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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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通用27篇)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医院活力,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提高运行效率降和低运行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体改发〔20xx〕2号)及《大新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由县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值分别占考核成绩的80%、20%。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体现激励机制导向,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度,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大新县人民医院、大新县中医医院、大新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考

  核内容包括: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惩罚指标及其它考核事项等方面共七大类(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经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成立考核小组。由县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县级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四)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含财务收支分析、费用收入结构分析等),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六)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考核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七)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至大新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反馈县级公立医院。

  五、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手术前诊断与手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门急诊人次均费用,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他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确定医院薪酬总量的重要依据。医院薪酬总量及分配调整必须报县级考核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备案。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六、相关要求

  (一)县级公立医院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考核主体应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2

  为加强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3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4

  编辑系列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绩效考核(管理)是依据单位实际内部环境,通过绩效目标计划、绩效辅导评价、绩效反馈改进几个环节的循环沟通管理,逐步形成编辑工作的价值创造、价值评估、价值分配的共同价值观以及以绩效改进为主导的激励文化,创造编辑部自愿自主开发的动力,从而达到编辑自身与两刊发展共嬴的局面。

  一、绩效考核(管理)核心目的

  本考核是致力于提高编辑业务水平和发展潜能,保证两刊稿源的质量与数量,实现栏目设置要求、编辑思想、杂志的风格以及刊社所定下的业绩目标,完成以目标为导向的考核。

  二、绩效考核(管理)原则

  (一)、因地制宜、抓关键,力求简化;

  (二)、统一标准而且对标准有准确的统一理解;

  (三)、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量化与客观行为指标相结合;

  (四)、与刊社发展实际相结合,与集团刊社战略思想、目标导引相结合;

  (五)、平衡过程管理与结果管理原则,不是为考核而考核,着眼点不是放在分数上,而是放在编辑与部门工作的持续提升上;

  (六)、坚持差别原则,保证具有激励性,重点是激励创新与优秀。

  三、组织机构

  (一)考核主体:编辑、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

  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总编辑、副总编辑

  协助:办公室

  (二) 要求:

  1、所有人员审慎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负责之心对人对事,客观公正;

  2、编辑行使申诉权,可直接与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辑、总编辑或通过办公室反映;

  3、刊社考核领导小组有最终决定权;

  4、直接评估者、杂志负责人、副总编被申诉,并经调查情况属实,则视情况刊社考核领导小组予以一定沟通、批评、扣罚。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5

  一、考核范围

  (一)专项考核

  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

  (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

  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

  (二)综合考核

  1.政务中心。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

  (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

  (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

  (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

  (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

  (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

  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

  1.政务中心:

  (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

  (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

  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分厅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落实情况(50分);

  (2)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及联络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工作效能情况(30分);

  (3)政务大厅、分厅各工作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及投诉的处理情况(20分)。

  市政府目标办会同政务中心拟订年度专项工作目标和具体考评细则,经考核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计分原则

  1.各项目标尽量量化,按完成比例及质量计分;

  2.政务中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加重扣分:

  (1)对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导致政务中心不能正常运转的;

  (2)因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分厅窗口单位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廉政规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除考核相关进驻单位外,同时考核政务中心;

  (3)政务中心服务场所发生重特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的。

  3.各进驻(联络)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核:

  (1)应当进入而未进入政务中心的;

  (2)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不按要求派员进驻,或敷衍了事选派不符合条件人员,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3)应当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提供数据的。

  (四)单位考核评比档次及比例:

  1.优秀(95分以上),评比比例2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一等奖;

  2.良好(90分以上),评比比例50%,按得分高低产生,给予二等奖;

  3.合格(80分以上),给予三等奖;

  4.不合格(79分以下),取消专项奖励,并根据《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规定,有相应情形的按相应方式追究责任。

  (五)工作人员(含政务中心工作人员、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和联络员)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分为:

  1.优秀;

  2.称职;

  3.基本称职;

  4.不称职。

  (六)奖励标准按考核组拟订的年度考核奖励方案执行。

  四、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一)计分原则

  1.政务中心按年度综合绩效目标对应检查考核计分;

  2.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的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年终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根据专项考核结果计分。其中:专项考核合格以上单位按比例折算计分;不合格单位年终该项综合绩效目标不得分;

  3.专项考核评为优秀单位的,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4.部分中央、省直部门按《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协作单位根据专项考核情况兑现协作奖励。

  (二)奖励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兑现奖励。

  (三)惩罚

  根据《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考核不合格,按以下追究责任:

  1.取消部门年终目标绩效综合奖和领导班子目标绩效责任贡献奖;

  2.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

  3.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其他评先;

  4.诫勉;

  5.通报批评;

  6.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7.涉及领导班子考核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四)进驻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双向考核办法

  1.派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以政务中心意见为主,其岗位考核按政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存入其编制所在单位档案。

  2.凡因考核评议不合格被退回、年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取消个人所有目标奖励。

  3.其他情形从《贵阳市目标绩效评比奖惩实施细则》规定。

  五、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6

  为加强科室管理,强化科主任责任,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院,根据医院发展规划现由恒生龙安医院(甲方)与科主任(乙方)签定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乙方任期: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二、乙方作为科室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行政、业务、经济管理等工作,积极完成医院指令性任务。

  三、乙方要加强对本科室的医德医风教育,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恒生医院规章制度20xx》,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团结协作,构造和谐医患关系。

  四、乙方要督促科室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常见病诊疗操作规

  范》、《卫生部关于医师外出会诊规定的通知》和各种相关的医疗制度及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及时处理纠纷。

  五、乙方要督促科室人员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减轻病人经济负担。

  六、乙方要监督科内人员严格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七、乙方要每周组织一次全科人员业务学习,努力掌握国内外本科新进展,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并向科内人员推广,积极开展科研及论文撰写工作。

  八、乙方要认真履行科主任职责及任期管理目标责任,坚决执行《医院20xx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九、甲方根据签定的科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科主任考评方案,每月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测评,并结合业绩、科室评议等综合考评,对乙方的管理效果进行验收。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严格执行。

  若未履行责任,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聘任。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7

  一、出勤与工作量(15分)

  1、出勤(5)

  (1)旷工一天扣2分(一天内无请假行为)。

  (2)事假一天扣0.5分,请假累计4小时扣0.2分,闲班请假半天扣0.2分。上班期间请假要面请面消,否则依时顺延。

  (3)事病假、法定假按规定执行。

  事病假:1、超过一周(5天以外)须到教育局请假。2、凡有病住院不能上班,须有诊断书方可准假,一天扣0.2分,没有诊断按事假处理。

  法定假:1、凡正常婚产丧假,在规定期间休假,不扣分,不发满勤奖,超期休假按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包括公婆、父母、爷奶、外公婆、兄弟姐妹)。2、每年度累计病假40天(不含休息日)以上,一年累计事假15天以上,年度考核只能评为合格档次。

  2、工作量(10)

  一年内无请假行为且能够完成所担任的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可得5分,如有不能完成者,据情况由考核小组评定赋分。

  二、一日工作(50)

  (1)幼儿吃间食时不组织,秩序乱,不卫生每次扣0.5分。

  (2)盥洗时不组织,乱,幼儿不洗手,不用自己毛巾每次扣0.5分。

  (3)不组织幼儿进餐,不教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幼儿进食不卫生,秩序乱每次扣0.5分。

  (4)看午睡睡觉、离岗、不能照顾全体幼儿每次扣0.5分。

  (5)午睡后不按时起床,每次扣0.5分。

  (6)上班时间讲闲话、干私活、吃东西、化妆、离岗、打电话、串班讲话等每次扣0.5分。

  (7)参加重要会议期间拨打或接听电话,每次扣0.5分。

  (8)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9)留长指甲,带班时间披头发、带长耳环、穿高跟鞋每次扣0.5分。

  (10)拿饭时不使用布罩,每次扣0.5分。

  (11)规定的配班时间不配班,不能协助教师指导幼儿学习,到伙房送取物品时随意逗留。每次扣0.5分。

  (12)不能按时消毒毛巾、水杯等,每次扣0.5分。

  (13)提前到食堂取间食餐具等,每次扣0.5分。

  三、教育笔记(5)

  计划、总结、教育随笔、试卷、反思、体会、业务学习自学笔记等,取平均分。(5)

  四、家长工作(7.5)

  1、每学年各班自行召开一次家长会,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可得2分,否则每人扣2分。(2)

  2、每月更换家园联系内容一次。否则每次扣0.5分。(1)

  3、有针对性的做好家长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家长配合。否则每次扣1分。(2)

  4、接待家长投诉,所在班级教师依情节每次扣1-3分。

  五、值周与其他工作(5)

  1、按时值早晚班,详细记录值班日记,否则每次扣0.5分。

  2、班级管理

  (1)幼儿发生事故(按缝针算),依情节轻重依次扣1.5分、1分,当月不得安全奖。教师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可一票否决。

  (2)幼儿物品管理不好丢失的,由所在班级教师负责赔偿,若将责任上交到幼儿园,使幼儿园造成重大损失的,班级教师责任者此项不得分,同时当月不得安全奖。

  (3)班级物品按数登记、交接,发现丢失、损坏,责任者必须赔偿,扣1-3分,贵重物品损坏,责任者当月不得安全奖。

  六、工作成绩(15分)

  设定岗位基分:8分;

  岗位要求: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具有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的思想。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吐、便到衣服上的幼儿要及时予以清理并及时与家长进行良好沟通。定期换洗床单、枕套、枕巾、窗帘、晾晒被褥、消毒玩具。认真执行卫生保健制度,随时搞好室内外卫生。掌握本班幼儿既往传染病史及易感儿,杜绝传染病蔓延。

  1、本人获园以上荣誉称号,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3分。

  2、参加东港市级及以上的大型比赛为幼儿园获奖,指导教师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

  3、园级以上优秀班级,所在班级教师依次得1分、1.5分、2分、2.5分、3分。

  4、幼儿园以上优质课依次可得0.5分、1分、1.5分、2分、2.5分。

  5、丹东市级以上优秀论文依次可得0.5分、1分、1.5分。

  6、科研材料撰写者依获奖级别可得1分、1.5分、2分。

  7、获奖课题参与者依贡献多少分别得2分、1.5分、1分。

  8、环境布置、区角操作材料投放等幼儿园组织的评比活动中依等级分别得1.5分、1分、0.5分。

  9、经验材料等在园级及园级以上进行交流者依次得0.5分、1分、1.5分、2分、2.5分。

  10、教师荣获的各种荣誉,同类取最高得分,各种荣誉必须有案可查。

  11、此项最高分不能高于15分。

  七、进修与学习新知识(2.5)

  1、进修:参加高一层次学历的进修,专科得1分,本科得1.5分。

  2、学习新知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依据参与学习情况可得1分、0.8分和0.5分。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8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9

  一、被考核人员

  财务会计和仓库工作人员 。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保管员、统计员。

  二、考核责任人:

  财务负责人的考核人为董事会。

  财务部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考核人为财务负责人。

  三、考核方法:

  1、个人自评:个人自己打分。

  2、部门评价:部门主管打分。

  3、董事会评价:董事会打分。

  四、考核时间:

  1、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应于每月 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次月 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2、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 30日前将个人全月工作绩效考核表交总经理,总经理于次月 5日前完成评价并交董事会,经董事会审核后,10日前报财务部工资表编制岗位人员。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考核(考核的重点)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权重:70%。

  2、职业操守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 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3、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 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 说明:2—3 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 30%

  六、考核等级:

  1、A 级(优秀级)95—100 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 级(良好级)80—94 分

  3、C 级(合格级)65—79 分

  4、D 级(较差级)60—64 分

  5、E 级(极差级)59 分以下

  七、考核纪律:

  1、考核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或扣分。

  2、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统计员当月 30日之前未按时交绩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总分的 10%;每月 5 日不按时报送考核表的部门负责人,扣其考核总分的 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记分。

  八、绩效考核实行“月考核扣分制度”,即月考核满分为 100 分, 每月实际得分=100-每月实际扣分;月绩效工资=每月实际得分/65×月绩效工资。

  通过将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与考核扣分挂钩的形式, 最大限度地鞭策了公司财务和仓库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去做。

  长沙金锦桥机械有限公司

  绩效考核表

  姓名:

  序号 项目 自评分 部门评分 上级评分 综合评分

  1 工作表现(70) 工作业绩30分

  2 计划能力5分

  3 沟通协调5分

  4 分析判断5分

  5 指导能力5分

  6 工作可靠度5分

  7 工作方法10分

  8 工作习惯5分

  9 职业操守(20) 保密意识5分

  10 团队意识5分

  11 敬业精神5分

  12 服从性 5分

  13 纪律(10) 上下班时间2分

  14 工作时间内5分

  15 假日安排 3分

  16 合计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汇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进驻部门窗口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xx〕4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54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绩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发〔20xx〕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中心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政务投诉督查科),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四条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工作绩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评方式如下:

  (一)中心对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励。

  (二)中心对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均采取倒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奖励加分20分,按照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加分。

  (三)月度考核于次月上旬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绩效,对上个月各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季度和年度考核根据区政务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四)考核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第四章 考核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考核范围是进驻区政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是对进驻部门窗口建设、服务质量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七条 对部门窗口的评分标准

  (一)窗口建设(60分)

  1.审批职能整合进驻。(10分)

  按要求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并整体进驻政务大厅的得10分。

  2.事项进驻到位。(10分)

  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办理,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按规定将事项纳入中心集中办理的,每项扣2分。

  ②应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发现体外循环或两头受理的,或窗口受理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再到原单位申报、递交材料、找领导签字、缴费或领取批文、证照的,每件次扣3分。

  3.人员进驻到位(10分)

  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应明确窗口分管领导,并按要求派驻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本项共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领导需定期到窗口指导工作,每月至少1次(综合窗口每季度至少1次),缺1次扣2分。

  ②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在编人员的,扣3分。首席代表不是部门中层以上在编干部,扣5分。

  ③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中途更换窗口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5分。综合窗口部门未明确窗口联系人或更换联系人后,未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的,每次扣6分。

  4.窗口授权到位(12分)

  审批职能部门要对窗口充分授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必须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实现“中心之外无审批”。本项共12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部门主要负责人未与窗口首席代表签订规范的授权委托书的,扣3分。

  ②部门对窗口授权不充分或授权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③除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环节外,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发证等环节未在政务大厅完成的,每件次扣2分。

  5.按规定使用审批系统办件(18分)

  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得18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受理事项未及时录入审批系统或录入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每件次扣1分。

  ②区级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系统不开放数据端口或拒不迁移审批系统的,扣3分。

  (二)服务质量(40分)

  1.规范办件(20分)

  按承诺时限规范办件的,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超过承诺时限办理或对网上申报件不及时处理,且属窗口部门责任的,超1天的,每件扣1分,超过1天以上的,每件扣3分。

  ②未如实填写特别程序申请理由、办理结果等信息或不规范使用特别程序功能规避时限要求的,每件扣3分。为规避办件超期将未办结事项擅自作办结处理的,每件扣5分。

  ③对已正式受理的承诺件,不出具受理通知书的,每件次扣1分。对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经审查不符合办理要求不予许可的事项,不向申请人说明退件原由,或退件手续不规范的;不按操作程序办理审批件的,每件次扣2分。

  ④认真执行中心并联审批有关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参加联审会议,配合协同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并按要求限时办结。不配合或消极配合的,每件次扣3分。

  ⑤按要求使用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的示范文本,事项办理档案规范完整,抽查发现档案不规范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无档案的扣3分。

  2.及时更新办事指南(5分)

  按要求制作本部门办事指南(含审批流程图和审查工作细则),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审批事项和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在政策文件或区政府公告下达后一月内及时修订办事指南。本项共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未编制办事指南的,每项扣2分。

  ②办事指南信息不规范、不准确,不提供相关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的,每项扣1分。

  3.投诉管理(15分)

  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①当事人投诉窗口部门服务态度不好或未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

  ②中心转给部门处理的群众投诉或咨询(含网上咨询),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或答复不全面、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

  (三)奖励加分(20分)

  工作成绩突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l.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3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6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

  2.将承诺件改为即办件的每项加1分;主动提出压缩承诺时限并有效实施的每项加1分。

  3.窗口积极配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受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及领导肯定的,每次加2分。

  4.窗口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每次加2分。

  5.办事群众对窗口单位及人员给予赠送锦旗、书面表扬,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的,每件次加1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6.在应对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加2分;积极为中心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和加强中心建设建言献策,被采纳和推广使用的,每件次加2分。

  7.窗口获得季度“优秀窗口”奖励的,在窗口年度考核中每次加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所在窗口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擅自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者仍在执行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2.窗口因投诉举报,发生与投诉人拉扯、吵闹等过激行为的。

  3.窗口有违规收取费用的或未统一将收费事项集中到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窗口缴费的。

  4.窗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窗口及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窗口当月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八条 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评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守纪律好,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违反中心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每次扣3分。

  2.因服务态度不好引起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二)业务技能(10分)

  了解中心各项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能力,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l.未按《办事指南》要求办理事项的,每件次扣2分。

  2.当事人对办理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次扣3分。

  3.未按规定及时将办件资料录入审批系统或数据不完整、不准确的,扣3分。

  (三)工作纪律(30分)

  严格遵守中心的工作纪律,得3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出勤情况。

  ①上班迟到、早退(以中心指纹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每次扣1分。

  ②每月请假(有人顶岗)的累计1天扣1分,请假(无人顶岗)的每半天扣1分。

  ③擅自脱岗每次扣2分。

  ④旷工半天扣5分,旷工1天扣10分。

  ⑤一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扣1分;早上两次或下午两次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半天计算;一天未打卡(无请假记录)的,按旷工1天计算。

  ⑥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的,每人次扣5分。

  ⑦窗口人员请假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并将经单位领导签字或办公室盖章的假条传真至政务中心,不按规定请假的每次扣3分。

  2.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每次扣2分。

  3.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抽烟、吃东西的,每次扣2分。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嘻戏打闹、打瞌睡的,每次扣2分。

  5.窗口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资料及花卉乱摆放、零乱无序、不整洁的,每次扣1分。

  6.未经允许,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暖风机等设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非工作需要,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看小说、看视频、炒股、网购和玩游戏等),每次扣2分。

  (四)工作实绩(20分)

  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骨干作用突出,得2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对办件群众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群众不满意,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5分。

  2.首次接待申办人没有一次性完整地告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导致申办人2次以上提供所需材料,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3分。

  3.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不按操作程序办理事项的,每次扣3分。

  4.未按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审批档案管理的,每件扣1分。

  (五)网上办事(20分)

  严格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窗口人员必须每天登录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未按要求登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将本级行政职权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未全部纳入的扣2分。

  3.精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将办事指南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发现网厅中事项办事指南信息录入不完善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未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办理行政审批业务,逃避电子监察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未运用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同步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每发现一次扣2分。

  6.办件超时,审批系统里每出现一起黄牌办件扣3分,每出现一起红牌办件扣5分。

  (六)交办任务(10分)

  保质保量完成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得10分。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1.每个窗口每月报送窗口工作简报一篇,未报送的扣5分。

  2.不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和调度的,每次扣2分。

  (七)奖励加分(20分)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1.为群众排忧解难,热情服务,特事特办事例较典型,并将相关信息简报报送中心,经确认属实的,加3分。

  2.因正当履职引起服务对象的不解,甚至遭到服务对象过激言行攻击而保持理智,未将事态扩大的,加3分。

  3.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方法,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取得良好效果的,每个加3分。

  4.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为中心争得荣誉的,加5分。

  5.受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表扬的,按一件事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区级部门及媒体表扬的加5分;市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0分;省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15分;国家级部门及主流媒体表扬的加20分。

  6. 当月提供延时服务,或者在工作时间外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经确认属实的,对提供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次加2分。

  7. 及时总结窗口工作经验,撰写窗口工作简报,在完成既定简报任务的基础上,每写一篇简报被区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3分。

  8.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积极开展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加1分。

  (八)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当月考评得分为0分。

  1.在受理或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

  2.将在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带回原单位办理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咨询、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或要求服务对象到原单位去取批件或证件的。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吵闹等行为且不听劝告,造成影响较恶劣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

  第五章 考评结果的运用

  第九条 对部门窗口的考核

  (一)窗口的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进驻部门,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同时抄送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察室)、区直机关工委,按一定分值记入进驻部门年度目标管理总成绩。

  (二)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优秀窗口”称号。

  (三)年度考核:按季度考评平均值计算,排名前三名的,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第十条 对窗口人员的考核

  (一)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其该年度考核最终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抄报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室)、区公务员局。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分达到90分(含90分)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500元;月度考核分在85(含85分)—9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50元;月度考核分在80(含80分)—85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400元;月度考核分在70(含70分)—80分的,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奖300元。

  2.每月请假累计1天(有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每请假半天(无人顶岗)的,扣绩效考核奖10元;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奖50元,旷工1天扣绩效考核奖100元;旷工3天及以上,当月无绩效考核奖。

  (三)季度考核:按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评选“优秀工作人员”称号,其中,“五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3%评选,奖金500元,“三星优秀工作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7%评选,奖金300元,“两星优秀工作人员”按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10%评选,奖金200元。

  (四)年度考核:按照月度考评平均值占80%、政务中心综合打分占20%来评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占所参加考核人数总数的20%,且不占原单位优秀比例。考核结果经区人社局批准后,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档案。

  (五)下列人员不参与年度“优秀”评选,按实际情况给予评定。

  1.在中心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人员、临聘人员。

  3.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含1个月)或病假超过2个月的(含2个月)。

  4.在月度考核中有被一票否决的。

  5.造成安全事故或给中心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每月公开通报。

  第十二条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务中心进行约谈,并给予通报批评。

  1.不服从政务中心统一管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2.连续两次月度考评低于70分、影响工作绩效和窗口总体印象的;

  3.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窗口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派出单位。

  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情节恶劣的;

  2.一年内被两次约谈、通报批评的;

  3.被行风监督员、效能办、媒体等批评或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破坏政务中心团结,煽动不良情绪,对政务中心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中心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1

  1. 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现金管理制度,遵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 遵守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工作原则。

  3. 保守本公司商业机密,不经过领导同意,不许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4. 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工作。

  5. 负责每天办理各项经营收入的收款工作,每日逐笔核对收入款的到账情况,收到款在第一时间开出收据并交会计开送货单。

  6. 出纳员直接收到的现金销售款,要在第一时间存入公司指定账户,不能挪用公款和私自外借,如有以上问题公司将严惩不怠。

  7. 每日根据凭证逐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簿一律采用订本式,做到记账准确、整洁、日清月结。不得随意更换、涂改账簿。

  8. 支出报销、借款时,要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符合报销程序和管理制度、金额准确后才能付款。不见会计、市场部经理的签字,出纳不得付款。无论经理是否签字同意,借款要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9. 负责每日清点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保证现金安全。如出现现金长短款要及时查明原因,原因不明出纳要负责赔偿。

  10. 服从领导安排,及时配合会计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2

  一、网站编辑人员职业技能要求:(网站编辑人员培养方向)

  软件操作能力:熟悉网页三剑客软件等 事件营销能力:对行业信息有一定的敏感度,能巧妙的抓住事件进行炒作(软文能力)。 语文表达能力:具有较强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专题制作能力:有自己的想法,对焦点信息,运营促销专题能够提出建议和方案。 团队协作能力:为人热情大方乐于助人,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熟悉行业的专业知识,提高原创写作能力。成为行业的专家!

  二、业务学习制度:(编辑人员培养方式)

  有计划地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究,两周召开一次业务学习讨论会,讨论疑难问题、交流编辑经验。自觉提高职业素质,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编辑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 做好编辑后内容的自检总结。每天负责栏目均要进行自检,对于转载文章注意版权和一些敏感问题。

  三、论坛、博客、社区编辑职责:

  炒作文稿(软文):撰写论坛软文稿,到炒作论坛持续大量发帖。 质量监控:每天监控各种方式的回复效果以及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即时回馈。 效果监控:做好每周的论坛记录统计,以及效果分钟跟踪。 论坛营销:负责论坛的营销推广,提升论坛以及网站知名度。 博客管理:博客文章监控管理,经典文章推荐。优秀会员推荐等。 用户调研:通过论坛博客等渠道收集、调研分析、发现用户的需求,并汇总给产品研发组,配合改进。

  四、客服编辑职责:

  内容安检:每日实时关注最新内容,及时发现站内不良内容,并及时删除,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内容推荐:每日向网站有关页面的推荐区域推荐符合要求的精华内容。 客户答疑:通过站务论坛、客服QQ和msn以及官方email及时回答用户的问题。 满意度跟踪:调查研究网站顾客各种服务项目、产品、活动的满意度,为市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每周提交一篇客户反馈或主动调研意见汇总。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3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xx〕13号),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综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我院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有激励、有约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乡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考核对象

  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后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公共考核。包括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医德医风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医疗服务行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岗位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按医、药、护、技、基本公共卫生、财务及工勤等岗位分别考核。工作数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任务数,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量完成情况、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等,具体按各岗位进行细化。工作质量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质量,如健康档案、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格率、医疗文件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各项报表数据准确率等,具体按各岗位职责进行细化。

  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在县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卫生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领导、中层干部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绩效考核实行逐级考核,综合评定制度,即:县卫生局考核卫生院院长,卫生院领导考核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工作人员。考核最终结果经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审议后确认报县卫生局备案,做到考核评分与群众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平时工作落实情况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考核每月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工作纪律和医德医风占30分,岗位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占70分。

  五、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84—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 副院长

  ××× 副院长

  ××× 副院长

  成 员:××× 院党支部副书记、护理部主任

  ××× 药剂科主任

  ××× 公共服务科主任

  ××× 外科主任

  ××× 妇产科主任

  ××× 放射科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后勤部主任

  ××× 门诊部护长

  ××× 职工代表

  ××× 职工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明确细则,强化考核。各科室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学习各类人员的工作纪律、医德医风、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医技工勤等工作指标要求,确保考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院制定的岗位绩效考核细则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确定报县卫生局备案。

  (三)严明考核纪律。绩效考核实行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在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主持下进行,杜绝人情考核和形式主义。

县医院绩效考核细则14

  第一章 班组建设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设备维修中心班组建设工作,激发班组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荣誉感,增强班组的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提升班组自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行班组建设坚持的原则

  (一)创新理念,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思想和技术,不断创新区队班组建设思路。

  (二)提升素质,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构建区队班组员工成长平台。

  (三)激发活力,尊重员工首创精神,挖掘区队班组自主管理潜能。

  (四)传承精神,建设优秀区队班组文化,打造和谐区队班组团队。

  (五)分类指导,结合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彰显区队班组建设个性特色。

  (六)标杆引领,树立典型,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全面提升。

  (七)一个目标,两个文化

  一个目标:就是根据维修中心班组的实际情况,建立起一套适合于班组建设的理念和模式、创建出一套实用的班组建设管理方法。

  两个文化:班组管理文化(包括制度管理文化、会议管理文化、精益管理文化、6S管理文化、安全管理文化、考核管理文化、班组执行力管理文化)、班组家文化(包括标识文化、亲情文化、活力文化、快乐文化、分享文化、员工成长文化)开展班组理念建设,统一班组员工意志,为班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所属各厂、车间、班组。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八型单位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中心主任

  副组长: 中心书记 中心副主任 中心主任助理 各厂厂长 各厂分管班组建设副厂长

  成 员:中心及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班组建设考核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班组建设的日常协调工作。

  第五条 八型班组建设工作是一项需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为真正把八型班组建设工作抓到实处,实行八型班组建设五个部门(中心、厂)牵头负责的模式,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第六条 中心各科室按公司要求,结合八型班组建设内容对口公司相关业务部门。

  第七条 班组基本任务

  1、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2 、 确保安全生产。

  3 、 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4 、建立健全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

  5 、 团队建设。

  6、现场管理。

  7、班组文化建设。

  第三章 八型班组建设内容

  第八条围绕提升班组的“执行力、凝聚力、承载力、保障力、创新力、学习力、竞争力、支持力”,通过有形化渠道或策略,开展“八型”班组建设,构建“为了人、关心人、培育人、重视人、尊重人、理解人、依靠人、凝聚人”的人文氛围,最终实现企业发展成果共享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践活动。

  第九条 创品牌班组,打造维修中心品牌班组。加强过程管理,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班组长管理职能;创新管理特色,打造优秀品牌班组。按照术业有专攻的思路在全中心打造一批水平高、能力强、管理高的品牌班组。

  第十条八型班组建设工作重点

  (一)安全型班组建设重点

  1、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每位员工要熟知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不安全行为。

  4、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

  5、安全目标管理。

  6、编写不安全行为或未遂事故成案例组织员工学习,起到警示作用。

  (二) 标准型班组建设重点:

  1、班组开展作业现场6S管理。

  2、按照标准作业流程作业。

  3、班组制度执行情况。

  (三) 创新型班组建设重点:

  1、严格执行《神东煤炭集团亮点工程和管理提升项目管理办法》,建立亮点工程的工作机制。

  2、将本班组优秀管理经验和成果总结成一套管理体系或模式。

  (四) 学习型班组建设重点:

  1、制定班组长自我学习和车间培训计划。

  2、两日一题。

  (五) 绩效型班组建设重点:

  1、员工日考核、月评星(我为兄弟点赞)。

  2、每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3、班组日常检查考核有真实、清晰记录。

  (六) 技能型班组建设重点:

  1、组织开展岗位练兵。

  2、岗位人才培养计划。

  3、完善员工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创造活力。

  (七) 和谐型班组建设重点:

  1、每年开展班组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

  2、班组建立三大理念。

  3、班组长关心班组员工。

  4、做好班组建设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中心、公司新闻媒体投稿,宣传本班组班组建设工作动态、经验做法。

  (八) 自控型班组建设重点:

  1、班组管理制度健全。

  2、班组建设全员积分。

  3、班前会。

  4、班长高度重视班组建设,熟悉公司、中心班组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内容。

  5、开展轮值班组长活动。

  6、年初制定本班组班组建设年度目标,并按计划实施。

  7、车间一年组织两场关于班组建设的主题活动。

  第四章 “四级”考核体系

  第十一条 八型班组建设单位考核(一级考核)

  (一)为避免重复考核,公司对基层单位的考核将采用其他现有的考核结果,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

  八型分开考核单独积分,八型积分之和即为八型班组建设单位考核得分。每一型生产单位排名前8名的单位,按照排序,分别积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生产辅助单位前6名的单位,按照排序,分别积10分、9分、8分、7分、6分、5分。

  每半年考核一次,对生产单位前8名的单位进行奖励,前三名奖励3万元/个,4-6名奖励2万元,7-8名奖励1万元;对生产辅助单位前3名的单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2万元/个,第二名奖励1万元,第三名奖励0.5万元。以班组建设积分为作为系数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 八型车间考核(二级考核)

  为了增强中心开展班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中心定性考核的方式。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详见附表2.

  (二)中心定性考核

  1、中心每月按照检查分数和汇报材料对车间打分排名,检查的分数占权重的60%,汇报材料占权重40%。

  2、每月对车间考核进行考核、监督。

  (三)建立科队荣誉激励体系:

  1.优秀科队:车间全年获得优秀班组数量和次数在前三名的,中心直接推选参加公司优秀区队的评选。

  2.凡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被公司通报批评的科队直接取消一切班组建设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 “八型班组”考核(三级考核)

  为了更好的激发班组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班组之间“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对班组实施月度考核制度。

  (一)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车间根据《设备维修中心“八型班组”考核标准》和五型绩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方式:每月将考核结果公示在车间公示栏中并及时上报各厂生产办。

  每个月各厂评选出本厂优秀班组和星级班组,各厂考核在第一名的为优秀班组,由中心奖励。二、三、四名的班组为当月的星级班组由各厂自行奖励。

  (四)每个班组要组织制定适合于本班组的班组管理制度或办法。

  1、现场管理制度

  2、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制度

  4、例会制度

  5、学习培训制度

  6、创新管理制度

  7、质量管理制度

  7、文化建设制度

  8、沟通制度

  9、奖罚制度

  (五)建立班组荣誉激励体系:

  1.优秀班组评选:通过评选活动,评出各厂第一名为优秀班组。并作为维修中心优秀班组向公司进行推荐。

  2.凡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被公司通报批评的班组直接取消一切班组建设评先资格。

  (六)班组团队建设。以企业愿景为平台,把员工的个人愿景融入团队的使命中,培育员工共同价值理念和团队意识;建立班组良好的沟通氛围与沟通平台,构建和睦的人际关系,形成班组团队精神,加强班组间的协作配合,努力把班组建设成为一支精干高效的团队。

  (七) 班组文化建设。班组文化建设将“为矿井服务、创一流品牌”作为中心,在具体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据班组特点,确立班组使命、班组目标、班组精神三大理念,形成具有班组特色的、充分展示班组风采的文化体系,做到在日常工作中,深入挖掘班组员工的精神和事迹,达到引导人、规范人、激活人、塑造人的目的。各项工作以班组文化墙为载体,大力宣扬班组文化,并选出优秀的班组文化墙进行奖励,使班组文化墙成为维修中心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各厂要指导班组建成班组文化园地、班组文化墙、班组文化手册、班组故事集、班组案例集等。

  (八) 每个班组都要认真总结提炼本班组的管理思路、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本班组特色的班组管理法或管理模式,逐步打造中心、公司及以上班组管理品牌。

  (九) 每个班组要建立班组建设管理档案。容要包括:班组概况、班组工作职责、班组标识、班组口号、班组荣耀、班组实力、管理经验、活动掠影、班组月度考核和月度工作总结等内容,作为班组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十)班组凡出现以下情形取消评星资格:

  1、发生轻伤事故的班组摘掉3颗星,并三个月内无获星资格;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班组摘掉已经获得的所有星,并半年内不得评星。

  2、班组员工出现一起重大不安全行为,班组当月不得评星级。

  3、每月未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班组不得评星级。

  4、班组出现打架斗殴、偷盗等事件,摘掉2颗星,两个月内不得评星级。

  第十四条 班组员工“日考核月评星”考核(四级考核)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一批“思想先进,业务过硬, 技能娴熟,工作高效,作风踏实”的优秀员工脱颖而出,在班组内部开展“日评价月评星”活动。

  员工“日考核月评星”考核体系

  (一)日考核活动规则

  为了激励广大员工参与班组管理的积极性,开展“我为兄弟点赞”活动,班组员工每人每月有5个赞,用于奖励自己认为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工程质量、创新等方面做的较好的班组内其他员工,每人每天只能给一个员工点赞,第二天班前会上要简要说明理由。月底,要统计班组员工获得“赞”的个数,区队可以为每个赞设置1-2分,将员工的赞数计算成工分加入到个人月底工分中在工资中进行奖励。

  (二)月评星活动规则

  每个月,获得“赞”数前三名的员工即为当月班组的星级员工,由班组从工资总额中分别给予500元、300元和200元(也可折算成工分)的奖励。

  (三)实施班组建设积分兑现奖励机制,规则如下:

  1、积分规则:

  (1)员工“日考核”(采用员工绩效考核结果)考核为优秀员工的,加2分/次;

  (2)员工“月评星”考核为当月星级员工的,加5分/次;

  (3)班组被评为厂当月“星级班组”的,班组所有员工(含班组长)加5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4)八型车间考核在中心前三名的区队,区队所有员工(含所有经理及班组长)分别加10分/人、5分/人、3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5)生产辅助单位在公司半年度班组建设考核中获得前五名的单位,所有员工(含单位领导、机关科室人员、车间经理和班组长)分别加15分/人、14分/人、13分/人、12分/人、11分/人(发生不安全行为员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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