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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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精选6篇)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 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2

  雇佣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本工程劳务用工工程项目: 临时办公用地周边设施建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等进行施工。

  二、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12月1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1月31日

  三、作业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作业。

  2、乙方施工作业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并最终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反工且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

  协议的终止、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不结算任何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补充条款: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有关法规法令,并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良好道德准则。2、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之有关法规制定规章制度、纪律及员工守则,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乙方若被发现不遵照甲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甲方将视乙方违反之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经济处罚(赔款或罚款),口头或书面警告,记过、调职、降职或解雇。3、甲方因工作和生产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工作,乙方如无特别原因应服从安排。4、甲方作为代缴税义务人,将在乙方工资内扣除乙方依法应交个人所得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款,代为上交国家。5、合同期内,由于乙方不愿意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在乙方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各项社会保险企业公摊部分以工资的形式直接发放给乙方,由乙方自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乙方提出由甲方补交各项社会保险,乙方须把各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及企业公摊部分补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补交手续,且由之造成的社会保险滞纳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3

  雇用方(甲方):

  劳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 全日制。

  3、工期为 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4.2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5.3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6.1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6.4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6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6.7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6.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6.9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7.6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7.7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10.1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10.2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11.1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11.2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13.1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13.2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14.1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14.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4.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15.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17.1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4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各省、市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各省、市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各省、市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各省、市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5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

  2、无固定期限:从年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月日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工作地点: 。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双方签字按变更合同办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 )、半年( )、季( )或月(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执行法定的及用工单位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双方协商乙方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工资80%计算)。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以及甲方为乙方直接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失业、养老、人身、医疗等保险金。甲方依法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应依法应由个人缴纳的各项税费任务,并在乙方当月个人工资中扣还。

  (三)乙方工作地点、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时,甲方按企业的“人事薪资制度”随时调整乙方的薪资、津贴和奖励额度。

  (四)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经协商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对乙方进行劳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招用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乙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执业证件,执行特种作业符合相关规定。

  (四)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拒绝执行,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

  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甲乙双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1、乙方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在30日前未能提供入职规定应提交的相关资料的;

  3、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要求的;

  4、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次数超过5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6次的;

  5、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

  7、其它损害公司及派遣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的企业规章制度,绝不将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向第三方泄露;不将业务档案、业务凭证等资料复制、泄露或转借给第三方。

  (四)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②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无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①泄露甲方及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 ;

  ②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符合按照甲方及用工单位内部理制度应当予以辞退情形的或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一的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解除劳动关系的

  ③乙方存在虚假欺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经历、假学历证、假身份证明等),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合同的;

  ④乙方无故连续旷工3天,年累计旷工5 天或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擅自离职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给甲方或乙方所服务的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3、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竞业限制损失、专项培训费用。

  4、无论因何种原因致使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与甲方所服务的公司办理离职手续,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且不限于工作报告、客户资料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用工单位指定人员并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5、凡涉及到甲方或有关联公司的人事、财务、技术、战略、软件、蓝图、软件构思、开发策略和方法等方面的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乙方在职或离职,如乙方泄露了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用工单位商业秘密或者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并造成损失时,乙方需赔偿相关损失,并同时向甲方支付同等违约金和赔偿金。

  6、除特别规定的情况外,工资(含奖金)将由用工单位直接汇入员工指定的银行帐号或以现金形式发放。发薪后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如对工资无疑议,则视为支付完成。

  7、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或受其他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前十五天甲方应向乙方发出《续、终止合同通知书》,若双方均未提异议,可签订续约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务派遣合同协议参考20236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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