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经济权力与企业:两个相互冲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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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提要:科斯开创的新制度 经济 学沿着两个方向 发展 :其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詹森和麦克林以及张五常认为, 企业 与市场没有本质差别,不存在权威和经济权力关系,因此放弃而不是解决了科斯的企业本质 问题 ;其二,威廉姆森承认企业内存在权威,但没有发展经济权力的含意。本文认为,这两类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 研究 ,都存在 理论 内洽性问题,最终成为同义反复,关键原因是它们都基于人类行动的“自由-强制”两分法。经济权力概念对于企业(以及资本主义制度)本质的 分析 是至关重要的。必须超出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范式,结合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 方法 ,明确考虑市场上经济权力对企业内权威关系的决定性 影响 ,才可以内洽性地处理经济权力与企业本质这两个理论问题。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经济权力 企业 理论内洽性 马克思主义 阶级分析

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推导出的极端结论是,不可能在性质上把企业作为一种制度与市场区分开来;相反,在威廉姆森的框架中,通过分析企业内部与市场中的不同合约关系,可以明确区分这两种制度形式。

我认为,这两类研究都没有充分分析经济权力。但我的这一观点对两类研究的内洽性具有不同含意: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中,没有分析经济权力是因为它认为经济权力与现实研究无关;威廉姆森考虑到经济权力的相关性,但没有发展经济权力的含意,从而使其命题容易受到理论内洽性上的攻击。

经济权力与企业需要协调一致,这在第一类研究中引起了企业分析中的问题,在第二类研究中引起了经济权力分析中的问题。在我看来,这些困难不是偶然的。要描述企业和市场的特征,就必须考察其中所发生的 社会 关系。这里存在一个两难(bifurcation):一方面,不考虑特定权力关系而试图构建企业理论,会使企业与市场难以区分开;另一方面,这种权力关系的分析不能得到充分发展,因为它与NIE的基本假定相冲突,NIE假定制度安排是“自由的”自愿交易的帕雷托-效率结果。

我的结论是,在NIE中,经济权力问题与企业特征化是相互冲突的,一致性地解决这两个问题需要超出NIE范式。我认为一条可能的出路是,明确分析经济权力在各种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及其相互之间关系中的作用。根据NIE存在的理论问题,经济权力分析应基于其社会和动态维度。我建议在制度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建立桥梁,以发展这种分析。这种方法明显与NIE不相容,也质疑了整个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理论。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讨论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和威廉姆森方法的一般特征。然后集中于这两类研究的共同点,即帕雷托原则在制度演进解释中的作用;在我看来,二者都参照了这一原则是在NIE框架中内洽性地分析经济权力与企业的主要障碍。再后两个部分,我分析两种方法在经济权力与企业理论问题上的矛盾。最后,我提出内洽性地处理这两个问题的建议。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方法

把企业作为市场对立面因此是一种错觉。市场无处不在,因为价格机制在任何资本主义制度中都始终有效。在这种意义上,企业恰恰就是一种特定形式的市场——这时没有连续重复的讨价还价,尽管从最终结果来看好像是这样。

在詹森和麦克林(1976)看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理论还不够一般化,因为它只解释了某一类型的企业(基于团队生产技术的企业)。于是,他们基于委托-代理关系而提出了一个更一般的理论。代理关系是这样一种合约,“委托人”通过这种合约雇用“代理人”来为他/她完成某项工作。如果信息非对称,且代理人的最优战略不能最优化委托人的效用函数,那么便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因而委托人的问题是,建立一套激励制度和/或监督代理人的活动,以使代理人行为与他/她自己(指委托人——译者)的最优战略一致。均衡解是,委托人最小化代理成本,代理人最大化他/她自己的效用(给定委托人设定的激励制度)。

根据詹森和麦克林(1976),企业(甚至那些非团队生产的企业)是一个合约关系纽结,其本质与市场一样:“企业的‘行为’就像市场的行为;即,复杂的均衡过程的结果。”

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一样,詹森和麦克林也认为双方之间的非对称不是本质性的。 科层起源于信息和技术上的假定: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分析中,技术“要求”是团队生产;在詹森和麦克林的一般化分析中,技术“要求”是代理关系。

通常的情况是,持有雇佣合约的企业家(不清楚是雇用工人的企业家还是雇用企业家的工人)可以与其他企业签约;签约者可以再签约(sub-contract);再签约者可以进一步再再签约(sub-sub-contract);一个工人可以与许多“雇主”或“企业”签约……这样看来,企业的规模也就变得不确定和不重要了(Cheung, 1987a, 57)。

实际上,在我看来,企业可以小到只是两个要素投入所有者之间的合约关系,或者如果合约链充分扩展,也可以大到包括整个经济(Cheung, 1983, 17)。

张五常的贡献是独特的:他基于市场无处不在的假定,发展了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企业理论,直至其逻辑结论。

面对这种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张五常坚持了他的理论而拒绝了他想要解释的现实。 二、威廉姆森的 方法

从纯市场系统出发,威廉姆森通过确定集中化组织结构比市场更有效率的条件而使企业得到解释。当科层被引入时,(有效的)集中化过程将一直进行到经济收益超过经济成本;这样,威廉姆森的框架不仅解释了企业的本质,也解释了企业的边界,因为最优的集中化程度决定了最优的企业扩张范围。 因此,若企业与市场同时存在,那是因为在正交易成本背景中,这两者都不能单独地有效解决全部的配置问题。

出于本文目的,我特别提出,威廉姆森框架的一个重要 应用 在于工作关系(an)。该作者尽管很大程度上批评了NIE,但是却认同了张五常,认为资本主义优于社会主义是因为“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这两个原则在前一制度中畅行,在后一制度中受阻。

威廉姆森的分析不太激进,但方法是同样的:只有人类交易不受强制,只有个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在一个既定经济制度内交易,效率才能得到保证。如果人们可以自由交易,那么最终的社会交易必然帕雷托有效。

(一)张五常和普特曼的制度演进

张五常的制度演进理论基于“进入自由”和“退出自由”的概念。前者是指选择是否在现有制度中开始交易的权利;后者是指在交易开始后中断交易的权利。

根据张五常,资本主义效率源于这两种自由的存在。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社会交易不存在强制:科层,如上所述,仅仅是表面现象——参与科层关系是自由选择的结果。所以,科层并不意味着其本身有效率或没有效率,决定其效率的是建立和中断关系的自由。

因此,张五常的问题是解释为什么自由的个人选择了放弃部分行动自由而置身于协调者的指挥之下: 根据张五常,这里唯一原因就是他们的互利。假如没有人被强迫进入企业, 那么就必须考察企业能够增加所有参与人预期收益的原因,从而追究企业的本质。如果科斯确定了使企业家便于在企业内协调生产的条件,那么张五常则确定了使工人便于被协调的条件,并以此“证明”企业的帕雷托效率: 进入自由可以确保,只在他们互利时才建立企业;退出自由可以确保,企业仍然存在表明他们仍然互利。

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两个自由原则也可用于分析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非效率不是源于它的科层结构,而是源于没有(从社会主义国家中)退出的自由,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

组织运行的交易成本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必然高于在自由企业经济中,因为在前者那里没有不参与的选择权,没有组织间吸纳成员和诱导他们努力工作的竞争(Cheung, 1987a, 57; 又见Cheung, 1987b)。

这一思想被普特曼(1995)进一步发展。在他的分析中,社会主义起源不是个人的自由协会,而是托辞性的(prevarication)暴力行动。尽管资本主义企业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涉及科层和指挥,但二者具有不同的经济效率基础:

由于后一类(苏联式经济)科层是通过命令而不是通过有关各方相互协商而建立的,所以不能期望它们具有各种减轻冲突的决策机制和共享信息的激励,而这些机制和激励正是以上所说的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区分标记……自愿形成的企业在激励结构上优于强制性科层,再次得到了证实(Putterman, 1995, 387-8)。

毫无疑问,革命这种暴力行动根据帕雷托原则是非效率的。资本主义制度演进基于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这需要更深层次的 历史 考察。若抛开历史问题,那么张五常和普特曼的分析则可为科层与效率之间关系问题提供解答:科层在资本主义企业中是“表面的”(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都存在),但科层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是“真实的”(两个原则都不存在),这使前者有效率而后者没有效率。

但是,这种正式解答的代价是什么呢?如果历史可以被简单地假定,那么整个资本主义效率理论便有可能沦为一种纯粹的同义反复(tautology):假定资本主义起源于抽象的自由个人原始状态(顺便一提,这一断言是错误的),那么,无论什么制度出现和生存都是有效率的(否则它就不会产生或者被取消)。

(二)威廉姆森的制度演进

我们知道,威廉姆森在一个比较静态背景中正式阐述了“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其实,威廉姆森认为也可以假定“最初存在中央计划”,只不过把分析重点从市场失灵转向计划失灵而已。在任一情况下,利用比较静态分析都可以确保得到同一结果,因为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并不依赖于初始条件。

然而,威廉姆森的理论更加雄心勃勃,其目标是把资本主义解释为演进过程的结果。因此,威廉姆森引入帕雷托效率原则,作为解释制度演进的关键。他把初始点设定为纯市场系统,这时没有科层关系,然后在资本主义制度演进中引入科层,其逻辑是,只有帕雷托-有效的制度才能出现和生存。这一故事基于人类行动自由意愿的思想:只要个人交易“自发地、无强制地”发生,制度就会朝着效率越来越高的方向演进。

引入帕雷托效率原则和自发交易的故事,标志着比较静态分析向动态分析的转变:制度比较可以被解释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演进”,而自发交易的故事可以被看作是现有制度有效率的“证据”。

然而,即使承认天赋是异质的(这是需要解释而不是被简单假定的一个论断),它们作为科层产生的“原因”仍需要被历史性地讨论。即便异质天赋可以“造成”科层关系(这是威廉姆森没有作出的一个尝试),我们仍需要讨论使这种原因独一无二的条件,也就是说,需要说明没有其他因素能够 影响 科层制度。

并且威廉姆森的分析不是一种严格的分析。简而言之,威廉姆森的故事是,如果人类行动是自愿的,那么每种“可以”得到改进的制度都不会以非效率的形式存在,因为它可以被“有效率地”改进。演进学派的许多学者有力地批评了这种论述,反驳了均等演进效率(equation evolution-efficiency)。 他们得出的一个有力论断(well-established result)是,在一般条件下,路径依赖足以产生非效率结果。 其实,威廉姆森只集中于正交易成本背景,从而不能领会经常在零交易成本(更不必说正交易成本)背景中被讨论的一个重要论断,即,在“囚徒困境”之类的情形中均衡的帕雷托非效率。

(三)两种方法的共同点

尽管两种方法具有不同的争辩语气,但这些资本主义效率理论具有几个共同特征:

1.分析基于比较静态方法。

2.初始条件是没有强制的抽象系统。

3.人类行动被两分为自由或被强制。

4.资本主义制度被认为是纯自由自愿交易的结果。

首先,如上所述,这四点(即使承认它们正确)不足以证明资本主义帕雷托有效。但问题是它们都是站不住脚的。作为比较静态背景的一部分,威廉姆森“最初存在市场”的假定可能无关紧要。但是在其他背景中,初始条件便有关了:我们不能随意假定这个或假定那个。历史可以被不同地解释,但不能被假定为“好像”(as if)。 “最初存在市场”完全是一个错误的论断。同样,张五常假定个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事先存在也是错误的:这种状态(如果曾经存在过)不能被看作是更早的生产和分配的组织。张五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这种历史分析的脆弱性导致威廉姆森、张五常和普特曼的解释都有问题:在最佳情况下(at best),历史案例被特定地选择; 在其他情况下,它们完全“被假定”,而与真实背景无关。

此外,三种批评的关键都在于人类行动可以分为自由和受强制的假定。这样分类是为了绕过经济权力问题,下一部分我将讨论由此造成的局限。 四、 经济 权力 问题

我要强调(也许明显)的观点是,要结合实际约束来阐释个人计划,自由选择的概念只在这些约束背景中才有意义。“自由-强制”两分法因此在现实中不能得到证实,在分析上也站不住脚。

在现实的决策过程中,制度背景造成大量约束,选择正是在这些约束内才可根据个人偏好而(自愿地或自由地)发生。每一选择都受到约束,因此都是“被强制的”;在另一方面,作为决策过程的结果,选择都是自愿的,因此也是“自由的”。那种两分法不存在,如安卡卢(D. Ankarloo)所说:

即使一个让我用钱换命的强盗让我选择,我也会“自愿地”接受交换,尽管这项交换的条件实际上是“强制性的”。

自由自愿交换与强制关系是相容的,相当于同一硬币的两面。因此应该根据各种约束来描述人类行动,这些约束规定了个人决策集,限定了个人意愿表达的空间。 于是,分析 社会 交易关系改变个人约束并产生经济结果的机制,导致了对经济权力问题的讨论。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中的经济权力

根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资本主义系统中不存在经济权力,强制关系只是表面性的,细察之后便可发现它们其实是平等双方之间的关系。完全竞争背景中的退出原则使权力非对称成为一种错觉。在双方间的每一关系中,每一方总是可以实施他的退出权。一方退出权约束了对方行为,而不依赖于双方在制度或组织内的交易形式。关系中的双方都面临竞争,这使每一方都不能在交易中享受不公平的回报。

在这一背景中,经济权力被看作是垄断地位带来的市场权力,它必然意味着违背了完全竞争假定。因而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不存在经济权力,各方完全对称,即使他们在科层式结构的组织中处于不同位置。

如果有可能确定每种人类行动的自由或被强制的含意(content),那么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的制度理论便可以合理地运用。但问题是,若不讨论这一分析中所用的标准,这种人类行动“两分”是不可能的。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可以被批评的原因是,尽管其分析发展足以内洽,但是它基于站不住脚的假定(自由-强制两分法和抽象的纯自由系统的界定)。

(二)威廉姆森方法中的经济权力

威廉姆森框架本身面临一个内洽性批评:在市场与科层的分析中,威廉姆森把经济权力作为一个相关变量,却不能在其框架中发展它的含意。威廉姆森对其方法的辩护是无力的。他说,

由于权力概念非常模糊,我们一直努力使它可操作,但效率可以得到更清楚的说明,效率假说的可能性可以通过物竞天择检验而得到证实,所以我们强烈建议效率分析应置于组织设计 研究 的核心……当组织因特定利益而牺牲效率时,权力可以解释结果。我们承认会发生权力牺牲效率的情况,但商业部门主要的组织变化不能用这些术语来解释(son and Ouchi, 1983, 30)。

在讨论这两个观点之前,让我澄清威廉姆森的权力概念。威廉姆森(1997, 14)认为,权力只在“非自愿的、不知情的和缺乏判断力的签约”中才起作用,而“自愿的、有知识的和有远见的签约”由效率原则支配。 根据威廉姆森,权力只在签约有问题的情况下才有关。但有问题的签约正是威廉姆森框架赖以建立的条件(记住,这一框架的明确界定来自零交易成本背景),这意味着权力可被忽视的程度就是威廉姆森框架可被忽视的程度。

为了找到更内洽地分析经济权力的方法,让我更仔细地分析威廉姆森的两个观点。

为了说明经济权力可忽略不计,我们必须(至少)证明人类意愿是自由的。但如上所述,只有假定个人约束系统给定时,决策才可看作是一种纯自由行动。个人约束依赖于(部分地决定于)制度系统,如果制度安排是“被解释变量(explananda)”,那么就不能被当作给定。这意味着帕雷托效率在动态情况下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因为它依赖于约束既定的假定,而制度演进正是约束随时间而变化。

把静态方法用于动态分析的问题在这里很明显。帕雷托效率的概念只有在固定约束背景中才有意义。如果约束系统可以被改变(这是制度演进分析的必要条件),那么经济权力问题就不能回避:制度系统的演进改变个人决策过程的约束(从而改变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也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这意味着在制度环境演进的分析中,不可能把经济权力的影响与效率原则的作用相互隔离。 这样的话,威廉姆森主要基于效率概念的框架在分析上便显得不充分,因为效率概念在没有给定权力背景时便不可操作:只有把制度约束系统当作给定,或者说,只有假定社会的权力结构不变,才可以界定帕雷托效率。

威廉姆森框架的理论局限包括实证和规范两个层面的含意。第一,它不能决定组织变化是有效率的重新安排的结果还是权力实施的结果(两者完全相容),从而降低了该框架的解释能力。第二,它使该框架的规范应用无效:如果不可能阐明某一制度安排是效率原则的结果还是经济权力实施的结果,那么就不能证明该安排是好还是坏,除非引入明确的价值判断;但如果承认了价值判断,就没有必要把这一框架基于帕雷托效率的概念。

在这两个方面,威廉姆森提到的经济权力概念的“分析模糊(analytical vagueness)”都涉及(pours into)效率概念,因为,经济权力本身(其他情况不变时)要在个人约束的改变中得以体现,个人约束改变又构成了效率概念的基础。 这便涉及威廉姆森的第二个观点。在威廉姆森框架中,承认某一分析范畴的相关性却不能清楚地说明它,等于承认威廉姆森理论的局限。这意味着威廉姆森的分析掩盖了他不充分的分析框架导致的极大不精确性,从而无法评价他自己认为对制度演进过程有重大影响的要素之一(指经济权力——译者)。这种局限意味着威廉姆森的市场与科层框架有助于说明不同制度安排的相对成本和收益,但不适于支持资本主义制度的规范描述或 历史 解释。

五、 企业 的问题

企业与市场之间关系问题的讨论,尽管看上去是悖论,也尽管这是NIE研究的核心,但很少涉及两种制度间的清晰界定。

企业与市场特征的简单描述是,企业是生产商品和服务的组织,市场是交换这些商品和服务的制度。但这种一般定义不适于NIE,因为NIE认为生产本身就是一种配置现象。

把生产纳入交换分析是NIE中企业与市场定义这一理论问题的核心。在NIE尤其是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交换(exchange)”与“交易(transaction)”之间缺乏明确区分,以及假定交换是唯一的相关因素,都使这一问题变得更糟。 我即将讨论,这一问题也与经济权力有关。事实上,把生产方式看作(但不等同于)交换方式的分析,既不可能理解企业的本质,也不可能理解经济权力的本质(经济权力的本质不在于NIE隐含假定的不平等的讨价还价,而在于我将要讨论的社会阶级划分)。

以下我要清楚地阐明作为两类NIE研究基础的企业的特征。

(一)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方法中的企业

把生产问题定义为(稀缺)资源配置问题,是把生产作为一种交换形式的分析基础。根据NIE,交换得以发生的 自然 制度是市场。如果满足完全竞争假定,那么市场就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没有经济权力的制度。

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假定生产领域也满足完全竞争条件,从而对经济权力的否认也可被扩展到企业内部。在这些基础上,让我把支持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的“交换”、“完全竞争”、“市场”、“生产”和“企业”的隐含定义说清楚:

1.“交换”是竞争原则支配下的自愿行动。

2.“完全竞争”的条件是不存在权威和权力关系。

3.“市场”是交换发生的场所。

4.“生产”是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交换。

5.“企业”是生产发生的场所。

从以上定义可推论:

通过厘清这些定义,我们便可以评价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所得结果的重要性:科斯明确引入权威和指挥原则以及竞争原则,从而解释了企业的本质;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及其追随者只提及竞争原则而不承认权威问题,并以此分析各种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因此是一种平等主义系统,其中没有真正的个人间权威。

然而,得出这种结果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从以上定义可推论:

7.企业与市场没有区别,因为企业本身就是一种市场形式[(1)+(3)+(4)+(5)],这放弃了而不是解决了科斯的企业本质问题。

这是威廉姆森所不愿付出的代价。让我接下来分析威廉姆森的企业定义。

(二)威廉姆森方法中的企业

威廉姆森在其框架中对科层关系的明确分析,使他可以基于企业内的特殊合约关系来描述企业的特征。企业是一种以工作合约为基础的组织。工作合约确立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科层关系,这种科层关系代表了正交易成本背景中协调问题的有效解。

工作关系中的权威使企业内交易关系与市场交易关系不同。尽管工作关系基于双方的自由同意,但它造成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非对称:前者指挥和命令,后者执行和服从。 工作关系相对于其他市场关系的特殊性在于,一旦合约签订,指挥和服从便不再是要讨论的问题。在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中,价格机制实际上受到压制却假定其起作用(通过假定企业内关系可以根据“理论上”连续的、重复讨价还价过程而得到调整),但这里的工作合约意味着价格机制在一定时期内得到“有效”压制。

企业的定义因此依赖于各方的非对称,涉及权力概念。科层工作关系的基础是限制权力实施范围的合约——权力因此始于相互同意,止于合约期满,或者说,随着支持并证明其合法的同意的终止而终止。

即使基于相互同意,经济权力也仍然存在,仍然是企业定义的构成要素。这使威廉姆森可以用一种比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更优美的方式,分析社会交易关系中权威与平等之间的相容性问题。后者试图证明权威只是表面,而非实质;相反,威廉姆森并不想否认科层的存在,而是作如此解释:权威存在;为什么?因为它有效率。

六、如何使经济权力与企业相一致

为了证明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可以(也应该)被内洽地分析,我提出一个框架,在这一框架中可以从社会和动态维度对权力进行分析。这导致我不仅抛开NIE,而且抛开我认为可以有效指出NIE局限但不能很好组合起来克服这些局限的许多方法。我提议的框架是,发展制度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密切联系,其明确目标是从外部视角克服NIE的内在局限。

(一)社会阶级与动态分析

经济权力与企业这两个问题的核心都在于自由-强制两分法。基于个人约束给定的隐含假定,NIE试图把经济权力简化为一个两分变量(自由-强制)。这也意味着制度系统被当作给定。这样的话,解释资本主义制度的整个研究就可能成为同义反复。 为克服这一风险,就必须考察不同制度系统的权力含意。

尽管资本主义合约关系是自愿的,但它们要在制度系统约束中实现。于交易双方都能保证进入自由和退出自由的工作合约,没有消除双方之间经济权力关系的非对称本质。相反,工作合约依赖于非对称:如果没有劳动力可在市场上“自由地”交换的制度背景,那么工作合约将不存在。双方之间的非对称权力关系源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建立,其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和生产工具私有。因此,在某种意义上,NIE没有分析权力关系,却基于权力关系。

为了在经济权力和自由合约关系背景中理解科层的本质,我们必须分析使个人决策集存在差异的因素以及科层关系存在的原因。如果双方自愿建立(科层)工作关系,一方是“工人”,另一方是“老板”,那么,正是他们各自的约束使这两种位置成为双方共同的最优选择:理性行为人如果可以当老板,就不会选择当工人(顺便一提,工人的次佳选择不是命令和指挥,而是失业)。

通过在理性行为人决策与他们的个人决策集特征之间建立关系,我们引入社会阶级的概念:这里的社会阶级是用个人所面临的不同约束来非常宽泛加以定义的。 正是对个人决策集特征的分析解释了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中理性行为人会自愿选择不同的角色。 这意味着对NIE的突破,因为NIE没有发展阶级分析。同时,这使我们可以克服NIE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的同义反复:除了劳动力以外便一无所有的人的最佳选择是劳动,仅仅表明这种工作关系是他/她“在资本主义制度内”渴望的最好的事情,但并不能证明资本主义是他/她渴望的最好的制度系统。在资本主义制度中,工人不是被迫用劳动力与某一“特定的(particular)”资本家交换工资,而是被迫用劳动力与“一般的(a)”资本家交换工资。工人的选择自由因此是特殊的:他/她“必须”服从一个资本家的命令或者“选择”另一个资本家去服从。于是,自由与强制不再是对立的;它们体现了个人和社会两个层面的观点,二者同时有效,并且都是理解资本主义制度本质所必须的。

除了它的阶级内涵之外,经济权力概念的另一个本质特征是它的动态性。即使在自愿主义范围内,个人约束也会在社会交易过程中改变(作为社会交易的结果),这意味着经济权力要在个人所面临约束系统的演进中得到体现。 金博格(Goldberg, 1974, 461)强调,如果接受NIE机会主义个人的假说,那么,我们不仅必须分析人们在规则“内”如何追求自利,而且必须分析他们如何使资源配置规则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改变”。 NIE只注重于分析制度安排对组织绩效的影响,而制度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组织行为依赖于制度框架,制度框架成形于组织行动(参见Khalil, 1995)。一方面,正是制度框架把经济权力授予不同阶级的行为人;另一方面,制度在以行动来实施权力的行为人之间的交易关系中演进。这意味着经济权力在影响整个制度演进过程中具有累积性。

一旦详细说明了经济权力概念的社会性和动态性,我们便可以更准确地讨论企业本质问题。张五常对“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原则的分析,以及威廉姆森在工作关系中追究科层本质的观点,都没有错,只是他们没有理解个人间关系的社会维度。于是,问题不是要简单地反对这些理论,而是要在一个社会框架中内洽地发展它们。特别地,“自由进入”和“自由退出”的原则意味着,企业内关系最终与企业外关系联系在一起,至少因为,进入和退出选择意味着与企业外部情况进行了比较。这说明威廉姆森用以描述企业特征的权威关系不能在企业边界内得到理解:要理解这种关系,就必须考虑不同阶级的个人的其他替代选择。对于工人,一种工作关系唯一(最佳的)替代选择只不过是另一种工作关系,但仍处于服从资本家的位置。这种关系因此是非对称的:一方命令,另一方服从,企业内的这种权威关系的基础不能得到改变,正是因为它们体现了企业外存在的非对称的经济权力关系。

现在考虑界定动态框架的含意,首先是它可能克服NIE不能明确区分“交易”与“交换”而导致的局限。虽然交换行为中不存在权力,但权力仍可用于分析作为交换行为基础的交易过程(Commons, 1934)。然而动态背景的含意不止于此。资本主义历史不是单向性的(unidirectional),其特征是组织和制度在量和质上的转型。要研究企业的本质,我们就必须分析企业在资本主义历史中的一般特征及其转型。企业本质本身是一个动态问题,这需要结合历史和特定背景(context-specific)来加以界定。资本主义企业的历史转型不是一个线性过程,因为企业只是社会交易过程中的一个参与者,并且关键在于游戏参与者与游戏规则交织演进、相互影响。这意味着孤立的、抛开历史背景的分析,是无法理解组织性质和资本主义制度的。这样看来,也许只有根据企业与其他资本主义组织和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对这些关系的依赖性和改变能力,才可能界定企业本质问题。

(二)内部与外部的批评

鲍尔斯和吉恩梯斯(S. Boperfections),从而反驳了合约实施是自由的、没有问题的假定。他们发展的分析方法在理论上与NIE差不多(在把正交易成本引入完美决策背景的意义上),但关于那种和谐市场社会的结论是相反的。为形成分析差异,鲍尔斯和吉恩梯斯容忍了(accepting)正交易成本背景中新古典经济学所面临的挑战,从而非常有效地指出了NIE的内在局限; 然而,正因为同样原因(对新古典方法的接受),他们的理论无助于克服资本主义权力关系的新古典解释的局限。

我认为权力关系不是源于决策背景的复杂性:不确定性、非对称信息、有限理性、历史时间和复杂的合约实施当然会改变社会中的权力关系,但不能改变此外的其他东西。

关于金博格强调承诺与执行之间的差异,具有确定性和完全信息的标准的斯拉法模型可以证明,工人即使知道他/她将得到其劳动力价格,也不得不让劳动时间超过再生产(reconstitute)劳动力价值的必要时间(Sraffa, 1960)。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家的报酬是利润(马克思主义者和新李嘉图主义者最清楚)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工人受到了剥削。但这样的话,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权力)关系中就不一定存在承诺与执行之间的任何差异:资本家承诺向工人支付少于其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而剥削工人,然后遵守了这一承诺。

(三)权力与竞争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把企业看作市场(即使是竞争性市场)的一种形式,并不能证明经济权力关系不存在。经济权力关系在企业内存在,因为它们在(竞争性)市场上也存在。经济权力不是源于市场(或它的特定形式——企业中)缺乏竞争,而是源于整个制度系统,因为这一系统对不同个人强加了不同类型的实际约束。完全竞争只表明给定约束(从而经济权力)的异质分布,没有人能够通过联合面临同类实际约束的个人来增加她/他的收益,但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关系的任何对称性。 因此,说企业是一种市场形式和假定市场完全竞争,不足以证明企业中没有权力关系。相反,对经济权力关系起源的考察,意味着企业内权威关系只不过是资本主义系统赖以存在的经济权力的实现形式之一。

因此,明确讨论经济权力问题导致了重新界定资本主义制度问题本身:问题不在于解释为什么与市场关系的自由领域相比,在企业内权威起支配作用,而在于理解资本主义制度中经济权力的不同表现形式。 七、结论

在阿尔奇安-德姆塞茨 方法 中,优先任务在第一个目标。为完成这一任务,他们相信用这种方法可以否认企业和市场中真正权威关系的存在,而放弃了描述资本主义制度框架内企业特征的目标。这使他们的企业理论出现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的相容性 问题 。

在威廉姆森方法中,优先任务在第二个目标。为提供企业的内洽性定义,威廉姆森引入了权力概念。尽管他是用纯自愿术语来分析经济权力,但经济权力的引入却损害了资本主义制度效率理论的一般内洽性。于是,在经济权力的讨论中出现了经济权力与企业之间的相容性问题,经济权力被用于企业特征描述,却没有被用于资本主义制度效率分析。

两个目标的不相容可能意味着二者不能兼顾。这只是表面情况。事实上,两种方法的脆弱性源于自由-强制两分法。这种两分法一方面是确保两个目标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却没有理论和经验基础。更仔细的分析表明,这两种方法看起来不同,其实差别不大。它们都把资本主义关系解释为纯自愿交易的结果。这要求制度约束系统被当作给定:尽管没有明确断言,但是只有把个人约束当作给定,社会交易才可以被看作“自由”自愿行动的结果。关于资本主义存在权力关系的不同命题因而只是形式上的:威廉姆森科层分析的基础是,用自愿合约关系来表达的经济权力概念;权力和权威关系始于双方相互同意,止于合约期满。因此,权威本身是一种自愿决策(给定制度系统强加给每个人的约束)。阿尔奇安-德姆塞茨方法也如此,正是制度系统被当作给定的假定,才使选择建立权威关系可以被看作双方自由的关系。

NIE把个人决策集当作给定,也不讨论什么造成了个人决策集在质和量上的差异,这给了资本主义制度效率问题一个特别的说明:资本主义制度效率不是通过比较不同制度系统的约束及其产生的经济结果而被证明;相反,它是通过假定个人行为是决策过程最优化的结果(也许受 计算 能力的限制)而被推导,“给定现有制度约束”。经济制度效率分析的纯自愿合约方法成为循环推理。

这种研究计划明显与NIE不相容,质疑了NIE所发展的整个资本主义效率理论。另一方面,要克服NIE的内在局限,就必须抛开它的(某些)原则(tenets)。这要求在经济权力分析中引入激进方法,经济权力分析的本质不在于界定正交易成本背景,而在于资本主义特有的社会劳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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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中的经济权力与企业:两个相互冲突的问题