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绿色壁垒的理性分析(1)论文
【论文摘要】 随着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弱,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绿色壁垒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绿色壁垒都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利。本文区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绿色壁垒,对绿色壁垒进行了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面对绿色壁垒应采取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 绿色壁垒 性质 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高涨和贸易自由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绿色壁垒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密切关注。不少人认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的一种新的贸易壁垒,是发达国家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另一种壁垒措施其目的在于保护发达国家的国内市场。
的确,从目前看来绿色壁垒是发展中国家发展对外贸易的巨大障碍,但是,客观的来讲,绿色壁垒并不是发达国家用来对付发展中国家的工具。它对所有国家都有有利的一面,也都有不利的一面。
我们应当客观的、全面的来看待绿色壁垒问题,不应只看到它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
一、绿色壁垒的涵义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措施。绿色壁垒是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
而我国有些学者提出的绿色壁垒概念,大多是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提出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笔者认为,绿色壁垒是中性的。
正常的绿色壁垒是指合理合法的采取贸易措施以真正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而不正常的绿色壁垒即恶意的绿色壁垒,是指以环境保护为名达到贸易保护目的之实的那些措施。
二、绿色壁垒的性质 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使得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绿色壁垒的第一个双重性质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它被一些发达国家用来限制他国,其中主要是指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和发达国家国内市场的屏障,并具有一定的“合法”的地位。
另一方面,它在客观上又起到了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任何其他动植物的生态安全的作用。 绿色壁垒的第二个双重性质是指,绿色壁垒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手段,并非是某一个国家或某几个国家的“专利”。
它可以被任何一个国家所采用,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科学技术条件,每一个国家都可以采用绿色壁垒的方法,“合法的”对他国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设置一定范围和一定限度的“障碍”。
三、辩证地看待绿色壁垒对我国贸易的影响 1.必须正确认识绿色壁垒的性质,也就是必须正确的区分善意的绿色壁垒和恶意的绿色壁垒。如果进口国是以保护生态、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则可称之为善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应提倡和遵守的。
如果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笔者认为这就是恶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2.善意的绿色壁垒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1)积极影响。绿色壁垒措施有利于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一些产业的环境标准相对提高了,从长期来看对我国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贸易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绿色壁垒给我国的许多产品创造了新的机遇。
绿色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当前,国际市场上形形色色的绿色产品层出不穷,从“绿色食品”到“绿色用品”,从“生态玩具”到“生态时装”,从“绿色汽车”到“生态住宅”、“生态旅游”等,多种多样,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十分宽广。
绿色产品具有较大的收入弹性,这意味着随着消费者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该类产品的需求将会有更明显的提高。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讲,绿色产品将成为21世纪世界市场上主要的促销手段。
(2)消极影响。绿色壁垒将会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即发达国家虽然不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直接设限, 但通过开展绿色认证、征收绿色关税及实施所谓的反补贴措施, 使我国出口产品的成本大为增加, 进而削弱该类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准入相比, 环境对竞争力的影响却更为广泛和深刻。
这是因为, 受市场准入影响的企业或产品, 往往是个别的、具体的; 而受竞争力影响的企业或产品则是普遍的、经常的。由于目前国际上对产品的环境标准尚无统一规定, 因此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环保要求亦不尽相同, 在满足了一进口国环保要求的同时, 可能仍达不到另一进口国的环保要求, 导致出口商品成本的不确定性。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 产品的价格低廉是市场竞争的有利因素之一, 如果要达到发达国家的环保技术要求, 就必须投入比发达国家高出很多的资金和人力, 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产品的成本, 进而丧失价格优势, 与直接的市场准入措施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目前我国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中小企业蓬勃发展, 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力量。
据外经贸部的统计, 目前我国已有4万家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领域一支重要的力量, 其进出口增幅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但是, 它们缺乏资金, 缺乏适用的技术, 不易获得信息, 不易获得对环境损害小但价格较高、对生产工艺要求也较高的清洁原材料, 额外的投资成本和管理成本相对高于大公司, 因此, 它们对环境措施也更为敏感, 更容易受到环境措施的影响。
3.恶意的绿色壁垒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1)首先,恶意的绿色壁垒标准繁琐、苛刻,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其次,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相互报复。
由于各国实施绿色壁垒的目的不同、对国际标准的理解不同以及必然涉及到经济贸易利益的得失,由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甚至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
(2)加剧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移动。由于我国存在环境保护标准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不健全、环境保护市场准入门槛低等问题, 在发达国家纷纷提高环境标准推行绿色贸易壁垒的情况下, 必然会造成低环保标准的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市场。
目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引进大量的外资, 发达国家也可能借机通过跨国公司向我国转移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产业。这不但会损害我国消费者的利益, 也将给我国的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
长此下去, 对外贸易将形成恶性循环。
三、政策建议 1.加快环境标准建设,建立自己的绿色保护体系。目前,发达国家一方面制定各种严格的环境标准,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或服务进入国际市场或其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则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准建设相对落后或不完善的情况,将其产品和一些在本国受到禁止的污染项目推向发展中国家。
因此,我国应当建立起自己的绿色保护体系,防止我国的产品和一些弱势民族产业遭受发达国家的打击。我国在制定或完善环境标准时,应在符合国情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采用国际标准,特别是ISO系列标准。
条件暂不成熟的,也应尽可能地向国际标准靠近或与之相匹配。这样,一方面可以保护本国国内市场,防止境外污染项目或产业向国内转移,另一方面还可避免因标准不同而导致我国产品出口受阻。
并且,这种建立在国际标准基础上的环境标准也易得到发达国家特别是WTO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承认。 2.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和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保护我国贸易企业的公平贸易机会。
给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以优惠待遇,是WTO关于发达国家成员国与发展中国家成员国之间货物贸易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如“贸易壁垒委员会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和贸易上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其在一定时期难以履行《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的特殊情况,在发展中国家成员国提出请求后,经审议可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应当承担的义务。
”但是,这些待遇的实际获得还须发展中国家的极力争取。因而,我国在与贸易对象国进行贸易活动中应主动提出关于享受前述优惠待遇的问题,据理力争,并应合理利用WTO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保护我国的外贸利益和企业的公平贸易机会。
3.科技创新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根本途径。考查一下发展中国家遭受“绿色贸易壁垒”的产品,不难发现,多数都是一些科技含量较低、缺乏创新的传统产品,如农副产品、针织服装、日用品及家用小电器之类。
这些产品,进口国不仅能够生产,而且可以满足国内消费需求。很显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进口国自然就会利用WTO给予成员国的权利条款,设置各种壁垒以限制进口。
但我们鲜见有哪个国家会对尖端技术的产品设置壁垒,反而倒是出口国本身限制其出口。由此可见,拥有领先世界技术的产品是不怕、也不会受到什么壁垒的。
所以,对更多的传统企业来说,突破绿色壁垒的根本途径则是科技创新。老产品必须要有新创意,要有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质量水准、新的环保功能和新的服务形式。
任何一个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科技创新,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环保性能优越、又为市场所需的产品,才有可能无壁垒之忧。 参考文献: 卢授永季鸿殷程鹏:“绿色贸易壁垒若干问题的探讨” [J].重庆环境科学,2000,
(6) 汪国红:“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及对策分析”,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06,
(1) 柏建华,“消除绿色壁垒参与国际市场竞争”[J],市场经济研究,2002,
(1) 魏婷:“绿色贸易壁垒挑战中国”[J],商业研究,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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