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疫情的工作方案
抗击新冠疫情的工作方案(精选3篇)
抗击新冠疫情的工作方案1
为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工作目标
(一)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疫情在公司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管理成立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总经理助理)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厂防治工作。
三、 经常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进行防治知识、方法的分类培训。
2、发放预防知识材料、转发相关文件。
3、有计划地利用通知栏、公告栏、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所有员工普及防范的有关知识。
(2)预防措施
1、严格公司门卫管理,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掌握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2、改善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卫生设施及公用具的消毒,搞好环境卫生。
3、坚持检查、登记制度,做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困难、深呼吸感到疼痛、心跳加快、感冒好转突然病情恶化、寒战等情况,及时上报。
2、突发性的预警应急反应应急措施
(1)预警级别 根据疫情的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 一旦达到疫情预警级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启动应急措施及应急反应方案。
(2)应急反应 疫情发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公司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
(3)应急措施
1、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 原则上不组织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切实加强对公司人员出入的管理。
3、加强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对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加强对各种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抗击新冠疫情的工作方案2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20__。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抗击新冠疫情的工作方案3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通知要求,按照淮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和集团公司《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淮能控股〔20--〕26号)精神,集团公司从2月10日起全面复工复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后的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把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项工作。
二、积极复工复产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统筹和调度,在确保防护到位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安全组织复工复产,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单位应要求生产辅助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及外委人员同步复工复产。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复工复产的,须经集团公司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严格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手续
各单位复工前,要根据单位特点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属地防疫要求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团公司统一将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报省国资委。
四、细致做好人员摸排登记
复工前,各单位要对所有复工复产人员自20--年1月27日以来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重点排查是否有与下列“四类重点人员”的接触史、身体状况等,如与“四类重点人员”有接触史且未满14天的,一律不得返岗。
1。湖北省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来淮人员和近期去过以上地区的回淮人员。
2。有以上地区接触史人员。
3。接触过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人员。
4。去过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出现发热症状的返回人员。
五、签订承诺书
复工复产人员必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未与上述“四类重点人员”接触;如有接触,距离最后一次接触日起,隔离观察期已超过14天。不同意签订承诺书的,不得返岗。
六、加强通勤管理
复工复产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倡乘坐私家车或单位统一安排的车辆。乘坐单位车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单位安排专人跟车负责测量体温和消毒工作。
七、严格把好入门关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人员凭证进出单位。各单位原则上进出口要分设,在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手套、消毒液、额温仪等),凡未佩戴口罩、未经体温检测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检测发现体温异常(超过37℃)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八、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
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凭证出入,外来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单位,复工复产人员到岗后无特殊情况的,不得离开单位,再次返回单位必须重新履行排查、测温等防疫程序。
九、严格控制会议聚集
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推广使用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对于确需召开30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须报经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加强个人防护
复工复产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把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作为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在公共区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需要,避免串门走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不配备公用餐具,所有人员就餐一律使用自带餐盒、个别就餐,不得桌餐、聚餐,餐厅进出口实行单通道进出,购买饭菜不得停留。洗浴实行淋浴。宿舍内不得聚集娱乐、打牌。
十一、严格控制出差和检查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不开展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各类监督检查、调研服务等活动,确需出差或下基层开展工作的,须报集团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十二、严格公共场所卫生消杀
职工食堂、宿舍、会议室、人行过道、电梯、浴室、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天不少于2次防疫消毒。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由职工自行消杀、通风,各单位要加强对酒精等消毒用品的安全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废弃口罩收运处置的紧急通知》(淮城管办〔20--〕9号),做好防护用品的消毒、处置、销毁工作,确保单位内卫生管理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十三、加强健康检测
疫情防控期间,要建立全员健康检测制度,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询问,原则上每人一天测温2次,并将健康状况记录在册。若发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的,立即联系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及时规范送诊,并视诊治情况及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报告。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
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新闻媒体中心及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等主要宣传阵地,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防控意识和能力。基层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将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明确传达到每一位职工。
十五、强化督查检查
各单位要抽调专人成立督查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组织、防疫措施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宣传教育引导、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现场动态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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