律无效;对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使用,经教育不改的,要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对拉票、搞非法组织活动的,要坚决制止,已得到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买官卖官、搞贿选的,要依照法纪从严惩治。

  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 “三个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有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要职责。他们既是监督的重点对象,又是监督工作的主体和责任人。要通过政策法规学习、正反典型教育,切实增强他们的“三个意识”,即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识,形成加强监督是尽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共识,营造监督的良好 环境。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各级党委(党组)必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干部工作集体决策。对干部的提拔任命,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绝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各县区委会、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会要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和纪律,集体把关,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行为要坚决制止,及时报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投票表决、党的地方委员会全 体会 议决定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党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等重要规定,强化党内监督。

  三是围绕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要继续抓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意见》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落实。要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回复组织函询、诫勉等制度,对在制度执行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县(区)委组织部一定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审计要注意突出重点,把审计关口前移,加强任前、任中审计。按省上要求,对任职时间比较长的党政“一把手”和交通、 财政、教育、建设等重要岗位的“一把手”要逐步安排审计。要切实做好审计结果的分析和审计成果的运用,全面推行审计谈话制度,将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充分发挥审计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三、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一是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来源渠道。要通过举报电话、电子举报箱、信访、联席会议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信息渠道,广泛收集了解群众举报问题信息。尽快建立起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统一归口管理的干部监督信息 网络,改变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获取滞后、管理分散的状况,使干部监督机构耳聪目明,监督工作及时有力。

  二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要及时进行分类,属于组织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要认真办理,其他的信访件,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要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查处结果一般应向举报人反馈。要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件效率和结案率,对上级领导同志批查的信访举报件和其他 材料 ,一定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在重视信访举报的同时,要加强对来人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该属于那一级解决的问题,就要在那一级解决,不能把问题推向上级组织,致使群众重复、越级上访。对要求恢复党籍、公职、更改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办理退改离、解决职级待遇等信访件,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

  三是加强信访举报信息的综合分析。要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发现问题和重要线索,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对大量的信访件要进行归类处理,综合分析,从中发现规律性、苗头性问题的信息,早作预防,早日治理,为加强干部监督服务。

  四、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构建干部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要有所作为,有所发展,就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在全国、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上,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提出了要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干部监督体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机制,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备、衔接配套、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合理分工、密切协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在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实际,建立新的制度,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走出一条靠制度来规范干部监督工作的途径。目前,我们重点要构建“四个机制 ”。一是健全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纪检机关和其他执纪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市委组织部为推进与执纪执法部门沟通联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正在拟定《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二是完善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监督工作的配合机制。要从提高干部选拔工作质量和干部监督整体效能出发,进一步明确干部任免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职责,健全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系统,逐步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要把干部监督作为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环节,真正形成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的“闭合回路”。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或专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三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监督责任。按省上要求,凡所在县区、系统和单位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和下属多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要积极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信息机制。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使干部监督信息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今年上半年,我部转发了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及时报送干部监督重要信息的通知》,希望各县区委组织部认真抓好落实。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要把干部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干部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干部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经常分析形势,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要研究如何保证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规范,确保 “群众公认”原则和干部群众“四权”的落实。

  二是要强化干部监督队伍建设。由于干部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矛盾突出,政策业务性强,要求高,从总体上看,干部监督工作的力量配备与承担的任务,监督干部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要充实力量,提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的培训和教育,使他们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教育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首先接受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树立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做到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同时,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

  同志们,干部监督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形势下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目标已经明确,关键在抓好落实。我们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会议精神的落实。

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学习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两会”以及省局、温州市局质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和发展,努力开创质监工作新局面。稍后王剑文副市长和温州市局王清秀副局长还将作重要指示,这里我先代表局党委作工作报告。主要讲三个方面:

  一、回顾工作,充分肯定成绩

  过去一年,是我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极其重要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全市质监系统牢牢抓住质量强市这一主线,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抓重点扎扎实实,抓难点锲而不舍,抓亮点有声有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创新开展质量活动,质量强市建设深入推进

  全市质监系统始终以浙江省“全国质量强省示范创建”、温州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创建”和乐清市“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创建”为抓手,主动承担乐清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牵头综合协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力创质量强市示范市建设。科学制定《20xx年乐清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对市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分解落实温州市政府对我市质量工作考核相关任务。12月,通过了温州市政府督查组对我市质量工作的考核,总分97.5%,列温州市各县(市、区)第二名。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县、镇两级政府质量奖评价体系,进一步扩大镇长质量奖覆盖面。20xx年乐清企业获温州市市长质量奖企业1家,评选出乐清市市长质量奖3家,截至目前,全市企业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家,省政府质量奖2家,温州市市长质量奖4家,乐清市市长质量奖9家。柳市镇和北白象镇相继开展了镇长质量奖评选,形成了覆盖国家、省、温州市、乐清市和镇的五级质量奖。完成并发布《20xx年乐清市质量白皮书》,成为全省第一个连续3年发布质量白皮书的县(市、区),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和总体质量状况,科学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质量工作。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牵头举办了20xx年“质量月”大型广场宣传和服务活动。共安排11项活动,累计11家单位、2个行业协会和6家企业举办质量知识竞赛等活动,电视、报纸、网络、出租车LED等多媒体宣传,氛围浓厚。

  (二)充分履行质监职能,服务发展成效显著提升

  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增长稳中有升,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全市质监系统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品牌强市、标准强市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服务乐清经济发展。

  一是围绕产业提升,深化品牌强市建设。坚持不懈以品牌带动,提升企业美誉度。积极实施品牌兴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改进、质量赶超、质量提升等活动,树立一批质量标杆。20xx年,共新增浙江名牌产品4个,温州名牌产品18个,全市共有47个产品获评为乐清名牌;截至目前,全市获浙江区域名牌2个,温州市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3个;浙江名牌产品45个,温州名牌产品91个,乐清名牌产品130个,名牌数量处于全省各县(市)前列。

  二是引导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强市建设。坚持深化实施标准引领,提升行业话语权。截至目前,我市规上企业采标率为58%;累计共有3家协会联盟标准获得省局立项并验收,累计奖励金额150万元。20xx年,主导制订国家标准 2项,行业标准4项,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4项,行业标准9项。截至目前,全市企业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25项,参与制定570项,已获政府奖励1780万元,制修订标准数量和政府奖励金额名列省内各县(市)前茅。

  三是加大质量管理,促进产业升级。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实行全面监督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工作方式,20xx年确定摩托车乘员头盔和防爆电气产品为重点关注产品,分别开展了质量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同时推进行业自律,修订完善《助力车乘员防护帽》联盟标准。在服务“五水共治”方面,联合市委农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用管材的专项监督抽查10个批次,这是我市第一次对政府公共采购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也是温州市首次在招投标环节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进一步做好对3C认证监管工作,将3C认证监管作为基层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强制认证方面,全市有3C证书企业1391家,有效证书26793张,占全省80%以上;全市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86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2家,是全省许可生产获证企业大市。自愿认证方面,积极指导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目前全市共有2314张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中1666 家企业取得ISO9000认证,326家企业取得ISO14000认证,166 家企业取得ISO18000认证。还有一大批企业获得国际、UL、CE等认证资格。

  (三)紧贴民生从严监管,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一是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在监督抽查方面,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我市总体质量水平的评价、预警、提高作用。20xx年省、温州市级、乐清市本级共监督抽查我市1292家企业生产的1292批次产品,合格1217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4.20%,同比提高0.11个百分点,其中定期监督抽查共抽查我市547批次产品,合格51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3.78%。均高于温州市考核目标要求。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后处理率100%。20xx年共办理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135起,其中立案120起,结案102起,罚没款70.58万元。

  二是特种设备安全有序。1.重宣传。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三进”活动,报纸电视等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大篇幅宣传报道5次,印制赠送法律法规宣传读本、视频光盘20xx份,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37期,培训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591人。与北白象镇政府联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教年活动,在磐石社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宣教基地,成为温州地区第一个社区特种设备安全宣教基地。2. 强监管。提请市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截至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特种设备15297台(套),20xx年,全年年度全面检查任务完成率为144%,隐患整治率为96.3%。落实乐清市十大重点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牵头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大型起重机械隐患逐台排查,这也是省安委办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由市安委会颁布《乐清市船舶修造行业停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则》,是国内制定的首个涉及停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则,有效预防事故发生。3. 抓实效。全年特种设备查处案件19起,罚没款65.36万元。加强煤气钢瓶管理,落实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对充装站的监管,探索管理新方法新手段,实行充装登记制度,强制停业不规范充装站2家,有效制止充装“乱象”,加强全市42万只煤气钢瓶检测工作。

  三是执法打假持续高压。20xx年以来,开展“蓝剑”系列、“火炼”系列和“质检利剑”等系列8次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540人次,检查企业(商店)2211家,立案403起,同比增长9.8%,罚没款621.39万元,同比增长34.91%, 捣毁制假窝点17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起,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金额均列温州市各县市首位;深化“大稽查”体制,形成强大执法合力,发挥打假联络室积极作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依法依规办理案件现场取证、查封、立案等程序,做到事实清楚、处罚有据。

  (四)着力民生改善效能,各项惠民举措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认评监管,计量惠民。市质检院实现民生计量“三表”检定能力全覆盖;强化认证计量执法检查,全年共组织开展儿童玩具强制性认证、汽车安检机构等各类民生计量执法检查220家;完成对全市4家出租汽车公司共计963辆出租汽车计价器的强制检定工作,首检合格率为97.8%,整改后合格率100%;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在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共检定计量器具1300件,市级医院合格率为98.3%,镇村级卫生所合格率为92.4%;完成2个农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四统一”工作,新增“四统一”衡器330台件,检定衡器3702台;开展民生计量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布4期共539件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助企惠民。推行窗口服务标准化,行政服务标准体系通过验收;取消了小型锅炉房建造设计方案核准和代码证书的年检2项行政审批项目,免除“个转企和二次转型企业”的代码证书办理费用;全面推行即办制,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授权的9个事项6个为即办事项,占66.7%,承诺办理时限与法定时限相比,平均提速85.5%;创新服务方式,首次尝试“先证后核”审批模式,完成2家企业当场许可发证,真正实现“零等待”;为34家企业和个人提供送证上门服务,为60余家“农业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现场办理代码证书,并免除全部的办证费用,做到服务对象“足不出户,证书到家”。

  (五)加快检测平台建设,技术支撑夯实有力

  1. 推进技术机构建设。总投资1.45亿元的国家工业电器质检中心年初通过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格、计量认证(CMA)、机构认可(CAL)等资质。于12月6日通过国家级质检中心验收,成为浙江省内首家具备低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技术机构,全市技术机构达到国家级中心1家,省级中心2家,技术能力在全省县级名列前茅;乐清市质检院全年投入270多万元资金,进行实验室改造升级,新增实验室面积440㎡,省电工仪器仪表检验中心实验室达到1000㎡,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好的技术平台支撑,为乐清打造千亿级电气产业集群提供技术支撑。

  2. 深化技术平台服务功能。一是开展技术帮扶。今年,三大技术机构质量帮扶专家组选取电能表、互感器、压力表等行业为主要帮扶对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年帮扶的企业30家,专家授课培训80家次。

  二是开放检验检测资源。20xx年,技术机构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共开放了139套设备、20多个试验室,接待民扬集团有限公司、环宇集团等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430多人次,并为12家企业提供免费试验36批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于9月12日在乐清国家工业电器质检中心举办“全国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这是今年全国“质量月”十一项系列活动之一,是乐清首次承办全国“质量月”相关的大型活动,也是乐清首次承办国家级活动,中央电视台、中新社、凤凰网等国家级媒体都予以采访报道,受到全社会关注,极大提高了乐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技术机构科研项目成果显著。《信息化技术在电器检测实验室的应用》通过验收;参与制修订低压电器国家标准6项;完成省级规程1项,获政府奖励5万元;《红外测温在温升试验中的应用》等16篇论文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发表。

  (六)结合路教活动,强化队伍能力提升

  今年,全市质监系统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圆满完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抓制度考核。重修订《乐清市质监局制度汇编(试行)》共计18项工作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相应制度予以规范;把赶超发展重点工作等内容写进各科室(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全局工作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量化考核,从而全方位、多层次推动队伍能力提升。二抓执法规范。重阳光执法,严格实施自由裁量权工作,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三抓服务能力。落实市委“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联系不漏户、党群心贴心”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还多联系2~3家行业协会、5~6家企业,帮助解决各类实际问题,为村里建设累计争取资金20余万元。开展“一周一夜一村”活动,组织局班子成员到大荆镇的5个村进行夜访,利用晚上时间下村体察民情,了解困难,并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四抓行风建设。重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和机关党工委有关讲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集中播放反腐碟片,加强反面典型警示,使反腐倡廉要求能够广为人知,保持警钟长鸣。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所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荣获温州市质监系统“20xx年度质监工作先进集体”、乐清市“六型机关”创建先进单位、乐清市“20xx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质监窗口被评为“20xx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荣誉。这是市委市政府、温州市质监局党委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我们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实干、奋勇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质监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慰问!向所有关心支持质监部门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存在不足,一是质监工作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距离。我们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方法不多、渠道不畅、能力不强,质量管理、标准化、品牌、计量、合格评定、检验检测等职能在经济转型发展中尚未确立应有的地位;二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隐患,在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放管治”三位一体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赶超发展看落实难度系数不够,市委考绩考核千分制总分以0.03分差距屈居二等第一名,着实可惜;基层质监机构办公条件艰苦,没有自有办公楼,影响效益和规范化建设。对这些问题,我们应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扎实推进新常态下乐清质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是“”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质监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质监工作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新形势”。一是面临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更加注重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之路,提出要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要全力推进乐清“五市六城”建设,实现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为质量发展提供了许多机遇,全市质监干部必须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二是面临着改革发展的新秩序。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新动向对原有的质监工作是一个很大的调整,体制和机构的改革不以部门的意志为转移,我们要顺应改革潮流,建立完善质监工作新秩序。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无论体制和机构如何改革,质量、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等职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不会改变,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同志们质监工作业务水平能力经验仍将大有可为。三是面临着依法治国的新要求。xx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号角,依法治国给质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质监系统要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依法执纪、依法办事”工作准则,将法治理念牢牢根植于质监工作各个环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筑我市质监工作“放活”、“善管”、“共治”的新格局。

  今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五市六城”的总体部署,坚持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三强”齐建,坚持品质、品牌、品位“三品”齐抓,推动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努力在“稳增长、强监管、保底线、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为我市实现有质量的赶超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建设质量乐清,全力助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1. 构建“质量乐清”建设的基本框架。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进一步确立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地位,以实施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三强战略”为主要抓手,加快建设“质量乐清”,推动经济社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二是进一步发挥对质量工作的主力军作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发挥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更好承担起质量建设牵头协调工作。三是认真落实“质量乐清”建设的保障措施,争取增加对质量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强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持。四是提高标准,创造条件以“全国质量强市(县)示范市”创建为目标,切实做好“质量乐清”基础工作。

  2. 强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质量建设顶层设计。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出台《20xx年乐清市质量强市建设行动计划》。按照《浙江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细则》要求,扎实推进四大质量建设工作,争取今年质量工作考核能有更好的成绩。确保20xx年产品质量抽检批次合格率92%以上。积极对接“五市建设”、“六城联创”工作,做好“工业强市”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大力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提升。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导入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乐清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深化质量“三强”(强区强业强企)活动。继续推动在质量强镇(区)设立镇长质量奖,扩大质量奖覆盖面。指导虹桥和经济开发区开展镇长质量奖评选。鼓励、指导我市优秀企业申报上级政府质量奖,争取能够获得温州市市长质量奖或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甚至中国质量奖。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推行精益生产管理和六西格玛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推动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精心组织面向社会公开的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活动,扩大质量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力。三是努力推动质量信息共用共享。进一步加大质量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乐清质量技术监督门户网站”和刊物,加快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市民监督团,完善产品质量“红黑榜”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促进质量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等领域的运用,努力以市场机制和社会舆论倒逼产品质量诚信机制建设,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3. 继续深化“标准强市”建设。一是统筹构建“大标准”工作格局。争取出台进一步加强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完善标准化工作推进激励政策。突出现代农业、旅游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加快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切实抓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引导更多行业开展块状产业标准化试点。更加注重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探索改革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切实提高标准实施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标准提升工程。紧紧围绕“四换三名”工程实施标准提升工程,加强“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统计分析指导工作,力争采标率达到60%以上。推动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动“机器换人”。

  4. 切实加强“品牌强市”建设。开展“浙江制造”品牌攻坚战。确定一批培育企业,争取参加“浙江制造”品牌训练营活动。主动介入“浙江制造”认证目录工作,争取将低压电器产品纳入第一批“浙江制造”认证产品目录。大胆探索改革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机构参与认证认可、名牌推荐评定等工作。以我市低压电器为重点,发挥行业协会、标技委、龙头企业的作用,入选更多“浙江制造”产品,为乐清制造跻身“浙江制造”高端品牌群体奠定基础。力争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获得温州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优质产品示范区、区域名牌等荣誉称号。

  (二)创新实施监管举措,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1. 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加强质量风险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研判、风险信息预警发布和重大风险信息快报机制,在我市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在龙头企业探索建立风险信息直报点制度,切实提升高风险产品、重要消费品的风险监控能力。同时,建立向市政府和监管部门通报监督抽查信息和执法信息制度,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约谈属地政府负责人制度。继续实施ABCD分类监管,加大对CD类企业监督和整治。二是完善市场反溯机制。进一步突出产品质量评价规则中的安全性指标,积极发挥监督抽查查找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功能,做好定期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完善实施产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场买样检测力度,市场买样在定期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中的占比分别不低于5%和10%,提高监督抽查的精准度。改进监督抽查结果发布方式,通过新闻通稿、发布会等形式,提高监督抽查结果发布的影响力,确保抽检合格率达到温州市质量考核要求。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食品相关产品、许可准入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产品、絮用纤维制品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工作,切实防止重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贯彻实施《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深化“民用三表”、“医用三源”、加油机、出租车计价器等民生领域重点类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受检率要达到96%以上。继续开展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校准,着力提高医疗等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检定率。加大商品定量包装和能效标识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与认证,加强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督检查,强化能效标识监督检查,全面完成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2.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一是深化隐患治理。全面实施新《特种设备目录》,开展数据梳理和清理,严格按照新《目录》开展工作,确保监管不越位、不空位。督促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的现场安全监察,加大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的常态化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打击“三非两超”违法行为,实现生产、使用两个领域的全面整规提升。二是强化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十大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以液氨制冷在内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整治、电梯安装维保环节专项整治、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经营、管理和使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同时,完善特种设备应急联动预案,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开展应急响应演练。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做好落实。三是创新监察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和质监、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积极实施分类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探索施行特种设备资源条件智能监管,推进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年计划完成8家企业。继续大力推进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实行充装记录,全面落实可追溯机制,严格监管充装行为。完善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及稽查联动。

  3. 完善稽查执法打假运作体系。一是探索实施稽查执法新模式。按照分级执法和指导执法新要求,优化大稽查手段,主动改变稽查方式,更加注重指导执法、监督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协作机制,发挥好执法“利剑”作用,共同构建“大稽查”工作格局。创新案件查办分离机制,打破地方保护、克服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探索执法压力传导机制,深入实施跨区域案件办理,完善大要案报告和督查督办制度。二是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新水平。围绕建设“法治质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质监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深入实施说理式执法、首查整改告知、行政处罚约谈等制度,推行执法案件网上办理,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优秀执法案卷评比,推进公正阳光执法。深入开展质监法律知识宣传“五上六进”活动,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三是着力构建执法打假新态势。组织开展“蓝剑”、“火炼”、“质检利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民生重点领域执法打假,强化大要案查处,不断提高执法打假的社会公信力和震慑力。探索电子商务执法模式,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质量线下查处,实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端掉窝点”目的。开展技术执法和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争取办成几个社会影响大、群众口碑好的案件,全面扩大质监的打假威慑力及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完善打假联络室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联手打假。

  (三)精准打造惠民平台,大力提升质量公共服务水平

  1. 拓展质监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一是做大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结合我市行政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的需求,以“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标准信息库”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点对点”式的标准检索、标准跟踪、标准信息报送等服务,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和应用水平。二是做优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质监审批窗口服务建设,健全网上审批系统,逐步推行电子认证,实现全程在线办理。对部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制造推行“先证后核”的当场许可模式,实现“零等待”。继续开展多证联办工作,推行“缺件承诺”审批和证书免费邮寄服务,提高审批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行行政审批预约和送证上门服务,让企业“足不出户、证书到家”。

  2. 提升检验检测技术平台服务。一是强化公共技术服务支撑。继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已建的1个国家中心、2个省级中心检测科技引领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检验检测机构科研力度。推动技术机构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强化检验市场、认证市场监管。国家工业电器质检中心确保今年获得3C认证检测资质。市质检院完成实验室改造升级,做好在市府1101工程实验室的基建扩建工作,进一步拓宽质检领域。二是深化实验室社会开放活动。依托检测机构技术优势,扩大开放实验室的专业领域和区域覆盖面,探索建立社会公益性长效服务机制,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助力度,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提供检测实验平台,着力打造开放实验室服务品牌。

  3. 全力做好惠民利企实事。一是开展“民生计量入千家”活动。在集贸市场等十大领域开展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核心的诚信计量活动,新创20家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定期组织全市计量进社区惠民服务活动,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日常计量器具免费检定、修理,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计量带来的实惠。二是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根据企业类型的不同,遴选对应专业的专家,组建3支质量技术帮扶队,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办公,通过送技术、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我市小微企业在名牌培育、质量管理、节能降耗、应对技术壁垒等方面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免费提供“浙江制造”标准、最新技术法规宣贯、条码知识等培训。三是开展“计量保民生”活动。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充装液化气、餐饮、珠宝金银、交通执法等行业开展计量专项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计量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关乎你我他”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传,通过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宣讲,免费发放安全读本,增强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学生安全意识,提升防范能力。

  三、进一步改作风,全面加强质监队伍自身建设

  1. 深化正风肃纪。巩固和发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抓好“四风”整改,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切实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行为的监督约束,创造清正廉洁、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作风建设要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抓下去。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要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筑牢反腐倡廉防线,我们既要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更重要的是不出事,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自身的清正带动队伍的清正。

  2. 构建和谐质监。以“六型机关”、文明单位、“四好科室”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和谐质监”建设。继续把“万人评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作为机关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针对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总结整改提高,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指导,整合资源力量,争创群众满意科室(站所)。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增强质监部门凝聚力。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3. 大力推进质监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讲堂”、“质监论坛”等活动为载体,丰富和践行“质为先、法为纲、民为本”的质监核心价值体系。完善质监门户网站建设,夯实法治质监基础,强化法制宣传,加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加大依法公开和行政行为监督指导力度,落实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确保质监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4. 深化平安综治建设。进一步夯实平安综治“双基”工程,健全完善情况报告、资料台帐、工作例会、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规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应急联动值班制度,着力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5. 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邀请省计量院、省局、市局专家开展法制、计量、标准、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稽查等方面轮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打造学习型质监干部队伍。

  6. 深入推进“四单一网”,全面落实质监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构建运行流程动态调整机制,做到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说理式执法、首查整改告知、行政处罚约谈等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公正阳光执法。

  7. 全力做好“赶超发展看落实”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科学制订目标任务,主动衔接考绩考核机制,自加压力、敢于争先、追求卓越,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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