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集合8篇

会员上传 分享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加入收藏 点赞

***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新战略。今年1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20_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详细阐述整个战略的内涵与实施。我有幸作为培训班的一员,亲历了整个培训过程,感觉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在课堂上,聆听了学院教授铉玉秋、胡志宏所作的《浙江生态文明治理的“三治”经验》、《党建+生态:红色引领推动绿色发展》的专题辅导,让我对湖州市践行习总书记两山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做法有了整体的了解和宏观的感受。现场教学,先后观摩学习了长兴县水口乡的全域“景区+农家”的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南浔区和孚镇荻港村以“桑基鱼塘”为特色的传统村落—特色小镇文化旅游开发模式、双林镇向阳村“魅力水乡、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模式,“中国白茶第一村”—安吉县溪龙乡黄杜村脱贫致富的路径、“两山理念发源地”—天荒坪镇余村坚持绿色发展的过程、刘家塘村“慢生活”乡村旅游的理念、“田园鲁家”—递铺街道鲁家村“无中生有、创新发展”的过程,德清县阜溪街道五四村发展休闲农业旅游、下渚湖街道二都小镇“防风非遗文化”的开发和莫干山小镇发展郡安里(洋家乐)的做法,吴兴区仁皇街道桥西村“红色拆迁、发展集体经济”的举措,以及南太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党建引领、实施生态保护、发展旅游产业的成果等等。

  右玉与安吉同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分别是朔州、湖州的下辖县,又同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和肯定的县,两县、两市的发展有其相似性,发展的阶段又出现明显的差别,究竟背后的规律是什么呢?

  湖州市是“两山”理念的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当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标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正式实施后,湖州的美丽乡村建设正在从“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转变。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结出丰硕的成果。此外,还有一点让感触很深,就是农村社会管理的精细化、资源开发利用的高效化、比较优势发挥的最大化、服务群众的细微化,体现在方方面面。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眼界决定高度,创新决定广度,思路决定出路,勇气决定举措,担当决定成效。只有“跳出右玉看右玉,走出朔州看朔州,对照安吉看右玉,对比湖州看朔州”,才能准确客观的发现我们的不足和短板。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党委书记,如何创造性地贯彻好、落实好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加快实现“乡村振兴的特色区和践行“两山”理论的示范区”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想在先、走在前呢?我觉得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破:

  一是思想上要解放。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党纪法律范围内主动破除制约乡村发展的条条框框,为创新松绑、为发展撑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反思以前在农村农业工作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解决乡村振兴瓶颈的举措,把讨论活动变成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用讨论的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要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乡村振兴想办法,不为不作为找理由的浓厚氛围,树立为干事者担当,为作为者负责的正确导向。

  二是政策上要吃透。结合现场教学所去村庄,感悟最深的就是湖州人把政策用足用活了。这恰恰是我们工作的一大短板,我们的习惯做法是用政策限制,不是用政策发展。因此,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执行者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政策研究的力度,提高解读政策的能力,创造性地提出贯彻落实政策的细则或举措,让政策更接地气,更服水土,而不是机械教条式的执行政策,更不能把政策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和依据,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政策变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力。

  三是资源上要激活。这里所说资源指政策资源、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首先政策资源。五四村、鲁家村、向阳村等已经全部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农民承包地经营权全部流转,股权化既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收益,又弱化了农民个体实际地块的界限,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地成本,化解了土地纠纷,很好地处理了农村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极大地释放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集约经营。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政策,我们还未用足用活。其次社会资源。乡村振兴不是一部门的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整合使用政府资源、统筹调动社会民间力量,引导企业资本参与。参观的乡村,村级都设有统一战线工作组,统筹调动乡贤、名人等力量助力乡村治理,这个做法真的不错,值得借鉴。第三文化资源。一是湖州的所有村都有文化礼堂,都有讲习所,都有文化长廊,都有农风家训,都有村史馆,都有农家书屋,都有老年公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处可见深入人心,文化育人、文化兴村、耕读传家的氛围很浓。二是村级党组织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的眼光和远见着实让我们佩服,可以说照此下去,下一轮的发展引领者仍然是湖州。三是对文化资源的挖掘也要做到极致。这次学习还有一个感受就是湖州的博物馆很多,湖笔博物馆、桑基鱼塘博物馆、荻港村名人博物馆等等。国级传统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等都做到了极致。我们的传统古村落、非遗等资源相当一部分在沉睡,未能发挥文化资源在促进经济、教化乡邻、抚育文明风尚中应有的作用。

  四是责任上要担当。从鲁家村的成功案例,到向阳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决定、共担风险,处处闪耀着为民担当、干事创业的情怀。创新发展,先行先试,需要担当,就要大力传承弘扬右玉精神。一要有为群众为集体利益担当初心。二要有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不怕挫折、不怕失败,愚公移山的恒心。三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久久为功,利在长远,天下为公的公心。这既是对干部个人的要求,也是对各级党组织的要求。

  五是党建上要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是每个参观点最突出、最显眼的标志。“为集体操心、让群众省心、请组织放心”、“村庄发展快,要靠书记带;群众生活美,要靠班子领;火车开的稳,要靠党员撑”、“党员农家乐”、“党员文明户”、“党员责任牌、责任区”、“党员请您歇歇脚、上下楼梯慢慢走”等暖心提示清晰显眼,处处体现了党员示范带头,服务群众的理念,体现了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中领导核心作用。任何一个美丽乡村的建设,都离不了党组织引领、党员示范带动,只有强一个支部,才能促一个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要通过党建引领,不断强化“三基建设”,激活基层党委、农村党支部内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观能动性。

第2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近期,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乡村振兴,我村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一起商讨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村庄该实现什么样的发展。从商讨的结果来看,很大一部分村庄只是提出一些近期工作任务,根本谈不上乡村振兴策略。因此,我对乡村振兴的发展有了以下几点不成熟的见解:

  形成乡村振兴合力,培养新农人队伍。农民是勤劳能干的农民,但是他们大多数人的思想还停留在传统的农耕上。换句话说,在新时代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很多农民的思想跟不上当下我国生产力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方针为要求,把各行业中热爱“三农”优秀人才吸纳进来,充实农村工作队伍,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乡村振兴合力,通过培养新农人队伍和解放思想,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人才和思想基础。

  给村干部以适当压力、发挥村民主人翁精神。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干部作为全村发展的带头人,必须要有与时俱进、居安思危的精神状态。如果一个村的村干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那么这个村庄的发展也就止步于当下,落后于未来。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制定振兴战略时,要以村民愿不愿意,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尺度。只有村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他们才会关心村里的乡村振兴战略,把它当成自己的事。因此,党委政府要给村干部以压力,使村干部有紧迫感,紧跟乡村振兴的发展机遇带领村民致富,同时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人翁精神,使乡村振兴战略落在实处。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在党的正确引导和带领下,乡村振兴战略才能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绘制出蓝图,把工作落实到位,使农业强大、农村美丽、农民富裕。同时,乡村振兴也离不开党的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创了“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因此,乡村振兴需要继续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各种资源配置的投入向农村倾斜,为实现农村振兴打好政策和设施基础。

第3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3月20至22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_年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迈上现代化新征程的中国”。在20日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经济峰会上,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围绕“乡村振兴的潜力”发言,他表示,讨论乡村振兴的潜力不能单单从乡村着眼,而应该从整个国民经济着眼。对于乡村振兴的需求,国民经济还有哪些没能予以满足?抓住这个满足需求的过程,就能把“三农”问题解决得更好。

      以下为演讲内容: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农民、农业、农村的情况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是对照全面现代化的要求,“三农”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短板。农业的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务农劳动力的收入比同期其他行业的收入还要低,有不少地方的乡村才刚刚进入小康的门槛。所以乡村振兴还是一个非常重的任务。今天我想着重谈一下乡村振兴到底有多大的潜力,这些潜力是怎么分布的。

      讨论乡村振兴的潜力我认为很重要,因为我们不仅要看到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要来问一问它到底有没有潜力,潜力在什么地方,从而针对潜力的发挥,去除体制、机制、观念上的障碍,把潜力发挥出来。

      在我看来,讨论乡村振兴的潜力不能单单从乡村着眼,而应该从整个国民经济着眼。首先看国民经济对乡村、对农业、对农民还有哪些潜在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个需求是发展乡村、振兴乡村最重要的一个机会。抓住这个满足需求的过程,就能把“三农”的问题解决得更好。

      以前,一谈到国民经济就是高速工业化、城市化,大量的要素都从乡村抽到了城市,这是过去几十年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显著的特征。尤其是农村年轻的、生机勃勃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力大量离开农村,这当然也给乡村振兴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问题。但是通过最近几年的观察,我们看到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也对乡村、对“三农”提出了一些新的、没有得到满足的要求。

      我认为第一个大要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国民收入的提高,整个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特别是对较高质量的农产品,需求非常旺盛。中国人的消费开支,GDP大概一半左右是消费,消费当中一个最大比重的开支就是食品。食品的供应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无论如何一定涉农,一定跟农民土地连在一起,不管这个“农”是不是划到了城市的行政范围,它还是农,应该由农业、农民来满足这个需求。

      我们都说房地产很厉害,一年房地产销售额有十几万亿,可是一年中国食品的消费也是十几万亿。房子盖完可以有几十年的生命周期,一年十几万亿的食品,吃完第二年又有十几万亿的需求。

      目前从进出口看,很多国内的食品需求是高度依赖远程和国际贸易的。国际贸易在未来还会是我们农业满足食品需要的一个重要来源。但从近期变化看,市场对高品质农产品和对新鲜要求越来越高,而新鲜跟距离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去年新冠疫情带来很大的挑战,病毒很多是在冰冻产品、冰冻食品上发现的。过去几十年形成的超长远程冷冻储存食品的供应模式,有可能要发生变化,要转到更靠近生产和消费,更容易保鲜的地方,这样做的碳排放的压力也更低,所以这个需求是非常重要的。现在中国已经有600多个城市,这600多个城市都是600个巨大的食品消费市场,所以靠近城市的这些农业、农村、农民有很大的潜力需要发挥。

      现在问题是农业在城市经济中占比太小,不足以引起注意。虽然它非常靠近消费中心,有很好的商业设施和物流基础,也有大量的科研力量。但是在城市经济的决策过程中,农业的占比太轻,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一个潜在的需求,我认为今后这方面会发展得比较好。

      第二,城市居民在假期喜欢到乡村去休闲度假。现在很多景点人气很旺,但有些靠近乡村的地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影响整体的观感和出行体验。

      第三,新技术也可以在农业、农村建设当中找到应用场景。不要认为农业是个传统行业,高科技在农业实际上也有用武之地。去年以来,我陆续访问了一些高科技的农业公司,受到很大启发。我认为科技在农业里的应用,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

      此外,就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而言,不能仅仅就乡村来看乡村,而是要从乡村和城市的相互关系中来看。内生动力的含义是能通过给别的部门、别的板块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来获得富裕,获得自己建设的资本。而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内生的“内”。

      如果仅从村庄看内外,当然可以认为村庄里头还有很多动力,但是我们的眼界应该放得更宽一点,这样才会觉得动力更足。其实国民经济都是互相联系的,每个部分、每个分支是要通过满足别人的要求来武装自己、富裕自己。城市和乡村都是一致的,城市是要给别人服务,农村也是要别人服务。过去农村之所以发展不充分,主要是在为别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农村占比较低,提供的产品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从这个角度来看,要加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仅靠从高收入的地方转移资源过去,也是不够的。

       

第4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摘要】针对我国“三农”金融缺口巨大的现象,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浙江省积极响应十九大号召,为落实地方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系列措施并出台相关政策,目前浙江省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存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全、“两权”抵押贷款体系不完善、政府未出台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等问题,因此,浙江省应从增强农户信用意识、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拓宽抵押标的物变现方式、村级账户公开招标等方面进行改进,使得浙江农村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金融;乡村振兴战略;浙江省  

   “三农”问题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问题,其金融缺口在20_年已超过3万亿元,巨大金融缺口使得金融服务“三农”存在市场空间。由此,20_年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_年2月中央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提出要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流向农村。

   浙江省积极落实地方版乡村振兴战略,多年来浙江省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两权”抵押贷款等方面依旧存在问题。本文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研究内容,分析金融服务现状,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浙江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状

   (一)信用环境不断优化

   “乡风文明”是浙江省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指标之一。浙江省通过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完善信用评定工作、推行信用贷款等方式对农村信用体系进行优化。

   浙江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户信用档案的建立并完善信用评定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20_年至20_年档案涉及全省1093万农户,比例达90%以上;浙江省农信联社20_年至20_年档案涉及全省1000多万农户。浙江省信用评定工作开始于1998年,至20_年,浙江农信评定乡镇450个,村17913个,农户878.4万户,至20_年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评定农户比例达全省农户75%,中国人民银行衢州中支已完成对全市所有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的评定工作。

   信用档案及信用评定的建立为浙江省推行农户信用贷款奠定了数据基础,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至20_年末,浙江农信农户信用贷款余额为2459.12亿元,较上年增幅为50.43%,至20_年中旬,农户信用贷款占浙江农信农户小额贷款比例达55%。

   (二)农村“两权”抵押不断推进

   20_年8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试点工作,其中浙江省14个县成为试点县。金融机构针对农村产权改革推出抵押贷款,浙江各地区积极创新贷款新模式。

   浙江农信于20_年创新推出“三权”抵押贷款,新增林权抵押,至年底,林权、农房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分别为45.56亿元、60.5亿元及7.46亿元,累计113.52亿元,分别为3.63万户、2万户和802户农户提供贷款支持。20_年,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农房抵押贷款余额205亿元。义乌农商行至20_年2月发放农房抵押贷款累计21828笔,金额达95.37亿元。

   浙江各地区积极创新贷款新模式。乐清市对30万元以下的农房实行直接抵押贷款模式;温州市创新农民资产受托贷款模式;湖州长兴县推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长期抵押贷款,最高可贷1000万元,最长可贷10年。

   (三)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加深

   普惠金融数字化主要通过改善農村支付结算环境以及促进电子支付与电子商务相融合两个途径实现。

   为解决浙江省存在的金融服务“盲区”问题,金融机构推出多种便捷途径改善省内金融服务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至20_年中旬,已将银行卡助农服务点布设全省金融服务“盲区”。同时,金融便利店、移动汽车银行的发展以及电子银行产品的推广使得金融服务的便捷化向前一大步。截止20_年底,浙江省农村网上银行开通数累计6.12亿户,手机银行开通数累计6.7亿户。

   20_年底,浙江省淘宝镇数量128个,淘宝村数量1172个。为推动农村电商发展,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分析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小额贷款。例如浙江网商银行已为405万农村电商提供小额信用贷款。

   二、浙江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问题研究

   (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全

   第一,少数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尽管浙江省金融机构通过授课、夜校等多样的方式,频繁并持续的向农村普及金融知识并向村民传播诚信理念,但依旧存在少数农户不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的义务的现象,即担而不保的问题仍旧存在,使得金融机构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第二,农户信息采集不完全。一方面,虽然浙江省较早开始建立农户档案且目前信息采集覆盖率已达到90%以上,但仍存在信息采集的“盲区”,农户信息未被记录;另一方面,由于农户在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金融活动较少,因此,其信用档案中所记载的信用记录较少甚至无记载记录,此情况影响金融机构在对农户发放贷款时对农户信用水平的判断,不利于金融机构自身利益的保障。

   第三,失信惩戒效果不显著。由于存在少数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债务人逃废等情况,目前,浙江省金融机构多采取将相关农户拉入黑名单、诉讼、暂停贷款等方式进行惩戒,但仍存在诉讼结果难执行、追不回贷款等问题。

   (二)“两权”抵押贷款体系不完善

   第一,相关体制未建立完全。“两权”抵押依赖于确权登记及现有信用制度,浙江确权颁证已基本落实,但由于浙江省对农户信息的采集不完全且农户参与的金融活动不多导致信用记录较少甚至无记录的信用制度建设不完善的现象,给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工作增加难度。

   第二,未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通常对银行给予农户的利率有一定限制,且浙江在出台的相关20条意见中表示,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乡村振兴的绿色信贷投入,拓宽其融资渠道,但对银行补偿机制仅有财政资金对冲亏损,不利于金融机构的经营。 第三,抵押标的物变现困难。由于相关法律的规定,例如农房不得向城镇居民转卖等规定以及经营权可抵押情形受法律限制使得农房、土地变现途径受限,抵押标的物变现困难阻碍“两权”抵押贷款的实施。

   (三)政府未出台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第一,村级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权利受到限制。相关办法规定,存款人对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行的选择有自主权,但是部分地区村级账户只能开立于指定银行。

   第二,对村集体项目的市场运作未有政策支持。虽然浙江已全面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但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运作差,造成组织及农民股东收益小,不利于金融机构对其展开相关服务。

   三、浙江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对策

   (一)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村级组织对村民应多加普及金融知识,同时,也应重视村内守信风气的形成,進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金融机构在对农户发放贷款时,可从农户或其担保人是否有能力偿还贷款、贷款信用是否良好等角度进行调查,谨慎评估贷款风险,防止担保人无资金担保现象的出现。

   其次,浙江省应继续完善农户档案,做到金融机构对省内农户信息采集覆盖率达到100%,在对信用信息较少的农户发放贷款时,可通过对其资产、抵押标的物等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对其发放贷款。

   最后,可以利用农户信用状况与文明村评定挂钩、采取限制失信人员集体经济股份分红等方式增加失信人员违约成本来加强失信惩戒力度。

   (二)健全“两权”抵押贷款体系

   首先,完善相关体制。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央行征信系统逐步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金融机构初期放款应加强风险评估,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可实施贷款优惠。

   其次,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一方面政府层面可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利率及贷款年限的限制,商业银行自身层面也可推出相关贷款产品,适当降低贷款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可通过划拨资金建立专项基金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进行补偿。同时,浙江省可借鉴他省经验,例如青海省反担保形式或河南省多模式自由发展形式。

   最后,拓宽抵押标的物变现方式。农村可建立产权交易市场或者产权交易平台,加以政府管制,促进产权交易。也可以在农户无力偿还贷款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产权回购,实现产权价值的转移及增值。

   (三)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

   通过对村级账户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解决其权利受限的问题,使得金融机构增强对村级市场的金融服务。

   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运作差的情况,政府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并给予适当的扶持,例如对市场运作能力较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也可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政府财政贴息或补助,推动其发展。

   四、小结

   浙江省多年来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实践已有一定成果,为实现浙江农村的快速发展,更好的解决省内“三农”金融缺口问题,浙江省还应通过增强农户信用意识、进一步完善信用档案、加强失信惩戒力度来推进农村信用体制建设;通过完善相关体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及拓宽抵押标的物变现方式来健全“两权”抵押贷款体系;通过村级账户公开招标和政府适当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优惠及扶持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最终实现浙江农村更好更快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殷兴山.金融助力浙江乡村振兴[J].中国金融,20_(15):43-45.

   [2]王曙光,王丹莉.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持[J].中国金融,20_(4):69-70.

   [3]陶孟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考——以浙江省为例[J].浙江金融,20_(8):76-80.

   [4]赵丽琴,李佳瑶.两权新规下两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长治学院学报,20_,34(3):15-18.

   [5]农村金融时报.美丽乡村看浙江——信用环境建设为美丽乡村增色[J/OL].20_-01-12/20_-06-02.

第5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乡村现代化和破解“三农”问题的重大政策导向,其基本目标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当前农村宅基地闲置和粗放利用,使得农村大量的土地资源被浪费,因此“盘活”这些潜在土地资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可以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入乡村,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产业合理发展。因此,乡村振兴中宅基地制度改革要找到宅基地有序流转、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等方面的突破口,推动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有偿退出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_)10-17-3

   城乡二元化体制和城市优先发展战略,使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大量向城市流动,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和乡村的转型。现如今,乡村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选择到大城市打拼,大量的农村宅基地处于闲置状态,加剧了农村社会的衰落。农村宅基地制度作为乡村基础性制度之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障了农民的居住需要和相关的福利,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然而,现行宅基地制度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也无法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战略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这使得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场所。新时代背景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创新真正需要指向的目标应是突破城乡二元土地制度构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振兴乡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概述

   1.1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产业兴旺的关键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此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农业经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生态宜居是指美化乡村环境,发展绿色产业链,使得乡村成为农民宜居、城市人向往的“宝地”;乡村文明是指要发扬优秀的乡村文化,并将传统的农业文明与现代的文明结合到一起,增强乡村的文化软实力;治理有效关键在于基层民主的建设和科学的决策机制的创新;生活富裕的关键是减少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战略意在解决农村凋敝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全方位的振兴战略。

   1.2我国宅基地制度发展历史与现状

   1.2.1历史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变迁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1956年,实现了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第二阶段是1957年至改革开放初期,宅基地由农民所有转变为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使用,并允许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一步明确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限制宅基地入市流转等规定,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和农民房屋在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内可以进行买卖的政策逐步形成。在这个阶段,“房地一体”政策变为“房地分离”。这实际上是一种政策上的悖论,一方面农民宅基地属于农民所有,农民有租赁和买卖宅基地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不允许宅基地出租和买卖。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经济是封闭式的自然经济,各类生产要素是在该集体组织内进行配置。改革开放以后,宅基地制度虽经多次调整和完善,总体上走过了一条不断强化的道路。

   1.2.2发展现状。历史上宅基地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家庭的财产状况主要体现为留存下来的“祖宅”[1]。宅基地是指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的农村居民,为了他们生产和居住的需要,从集体经济组织里无偿取得,可用来建造农房以及晒坝、饲养厂等附属生产生活设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宅基地由于其居住和风险保障功能及农民的“祖宅情结”,对于农民来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3]。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居住保障性功能正在弱化,宅基地的财产性功能在不断增强[4]。发展农村金融的关键在于农村宅基地的抵押融资功能的实现[5]。在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前提下,逐步开放宅基地入市流转范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同时可以实现利益主体之间的共赢[6]。

   宅基地流转可以看作是乡村振兴战略未来的发展趋势。在宅基地流转的实践中,大多数学者认为主要问题在于农村宅基地产权权能受限。虽然法律规定了农村集体对宅基地的所有权,但是实际上大部分农村集体的所有权被虚置,而只有小部分收益权和处分权。目前,宅基地流转遇到的现实问题包括宅基地退出和补偿问题。宅基地权能的不完整导致自愿有偿退出制度难以构建,使得大量的农村宅基地闲置[7]。在此背景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始进入学者视野。

   2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

   2.1试点情况说明

   2.1.1宅基地的功能扩展至经营性用途。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许多农户将其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出租给第三方经营客栈、餐饮等,如银桥镇在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中,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统筹规划,缩小了征地范围,同时又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用地支撑。将银桥村0.287hm2闲置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促进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和农村三产融合,进一步释放增加宅基地经营用途发展产业的改革红利[8]。试点的实践表明,将宅基地的居住保障性功能扩展到经营性用途可以为我国农村产业的发展提供用地保障[9]。

   2.1.2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值得一些不发达地区借鉴的试点改革主要为江西省余江县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余江县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给予村民事务理事会宅基地退出、收取有偿使用费等权利,真正有效地发挥了村民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参与宅基地改革的热情,也进一步增强了村内各主体之间的凝聚力[10]。余江县在农村村民自治方面的经验,对于探索我国乡村治理模式有借鉴意义。 2.2试点中存在的问题

   2.2.1宅基地退出的资金不足。目前,闲置宅基地的退出机制主要通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回购。重庆市对退出的宅基地,各地区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之后,农民退出的宅基地由当地土地整理机构将其复垦为耕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然后将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作地票,进入重庆市农村土地市场进行交易[11]。

   2.2.2宅基地流转活力不足。目前,宅基地流转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在部分试点中,如浙江省义乌市主要通过租赁、抵押的方式进行流转,不仅期限、用途有严格的限定,目前流转主体也仅限于银行。

   2.3试点中值得借鉴的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悬殊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市场化程度低,不能使资源有效流通起来,使得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减少。那么,如何有效流转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打破城乡二元制度,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要盘活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对那些有旅游开发前景的闲置宅基地,可以发展乡村旅游,真正将闲置宅基地合理地利用起来,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实践支持。

   3乡村振兴中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建议

   3.1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

   目前,宅基地改革的关键还在于还权赋能,应走出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进一步打破宅基地财产功能受限的局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核心就是在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分离。通过放活宅基地的使用权,为社会资本流入乡村的大门提供了钥匙,如此一来,宅基地可以做到成片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化生产,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引导资本留在农村,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率。

   3.2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使得农村居住人口急剧减少,但是农村建设用地却仍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产生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宅基地的分配和占用是无偿的。因此,需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机制。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是指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面积超标的,需要采用有偿使用的办法,加大农民多占宅基地的代价,才能有效地防止多占宅基地现象的继续发展。

   3.3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农民权益的保障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所以我国应优化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让农民更加愿意退出其闲置的宅基地。这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推动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12]。笔者认为首先应合理制定农户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保护农民财产权益;其次考虑到宅基地对农户家庭仍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为了防止农民流离失所,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应对宅基地退出的主体加以限制;最后应探索宅基地退出的多元化补偿形式。

   3.4建立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

   实际上,一些拥有特殊的自然资源的宅基地沦为商人和企业的投资对象,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强迫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换取城市户口,这可能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为了防范这种风险的产生,需要建立宅基地流转、入市等的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要严格限制宅基地流转的范围;二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禁止任何主体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三是要建立宅基地流转后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收益;四是要建立宅基地流转监管机制,禁止城市人购买宅基地用作投资等用途[13]。

   4结语

   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的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将起到决定性作用。土地作为乡村的关键要素,由于其财产权益不明确、权属不清晰,难以进行市场化配置,也難以与其他要素进行资源重组,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当前我国农村“三块地”改革中,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能促进城乡要素之间的流动与重组,所以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从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有序流转以及有偿使用和退出等方面着手,以此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并且在实践中应充分发挥宅基地制度改革对于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驱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小君,蒋省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规范解析、实践挑战及其立法回应[J].管理世界,20_(10):1-12.

   [2]关江华,黄朝禧,胡银根.不同生计资产配置的农户宅基地流转家庭福利变化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_(10):135-142.

   [3]龚宏龄.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研究:基于宅基地不同持有情况实证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_(11):89-99.

   [4]张克俊,付宗平.基于功能变迁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J].社会科学研究,20_(6):47-53.

   [5]李力行.发展农村金融的关键:发挥农用地和宅基地的抵押融资功能[J].农村工作通讯,20_(14):37.

   [6]朱新华,柴涛修,陈利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制度经济学解析[J].中国土地科学,20_(4):34-37.

   [7]付文凤,郭杰,欧名豪,等.基于机会成本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标准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_(3):60-66.

   [8]刘圣欢,杨砚池.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与实施路径:基于大理市银桥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_(5):45-54.

   [9]沈丽君.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_(16):54.

   [10]赵龙.为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土地制度政策支撑[J].行政管理改革,20_(4):11-14.

   [11]铁小军,赵成胜.宅基地有偿退出实践与思考[J].中国土地,20_(7):26-27.

   [12]杜伟,黄敏.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_(1):12-16.

   [13]陈振,罗遥,欧名豪.宅基地“三权分置”:基本内涵、功能价值与实现路径[J].农村经济,20_(11):40-46.

第6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摘  要】乡村振兴的普遍性在于可行性前提下的普遍性,在于百花齐放的普遍性。乡村振兴的特殊性在于宽范围之中的可行性,在于可发展类型的特色性。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矛盾分析方法,处理普遍与特殊的辨证关系,普遍寓于特殊,特殊内含普遍,乡村振兴鼓励特色发展,特色模式值得普遍推广但又要注意特殊普遍化,以助力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乡村振兴;普遍性;特殊性;辨证关系

   OntheuniversalityandparticularityofRuralRevitalization

   WuYuxing

   (FuzhouUniversityofInternationalStudiesandTradeResearchandDevelopmentCentre  350000)  [Abstract]TheuniversalityofRuralRevitalizationliesintheuniversalityunderthepremiseoffeasibilityandintheuniversalityofallflowersblooming.TheparticularityofRuralRevitalizationliesinthefeasibilityinawiderangeandthecharacteristicsofthetypesofdevelopment.UsingMarxistcontradictoryanalysismethodtodealwiththedialecticalrelationshipbetweenuniversalityandparticularity,universalityliesinparticularityanduniversalityinparticularity.Ruralrevitalizationencouragescharacteristicdevelopment.Thecharacteristicmodelisworthpopularizinguniversally,butspecialuniversalizationshouldalsobepaidattentiontoinordertopromote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ruralrevitalization.

   [Keywords]ruralrevitalization;universality;particularity;dialecticalrelationship

   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各地陆续响应号召认真贯彻执行,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涵缺乏深入的剖析,并容易造成实践的一刀切、盲目性与资源浪费。利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矛盾分析方法,对其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辨证关系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更好地践行乡村振兴战略。

   1 乡村振兴的普遍性在于可行性之中的普遍性

   1.1 乡村振兴理论指导的普遍性

   中央相关文件是从我国整体情况出发,结合中国当前的国情,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矛盾的变化而拟定的,它具有最大的普遍性,指導乡村振兴的具体部署。

   1.2 乡村振兴实践内涵的普遍性

   乡村振兴的普遍性,理所当然不应该从外在区域范围上做全部囊括,它不是针对所有乡村,也不是泛泛地指大多数乡村,而应该从内涵上做具体梳理,即针对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绝大多数乡村。

   1.2.1 外延上的乡村振兴普遍化是不可行的  乡村振兴在整体乡村区域范围上的普遍性是不现实、无意义、也不可实行的。改革开放40年来城市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今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带动和促进农村发展[1]。但用来支撑与发展所有的农村还是有所欠缺的,另外,没有把资源放在可发展的刀刃上,成本用得不少,收获却甚少。无意义在于,我国目前有部分村落已经成为空心村,或规模小、人口流失殆尽,有些乡村地理位置非常偏僻,也没有特色的自然与文化资源,这些乡村缺乏振兴的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条件。我们做任何工作都是以人的利益为根本目的,既然乡村可服务的人已经没有或者非常少,这就要考虑我们要不要去发展或者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去发展,是基础性地发展,还是广泛性地、深层次地发展。如果试图从先建设好乡村来吸引返乡人潮,这种建设的风险性与可持续性也是极大的考虑因素。在不考虑这些因素的前提下,若强行加以发展取不得良好成效,还有可能浪费国家的资源,无形中还占用了其他可能发展乡村的资源。当然,人口、地理、文化等优势条件均不具备的情况下,这样的乡村振兴是需要审慎斟酌的。目前,有些村落本已成为空心村,但是在整体政策的吸引之下,外流人员蠢蠢欲动,有的已采取切实行动回乡建设,但是收效甚微。正因为在外在的区域范围谈论乡村振兴的普遍性是不现实也是无意义的,所以,这样臆想的普遍性振兴战略是不可实行的。

   1.2.2 把握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之乡村发展的普遍性  乡村振兴战略的普遍性在于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之中的普遍性。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村庄是“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2],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等可推行的村庄,深化细化对乡村振兴可操作化举措的思考[3]。地方政府在做任何乡村振兴规划之前应该首先要理解这样的普遍性,了解挖掘这样的普遍性,而不能混为一谈,随便扩大范围,同时应该有益地引导自发性组织建设的村民因地制宜、合理建设。 2 乡村振兴的特殊性在于可行性之中的特色性

   在上面的论述中提到的分类村庄的建设,其实就是根据特殊类型提炼的普遍指导。乡村振兴的特殊性在于可实行范围的特殊性、可实行内涵的特殊性。

   2.1 乡村振兴可实行范围的特殊性

   从广度上来说,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适合振兴,否定这种外延的普遍性,就是肯定了其外延的特殊性,即只有某些区域、某些村庄可实行的,当然这里的某些在大范围来说不是少数,但不构成普遍。

   2.2 乡村振兴可实行内涵的特殊性

   从内涵上来说,必定是在人口、地理、文化等某些方面极具有特色的村庄才具有发掘与开发的潜力。可以是传统的“城乡融合”式的乡村发展模式,突出“城郊融合”,即强调地理位置的优势带动发展。这种发展模式是我们过去一直在推行,今后也一定要继续推行的,甚至是主要推行的;虽然传统,但仍然是普遍性之下的特殊分类,是特殊优势,仍然具有现实性、可行性。例如,城市的后花园建设。可以是具有某种自然环境特征的自然村庄模式,突出“环境优势”,强调环境方面的不可逾越性。例如,毗邻景区的民宿搭建。可以是具有某种民俗特征的文化村庄模式,突出“文化内涵”,强调文化方面的不可替代性。例如,某少数民族特色村庄。当然也可以根据后期商业建设过程中所凸显的文化特征兴起的特色村庄模式,例如,食用菌发展示范村等。

   没有深刻认识乡村振兴的特殊性带来的负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举个典型的例子,福建省某村庄原有30余户人家,近200口人,地理位置偏远,没有特色自然环境,也无特色文化。随着城镇化的进城,该村人口基本已经外流到城镇并大多数成为城市居民,去年开始在若干村干组织之下筹资翻新村庄,号召村民返乡建设拟建民宿,还特邀县委领导题词助威。部分村民满腔热血,斥资兴建,还有部分村民放弃城镇职业返乡建设。如今一年多过去,该村庄确实变美但是没有带来任何经济效益,返乡的人员也基本回流到城镇。这样的“振兴”充满了人文精神,它勾起了人们美好的回忆,但却是“空中楼阁”,不是我们国家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像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关键是因为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结合实际,结合自身特殊情况,盲目地理解与运用乡村振兴战略的普遍性指导政策,地方政府没有客观理性分析在普遍指导之下的具体情况,盲目建设或者盲目“助威”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

   3 乡村振兴之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辨证关系

   3.1 乡村振兴从特殊性中凝练出普遍性

   普遍性是从特殊性之中提炼的。中央相关文件体现的是普遍性指导精神,这种普遍性体现的是从下到上,从具体、特殊、实践之中凝炼出来的普遍,并以此来具体实践工作。要讲普遍性具体化,就要对政策进行分析。没有分析就没有政策,尤其是当前中国地域广大,不同地区发展十分不平衡,如果没有对发展战略的深入分析,我们就可能在制定政策中犯低水平的错误,就可能会望文生义,而不能将十九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4]。

   3.2 乡村振兴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中

   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呈现。从理论政策方面来说,地方性的政策是中央政策的具体化。从实践层面来说,乡村振兴政策必然通过具体实践施行,来展示其普遍意义。

   3.3 乡村振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可转化

   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对的、可转化的。

   3.3.1 乡村振兴理论层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对性  国家层面总体的规划要结合各省级地区的具体规划才能真正落实政策部署。各省级地区的规划相对于市级具有普遍性而缺乏特殊性,以此类推,市级规划相对于县级,县级对于各乡镇,各鄉镇对于各村都具有普遍性对于特殊性的关系。即从政策规划层面上来说,每层规划既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这必然要求我们在实践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不能盲目,既要统筹全局也要结合各地的特色加以施行,要在充分论证各地可推广、可借鉴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规划部署和具体实施。这也是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的题中之义。

   3.3.2 乡村振兴实践模式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可转化  就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普遍性来说,这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分析,是特殊之中的普遍性,是百花齐放的普遍性。可实行乡村振兴的村庄分类充分展示其特殊性,各种类型竞相发展,呈现了繁荣发展的普遍景象。同时,村庄的归类发展模式是凝聚了特殊性的普遍性,对具有相同特征的村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某些特色的村庄模式一经复制就变成普遍性的了。例如,前面所述的食用菌生产示范村,它在一定时段、一定范围内具有特殊性,但如果其他生产食用菌的村庄也争相模仿兴建食用菌示范村,那么原有的特色优势就丧失了,变成普遍性的发展模式了,这样的普遍发展并不会带来良好的经济回报,极易造成项目的搁浅,不利于可持续性发展。这就给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带来了警示,该如何挖掘并维持自己的特色优势,以实现长效发展。

   4 小结

   乡村振兴战略,在思路上应该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加强马克思主义社会化理论的运用[5]。乡村振兴战略是鼓励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乡村的普遍性发展,它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但要应用于特殊性的方法当中,要在普遍精神的指导下,寻求层次性发展、片区性发展、特色性发展,而不能搞一刀切、笼统化、大范围,要在特殊性实施中,遵循普遍的内涵,逐步推广特殊性的普遍模式,但又要注意普遍模式背后丧失特殊性的经济代价,注意普遍与特殊的融合与转化,以期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晓莉;吴海燕.创新城乡融合机制:乡村振兴的理念与路径[J].20_(12).

   [2]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_-20_).[Z].20_-9-26.

   [3]梅立润.乡村振兴研究如何深化——基于十九大以来的文献观察[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_(04).

   [4]贺雪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_(03).

   [5]白杰峰;魏久朋.十九大以来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问题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_(03).

第7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乡村兴则国家兴”。建设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要“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村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的数字乡村建设正在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成为数字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结合点。

      这些年,各地政府部门、数字企业等为数字乡村建设投入了各类资源要素,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城乡数字鸿沟较大,数字乡村建设地区不平衡、要素支撑较弱、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协同性不强等问题依然不少,在一些地方的实践中出现了一些误区。如何在数字中国战略的大背景下,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现数字乡村建设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是当前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亟待研究和破解的重要课题。

      总的来看,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既需要战略谋划,更需要精准施策、对症发力。

      第一,要加强各层级规划的全面衔接,把数字乡村建设全面融入相关规划中。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做好整体规划设计是首要任务。数字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要衔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在既有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相关规划和文件基础上,可考虑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及可实施细则,做到与顶层设计的有效衔接、与不同区域发展的协同配套,确保数字乡村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为建设数字乡村筑牢基础。数字乡村建设,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亟待解决标准化这个难题。近年来,我国数字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出台了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推动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这些标准仅局限于农业本身,是行业的局部标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整体建设还较为滞后,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还相差较远。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数字乡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制任务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数字乡村建设初期阶段尤为重要,直接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实施效果。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加强对数字乡村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包括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技术标准等,又要有科学的时序安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机制,更好满足数字化标准的普遍要求和在农村地区的特殊诉求。数字乡村标准的制定主体必须是多元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互联网平台等都应参与标准的制定,从而取得最大公约数,确保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三,要发力农村“新基建”,提升数字乡村振兴效能。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应着力提升农村“新基建”发展速度,在农村地区加快布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的深度融合,筑牢数字乡村的发展基础。此外,还要重视完善农村地区与新技术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我国农村地区的快递主要普及乡镇地区,进村的快递网点普及度仍然不够,这对农村地区的电商发展形成了一定制约。对农村地区而言,智能快递柜等是实现非接触式服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建议在农村地区推动智能快递柜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农村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要看到,农村传统基础设施仍然是“三农”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创造条件推动其数字化转型。特别要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农业、智慧物流建设。

      第四,要重视利用新技术、新业态,为数字乡村建设注入新动力。数字乡村建设,离不开新技术、新业态的叠加推进作用。这些年,正是借力“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农村电商让空间上的“万水千山”变为网络里的“近在咫尺”,帮助农产品出村进城、农民脱贫增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数据技术为支撑,在构建和完善开放的数字农业新型基础设施的基础上,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从田间地头到城市餐桌,推动农业产供销全链路数字化升级。特别要关注的是,眼下互联网新业态——直播电商呈现了高速发展态势,在帮助农民增收脱贫、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直播电商突破了地理界限,农户和乡村企业即可成为主播,进行农业生产的田间地头等即可成为直播间,能够更好地助力农产品销售,助推乡村振兴。今后要继续用好这些新业态,推动新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把“助农兴村”活动当成经常性工作来抓,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新动力。

      第五,要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数字化水平和能力。这是数字乡村建设能否落地见效的关键所在。发挥各级政府作用,为农民提供在线培训服务,培养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当前尤为重要。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人才下乡,多渠道、多形式地推动他们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

  要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农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广大农民数字化技能和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的数字化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助力数字乡村建设。

第8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主抓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需要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但目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缺乏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缺乏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缺乏足够的农村劳动力。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高农村现有人员技术水平,同时制定各种政策吸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促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步伐得到加快,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产业机构;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劳动力

   赵秀梅.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J].农业工程技术,20_,40(20):6+8.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

   1、有效应对新时期的主要矛盾

   新时期下,社会主要矛盾是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难以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1],农业农村问题是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主要体现。需充分发挥农业农村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有效应对新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落实,可促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2、有效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

   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国家社会整体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只有不断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强化农村现代化建设,才能促使国家整体现代化水平提升。因此,需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促使现代化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缺乏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

   新时期,国家重视农业农村的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但供给、需求错位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现象普遍存在,对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传统农村产业结构无法适应市场需求,产业结构的单一性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此外,农产品市场需求稳定性较差,容易出现较大价格波动,不仅影响种植业结构,还会影响农业经济发展质量。

   2、缺乏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

   为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全国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农业机械化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部分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农业设施老旧,各种新型机械与技术没有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导致农业生产经济效益不高。

   同时,缺乏完善的基础建设资金投入。依然以政府出资为主,没有构建社会资金投入机制,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资金匮乏会制约农业基础设施建设[2]。

   3、缺乏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机制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成效受到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工作的影响,只有不断创新农业科学技术才能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目前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不高,不能够全面普及和应用各项农业科技成果。虽然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投入了较多资金,但却不能够及时转化科技成果。此外,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之间的沟通机制没有得到完善,部分科技成果难以与农民实际生产作业需求相适应,农业科技成果无法顺利推广与应用。由于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与保障政策,技术研发主体、需求主体的合作机制不够完善,进而对农业区域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缺乏足够的农村劳动力

   目前大部分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不高,农村青壮年为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往往选择外出打工,老年人、妇女等在农村劳动力中占据了较大比例。目前大部分农村居民小农思想观念浓厚,不能够积极学习并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知识,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的整体发展。此外,农村居民中的知识分子大多选择在城市定居,不能够有效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

   三、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

   全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实施,需进一步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充分利用当地优势,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完善农产品推广渠道,扩大特色农产品的市场规模,增强综合竞争力。要使农村种植生产区域合理优化,因地制宜,树立现代化农业思维,通过合理规划与设计,最大程度地扩大生产效益。要积极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构建特色农业产业,提高生产、加工、营销活动的标准化,逐步升级优化发展特色产业。此外,要将市场供需关系充分纳入考虑范围,适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应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助力。

   2、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有效支撑。要从资金角度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政府出资的基础上,需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改善乡村面貌。

   首先,要积极建设道路、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同时,乡村面貌、整体形象也可以得到良好改善[3]。其次,要凸显农村特色优势,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充分发挥乡村的功能和作用。乡村不单单有农产品生产、农民居住等功能,还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观光、度假、休闲等需求。要通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化,深度开发乡村旅游职能,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

   3、重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党中央明确要求大力创新科学技术,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通过科学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农业农村经济效益。要适当增加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结合当地情况,构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优势与职能,促使乡村经济发展面貌得到改善。积极转化各项农业科技研发成果,构建良好的沟通机制,准确对接农民生产需求与科技创新方向,使科技成果及时应用于农业生产实践中。

   4、提高劳动力水平,吸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

   为促使乡村振兴战略得到深度落实,需充分重视人才因素。目前很多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巢化问题较为严重,缺乏足够的劳动力资源,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采取措施,丰富农村劳动力资源。

   首先,要对新型农民进行培育。农业科研人员需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指导职能,促使农村留守人员熟练掌握与应用科学技术、机械设备等,促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村发展质量得到优化。其次,要制定返鄉创业扶持政策,吸引外出劳动力返乡。目前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严峻,相较于城市来讲,农村地区不具备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这样乡村劳动力就容易外出务工谋求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战略与国家、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通过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能够促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得到顺利实现。要结合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因素,制定完善的解决优化对策,加快农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发展新型农村产业,促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得到提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效果得到增强。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中华儿女,20_,4(10):123-125.

   [2]顾春梅.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智富时代,20_,4(19):66-67.

   [3]孔彦妮.乡村振兴视域下农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策略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_,7(12):99-101.

推荐阅读: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论文集合3篇

  疫情论文范文

  大学生乡村振兴论文集合3篇

  抗疫论文3000字

  一切从实际出发论文3篇

  关于疫情的论文形势与政策【三篇】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集合8篇.docx

将本信息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x格式
221381
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论文集合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